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橫行乒壇,不能橫行于“法”

作者:句号先生說
橫行乒壇,不能橫行于“法”

張繼科這兩天火的發紫,自從退出體育圈混迹娛樂圈後,可能還沒有這麼火過。

張繼科1988年2月16日出生于山東省青島市,是中國男子乒乓球隊運動員,也是世界冠軍、奧運冠軍。是乒壇曆史上第7位大滿貫選手,也是繼劉國梁、孔令輝後中國男乒史上第3位大滿貫選手。

作為退役後進軍娛樂圈的運動員,張繼科的商業價值一直較高。2017年,《體壇周刊》公布了中國體壇财富榜,張繼科2016年以6000萬元收入排在第二,僅次于孫楊。代言費用約為1000萬每年。

橫行乒壇,不能橫行于“法”

2018年3月他與演員景甜官宣戀情,當時這對金童玉女撒了滿地狗糧。然而僅僅過了一年多點,景甜發微網誌宣布分手。

“瓜”大家都知道了,簡單地再說一說:

一位武漢的S先生,張繼科先生欠他很多的錢,于是S先生向張讨債。在此前後,張繼科先生給了幾段明星景女士的隐私視訊給S先生。S先生轉而向景女士要錢,結果景女士報案,S先生在2020年2月被抓。

2020年12月,一審法院判決:S先生犯敲詐勒索罪,處有期徒刑7年,并罰款5萬元。S先生不服上訴,二審維持了原判。S先生還要将近4年的時間,才能恢複自由。

橫行乒壇,不能橫行于“法”

此案中,張繼科為什麼在此案中隻作為“證人”出現?按照律師提供資料表明,張先生做的證詞包括:

“證明自己(張繼科先生)與景某在2017、2018年交往期間曾拍攝過私密視訊及照片”;2018年,“自己在*****(東南亞某國首都)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XX(S先生)”;2019年,“自己曾給XX(S先生)看過上述視訊中的一段”。

S先生的辯護律師們還出示了張繼科先生出具的《借款合同》照片影印件、銀行彙款單據,以及手機銀行彙款明細圖影印件等等。

S先生是怎麼拿到那“3段私密視訊”的?這一點難道被疏漏了?

這一點,非常重要!因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傳播他人隐私内容,是違法行為。

如果不是張繼科傳播的就算了,如果是他自己傳播的,那他為何沒有因為涉嫌違法行為受到處罰?還是說是受到了處罰,沒有公布?

橫行乒壇,不能橫行于“法”

就在網友議論紛紛的時候,“張繼科工作室”兩度發文不承認此事,還威脅要起訴網友。

橫行乒壇,不能橫行于“法”

4月2日,自稱看不慣張繼科律師行的行為的資深記者李微敖,再發長文,講述了他調查多年的事情來龍去脈,并公布了《借款合同》。

橫行乒壇,不能橫行于“法”
橫行乒壇,不能橫行于“法”

還有張繼科早期的新聞也被扒出,原來他早年就有過類似新聞。

根據新聞報道,張繼科在2004年的時候就有過賭博。當時,他借用乒壇大佬的銀行卡參與博彩遊戲,輸錢後無法面對殘酷現實在外出比賽過程中離隊,幾經輾轉才被找到,那時他才16歲。

橫行乒壇,不能橫行于“法”

張繼科憑借橫行乒壇多年的成就,赢得了不少國人的推崇。這也是不少體育、娛樂圈“發财緻富”的法寶。

遺憾的是如今足球、籃球、乒乓球領域發生的不少事情,把最真實的人性擺在了人們面前,打破了仰望難及的神秘感。

此事件中,我們或許分不清事情的真真假假,但有個“痛點”我們值得關注。

如果一些“名人”,因為曾經的貢獻,就遊離于“法制"之外,該受到懲罰沒有處罰,就讓人不能了解和支援了。因為咱老百姓就認一個死理:“王子犯法與民同罪”,畢竟普通老百姓挖個草、砍顆樹都受到處罰了。

不神化任何人,才華、技藝、榮譽……這些都和人品沒有關系。萬一有一天,跌落神壇就很難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