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是李剛”這句話已經成了很多人開玩笑的口頭禅了。這句話所反映的現實作象便是,我的父親是我最大的靠山,我想做什麼就做什麼,哪怕是殺人放火,我的父親也能幫我善後。
“我爸是李剛”這句話的背後是讓很多人感到萬分慘痛的一個案件。在當時,一個名叫李啟銘的少年因為醉酒駕駛導緻一死一傷,而他事後并沒有立刻将受害者送去醫院,而是對着大家說“我父親是李剛”。那麼在監獄中度過六年時間的李啟銘如今過的怎麼樣了呢?他的父親李剛在兒子犯錯以後的态度又是如何呢?
醉酒駕駛,锒铛入獄
說起“我爸是李剛”這句話,首先人想到的就是當年轟動全國的醉酒駕駛且肇事逃逸的案件。這個案件最特别的地方就是,肇事者事後居然沒有一絲悔意,擺出了一副誰也管教不了的模樣。那麼事情的經過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
時間回到2010年10月16日晚,兩位女大學生在自己大學的校區中被突如而來的汽車撞飛了。其中一位女生因為搶救無效身亡,另外一個女生重傷,在長時間的搶救下才勉強保下了命。那麼這位撞飛他們的司機究竟是誰呢?
撞飛她們的是一個開着黑色轎車,牌照為冀FWE420的男大學生,他的名字叫李啟銘。當天晚上他與朋友喝醉酒以後,為了盡快前去赴女朋友的約,在很短的時間内開到了很高的速度。
但由于是酒後駕駛,導緻他意識模糊,撞飛了兩個人都還渾然不知。當時保安看到這樣的場景,立刻将這輛轎車攔截了下來,而駕駛座上的李啟銘居然沒有任何的忏悔。而是很氣憤的下車對着人群大喊,把我的新車都刮壞了,你們賠得起嗎?知不知道我是誰?我爸可是李剛!
這句話一說,讓人群的憤怒值逐漸飙升。不管你的父親是誰,撞飛的人都是不對的,為何還要如此的蠻橫無理呢?警察也很快來到了現場,根據交警多年的經驗,他們可以判斷李啟銘是醉酒駕駛。
經過抽血檢驗以後,他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非常高。而輿論的關注點一直都在李啟明所說的那句我爸是李剛,他的父親到底有多大的權利能夠讓自己的兒子如此蠻橫無理呢?
2010年其實就已經進入網際網路時代了,人們獲得資訊的速度是非常快的。而且網際網路的人肉搜尋功能也十分的強大,想要找到一個人可謂是輕而易舉。那麼李啟銘的父親李剛究竟是誰呢?
經過網友的搜尋以後發現,他原來是某警察局的副局長。他的兒子李啟銘是家中唯一的一個男孩,家人非常的疼愛這個孩子。在自己的兒子考上河北傳媒學院播音主持專業以後,他的父親就給他買了一輛轎車。
能夠給自己兒子直接配一輛車去上大學的家庭,至少是中産階級以上,而他兒子在撞死人以後還能說出“我的父親是李剛”。這就可以看出李啟銘家不僅有錢,還有很大的權利在庇佑他。
而這輛車給李啟銘了很大的面,也成了他“高人一等”的證據。他想要和同學出去玩時,可以開這輛車;想要帶女朋友出去玩時,也能開這輛車。但誰又能想到,這輛車最後卻毀了他的一生。
由于李啟銘當時撞死人以後态度非常的惡劣,還大喊大叫,稱我的父親是李剛,導緻群眾抓着他不放。最終迫于壓力下,省委和省政府都下達了指令,要求對這個案件依法嚴肅的進行處理。
而作為李啟銘父親的李剛最終無可奈何,也隻能出現在鏡頭前,向廣大網友和受害者家庭道歉。有網友認為李剛作為警察局副局長,很有可能會包庇自己的孩子。是以網友就死抓着這一點不放,一直反複的詢問李剛,如果自己的兒子最終被判決了很高的刑罰,是否願意依法處置,絕不袒護?
