移動權重平均法,是指以每次進貨的成本加上原有庫存存貨的成本,除以每次進貨數量與原有庫存存貨的數量之和,據以計算權重平均機關成本,以此為基礎計算當月發出存貨的成本和期末存貨的成本的一種方法.
移動權重平均法是永續制下權重平均法的稱法。
移動權重平均法:
移動權重平均法下庫存商品的成本價格根據每次收入類單據自動權重平均;其計算方法是以各次收入數量和金額與各次收入前的數量和金額為基礎,計算出移動權重平均單價。其計算公式如下:
移動權重平均單價= (本次收入前結存商品金額+本次收入商品金額)/(本次收入前結存商品數量+本次收入商品數量 )
移動權重平均法計算出來的商品成本比較均衡和準确,但計算起來的工作量大,一般适用于經營品種不多、或者前後購進商品的單價相差幅度較大的商品流通類企業。
以下以一個簡單的例子來說明:
例1:貨品A,期初結存數量10,權重價10,金額為100,發生業務如下:
銷售11;采購10,采購價格11;
成本計算過程如下:
銷售時,成本金額為11*10=110;銷售後結存數量:-1;權重價:10;結存金額:-10;
采購後,結存單價位:(-10+10*11)/(-1+10)=11.111111
新的企業所得稅法已經取消了該項和後進先出法,隻剩下先進先出法,權重平均法,個别計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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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個例子,大興公司2005年期初存貨10000件,成本為40000元,本期銷貨60000件。本期進貨情況如下:
日期 單價 數量
4月7日 4.10元 20000件
5月18日 4.15元 30000件
9月6日 4.21元 20000件
11月20日 4.25元 8000件
采用權重平均法
權重平均法:
發出存貨的機關成本=(40000+20000*4.1+30000*4.15+20000*4.21+8000*4.25)/(10000+20000+30000+20000+8000)=4.1443
發出存貨成本=60000*1.1443=68658元
移動平均(移動權重平均法)是在一個月内每次進貨的時候都得計算一次平均單價。
補充:隻有一種移動的,還有一種叫全月一次權重平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