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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oracle EBS R12和11i的主要差別

簡單的說

1、架構變了,原來的SOB現在叫Ledger

2、客戶、供應商、稅提升了一個級别

3、客戶、供應商、銀行改為web界面的

4、AR、AP可以支援在一個職責下跨OU查詢和錄入。

5、引入SLA架構,資料邏輯更清晰。另外從子子產品到總賬的資料形式和生成的摘要都可編輯。簡化了開發的工作量。

一、在原來的應收/應付/項目/CST和GL之間增加了一個層次SLA(SUBLEDGER ACCOUNT 子分類帳),通過這個層次來進一步支援全球财務解決方案,如銀行、稅務引擎、公司間業務等;即銀行帳号的定義是法人共享,而不是OU共享。

二、取消帳套的定義,改為以法人機關為核心,定義多套帳的模式。如一個法人可對應PRIMARY LEDGER;SECOND LEDGER,REPORT CURRENCY LEDGER 等

三、權限設定模式改變,12使用角色連接配接OU,使用者指定角色的方式,處理多OU的業務不需要頻繁切換。

四、LEDGER的定義要素為4C,分别為原來的3C+ACCOUNTING CONVENTION(會計方法)。

五、新推出LEDGER SET的概念,當COA和Calendar一緻的時候可以将多個LEDGER定義為一個LEDGER SET,作用是可以跨LEDGER出報表。可以統一進行會計期的管理及COA的維護。

六、會計方法:ORACLE仍然保留了權責發生制和收付實作制,同時提供了會計方法定制的界面,即AMB(ACCOUNTING MOTHODS BUILDER),如果不使用AMB自己定義會計方法,而選擇标準的權責發生制,則應收/應付的設定同11I。

七、增加了全球稅務子產品,稅務規則統一制定(未使用)

八、将應付分為了應付會計和付款會計,一是為了符合薩班斯法案;二是解決統一支付的需求。

九、應收增加了建立會計科目的按鈕,收款科目簡化了。

十、固定資産增加了建立會計科目的按鈕,運作折舊與關閉期間動作分開了,一個月中可以出現多張折舊憑證。

十一、在會計科目段中增加了屬性-“第三方控制帳戶”,将科目設定為第三方控制帳戶後,在SLA中就可以以科目+第三方出餘額表,在SLA中的應收應付導入的憑證,是符合使用者習慣的憑證,今後可以考慮憑證列印從此處實作。

十二、在會計科目組合界面增加了替代帳戶的概念,當原科目失效後如果還有業務發生,系統會使用替代帳戶代替。

十三、GL序列産生的時點由原來的一個變為四個。

十四、 R12 多了診斷功能,可以在查詢某個記錄涉及的所有表。對于處理問題有很好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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