那麼面對全國這麼多群眾的眼睛,李剛也說出了自己的想法,他痛哭流涕的在央視鏡頭面前稱,自己會依法處理,絕不袒護任何一個人。李啟銘随後也在央視的視訊中向廣大網友和受害者家屬道歉。
但是他道歉的方式讓很多網友非常的不爽,因為他連鏡頭看都不敢看一眼。甚至有懂心理學的網友稱,這就是人在撒謊時最主要的特點之一,因為他的眼睛不敢看鏡頭。而且在道歉的時候,李啟銘聲音卻非常的大,這不僅是心虛的一種表現,還可以看出他并不是誠心誠意想要道歉。
受害者家屬是否接受道歉先暫且不說,但是網友們壓根不接受這樣的道歉方式。他們認為李剛如果真的是一個明事理的家長,就不會把自己的兒子教育成這副模樣。如果對受害者的家庭進行了解以後就會不禁發問,像李啟銘這樣的肇事嫌疑人為何還沒下地獄?
李啟銘傷害了兩個女孩,一個已經身亡,一個還處于重傷中。那個身亡的女孩名字叫陳曉鳳,是一個很普通但十分努力的女孩。當時去世的時候才僅僅隻有20歲而已,正是花一樣的年紀,卻意外身亡了。
陳曉鳳的家庭條件并不是非常的優越,他的父母都是農民,家裡種植很多的地。父母為了能夠讓自己的兩個孩子都上學,不僅在家種地,還有外出打工賺錢。幸運的是,陳曉鳳是一個十分努力的女孩,她知道父母的艱辛,是以刻苦讀書。
陳曉鳳從小就是班裡的三好學生,最終也以優異的成績考入了河北大學。可明明未來都充滿着希望,卻在此時被一個纨绔子弟徹底毀了。案發當天,陳曉鳳和自己的朋友在校園内學習滑旱冰,可突然飛馳而來的汽車,讓她們沒有一絲反應的機會。
在陳曉鳳去世以後,她的家長第一時間趕到了學校,而曾經不愛言辭的父親居然痛哭流涕。最終,陳曉鳳的家庭和李啟銘的家庭達成了協定,李家父子願意進行民事培償。他們給陳曉鳳的家人賠償了46萬元。
可是陳曉鳳的父親真的是想要這些錢嗎?他辛苦養大的女兒是那麼的活潑開朗,如今卻已經是一具冰冷冷的屍體,這是多麼讓人痛心的一件事情。民事賠償處理以後,法院對李啟銘判處了六年的有期徒刑,而他的父親也徹底消失在了大衆的視野中。
往後究竟會發生什麼都是未知數,但可以看出,李剛對自己的兒子已經徹底失望了。最終,李啟銘因為在監獄中認真接受教誨,也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是以減刑提前放出了。
而他走出監獄以後迎接他的并不是自己的父母,而是一群記者,他們都在問李啟銘是否改過自新。還有記者問他日後有什麼打算,李啟銘隻是微弱的說了一句,如果一家人能繼續好好過日子就好了。
可是這個日子是否能夠過好,還得要看他的父母願不願意接納他。畢竟他的這件事,差一點就鬧到了家破人亡的地步了。而李啟銘進入社會以後也尋找過很多份工作。他幹過洗車工,幹過推銷員,髒活累活他都幹過。
但他或許最懷念的是自己大學畢業以後,若能找一個專業對口的工作,成為一名播音員那該多好,可惜他所做的事情徹底毀了他的人生。最後他選擇給新房牆面刮平刷白,幹起了粉刷匠的工作。也不知他的這一行為是否能将人生的斑斑點點也刷走。
無論他幹什麼工作,都希望他能夠重新改過,能夠對自己當年所犯的錯誤有一個清楚的認知。也希望李剛不要再包庇自己的孩子,正是一次又一次的包庇,才會讓自己的孩子再犯了大錯面前依舊蠻橫無理,徹底毀了孩子的後半生。
相同案例更讓人心痛
本以為我爸是李剛這種事情發生過一次就不會再發生了,可是随後在2022年12月16日下午,株洲又有一起類似案件發生了。肇事者在被逮捕以後大喊着我叔叔是市長,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犯罪嫌疑人董某、劉某、董某凱、林某駿等四人喝醉酒以後前往洗浴中心洗腳,但是由于他們喝了太多,對技師動手動腳。還因為對方不配合,大打出手,最後不承擔刑事責任,揚言稱自己叔叔是市長。
可是警方經過詳細的調查以後才發現這壓根就是一場騙局,肇事者壓根就沒有是市長的叔叔。但這樣的行為讓人感到痛心。沒有市長叔叔都能夠這麼嚣張,那如果真的有這樣一個人存在,該有多嚣張?
除了這個案件以外,廣東某個大學校園之内也發生過類似案例。一男子偷偷潛入了女生的宿舍,而且一整晚都住在女生宿舍樓下,第二天早上還在女生宿舍内走走晃晃,這完全就是侵犯女生隐私的一件事情。
可是當保安和校上司趕到以後,該男子居然十分的豪橫,還大打出手。大喊着我爸是國家上司幹部,又是一個坑爹的兒子。這樣相同的案例實在是太多了,但是從案例中我們都分析出了一個共同點。
這些大喊自己家中有保護傘的犯罪人員,膽子都非常的大,而且目中無人,大多數都是毫無管教的類型。這就可以看出權力用不好是一把保護傘,用得好就是戒尺。
擁有權利的父母或許可以用威嚴的地位震懾到孩子,讓孩子向他們學習,向他們看齊,要做一個遵紀守法的人。但是權利用另外一種方式來解讀就是,我有很大的權利,你想幹什麼我都能夠保得住你。
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不可忽視
李啟銘以及相似的案件直接反映的一個問題就是家庭教育。在撞死了一個人以後,還能夠大言不慚的說出我的車都被刮花了,你們賠得起嗎?我的父親可是李剛!或者我的叔叔是市長、我的爸爸是國家幹部等話語,就可以看出這個孩子從小的家庭教育就是不到位的。
或許他們的父母親非常的繁忙,疏忽了孩子的家庭教育;也可能是父母親非常疼愛這個孩子,不敢打、不敢罵。但無論是哪一種情況,能夠教育成如此叛逆且不把法律放在眼中的人,一定是缺失家庭教育的。
就以李剛為例,他的父親李剛作為警察局的副局長,最應該做的就是為自己的孩子好好科普一下法律知識,或許早一些幹預也不至于讓李啟銘撞死人以後還能說出我爸是李剛這句話。
在很多青少年或者年輕人犯罪案件中可以看出,大部分的犯罪嫌疑人的原生家庭在家庭教育這方面出了很大的問題。有人說想要把一個孩子養育成才,需要很多的耐心,如果沒有耐心,很暴躁,那麼就會促使自己孩子的脾氣也會跟自己一樣暴躁。
如果太過于溺愛,又十分縱容自己的孩子,這會導緻他的性格過于自大。無論是哪一個,極端的教育方式都不應該是當代父母應該采取的教育方式,應該以尊重孩子,信任孩子,做到正确引導孩子為主,這才是正确的家庭教育。
如果不能夠有效的對孩子起到引導作用,那就不要生孩子。把孩子生出來并不是一件很難的事情,但是想把孩子教育成才是一件比登天還難的事情。既然選擇生育,就要承擔生育後對孩子的家庭教育。錯誤的家庭教育必然會造就一個又一個的魔鬼。
結語:
“我爸是李剛”這句話已經成了很多網友開玩笑的口頭禅,但是人們在了解這背後所發生的案件和故事原型以後,又是讓人感到諷刺和心痛的。這個社會上還有很多權利滔天的人在庇護着那些犯罪分子。也正是這些人的存在,養出了一批又一批的惡魔,保護了一堆又一堆的黑惡勢力。
從一個案件中就可以看出,有這樣一群人早已紮根,為違法犯罪保駕護航。我們也希望社會環境能夠盡快被淨化,政府官員能夠做到以身作則,尊重法律,遵守法律,及時為他人科普法律。而不是知法犯法,知罪包庇。今天我們有關于李啟銘的相關内容就講解到這裡,感興趣的朋友,我們評論區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