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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歲女子高齡生子,因錢與丈夫鬧掰,婆家:不會認這孫子

作者:艾彌兒

陳莉莉在38歲那年,碰到了一個和自己經曆相似的男人,同他結為夫婦。

好不容易和男人有了愛的結晶,本打算冒着高齡風險生下這個孩子,沒想到丈夫和婆家極力反對,甚至對她不管不顧。

孩子百天過後,丈夫依然銷聲匿迹,陳莉莉無奈之下聯系了調解記者,請她幫忙尋找丈夫,讨個說法。

40歲女子高齡生子,因錢與丈夫鬧掰,婆家:不會認這孫子

為什麼結婚前後,陳莉莉的丈夫态度如此迥然不同呢?夫婦倆之間,到底存在什麼沖突?

這一切,還要從兩人的戀愛開始說起。

失意相逢,意外的第二春

兩年前,陳莉莉經朋友介紹,認識了小自己4歲的張吳。兩人都是衡陽本地的離異單身人士,剛接觸彼此,就打開了話匣子。

後來,陳莉莉和張吳同居了,兩人成為了親密的戀侶。交往過程中,張吳對陳莉莉有求必應。起初,女方覺得自己年齡比較大,對這段感情沒什麼信心。為了哄女友開心,給她安全感,張吳就買了一個6000多塊的戒指,表明自己的心意。

沒過多久,陳莉莉看到同僚有一枚價值一萬多的戒指,十分亮眼。張吳也是二話不說,掏腰包買下了同款。

媽媽看到張吳對女兒這麼體貼,很為她感到開心。

她知道女兒是一個非常謹慎的人,和前夫分開後的十多年裡,一直沒有再找新的伴侶。現在女兒能夠重新考慮自己的終身大事,做母親的自然感到欣慰。

隻是女兒比男朋友大4歲,李福香擔憂在這段關系中,陳莉莉會占下風,也不清楚男方的家庭會如何看待兩人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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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之後的相處中,李福香發現張吳并沒有那麼愛陳莉莉。兩人談對象的時候,有一回年三十,陳莉莉把男友叫來家裡吃年夜飯。那天晚上,陳莉莉犯了頭痛,但飯還沒吃完,張吳就催促陳莉莉去工作機關領紅包。

李福香當着張吳的面說道:“她頭痛啊,機關那麼遠,紅包就算了吧。”不過張吳并沒有聽進去,他讓陳莉莉簡單收拾一下,就出門了。

未來的丈母娘從這個細節,看出了張吳對陳莉莉并不用心。另外,李福香也認為,張吳不是一個情緒穩定的男人,有的時候生氣上頭,還會動手動腳。

接觸了張吳以後,李福香有意無意地提醒女兒:這個男人不值得托付,你還是再考量一下吧。

沒想到,陳莉莉在沒有告訴媽媽的情況下,直接和對方扯了證。

約法三章,充滿硝煙味的婚姻

兩人畢竟都是二婚,領證前雙方都明确了各自的界線。陳莉莉名下有車有房,她拟定了一份婚前财産協定。

張吳的母親則清楚地告訴陳莉莉:張家有一百多萬負債,兩個兒子都離過婚,小孩目前都由老人帶着。如果陳莉莉要和張吳結婚,家裡不能再要孩子了。

陳莉莉并沒有把這些放在心上,她覺得負債用不着她還,孩子的事情以後具體問題再具體分析。對她來說,最過意不去的還是自己的年齡問題。

陳莉莉認為,婆婆之是以會把“醜話”說在前頭,是因為自己比她兒子大了4歲。日常接觸的時候,她總感覺婆家冷眼相待,對這樁婚事也并不怎麼上心。

張吳倒沒有陳莉莉那麼多擔憂,他說:兩人既然決定要一起過日子了,最重要的是努力把小家經營好。而他之是以不介意陳莉莉的年齡,是因為看中了她的細心和穩重,也相信她會成為一個好後媽,善待自己和前妻的兒子。

40歲女子高齡生子,因錢與丈夫鬧掰,婆家:不會認這孫子

婚後,張吳發現事情并沒有自己想的那麼美滿。

他把财政大權交給了妻子,但每次管陳莉莉要錢給孩子買東西的時候,夫妻倆都得大吵一頓。不論是給孩子買球鞋,還是帶孩子吃肯德基,陳莉莉都覺得是在耗用雙方的共同财産。張吳對此身心俱疲,隻能盡量避免與妻子正面交鋒。

後來,夫妻倆牽扯的利益關系越來越複雜,雙方也逐漸撕破了臉。婚後,兩人一同花了8萬,按揭買了一部車。之後,還投資開了奶茶店,做起了生意。

張吳表示,也是從開店開始,他覺察到妻子是一個把利益看得很重的女人。當時,張吳開店匆忙,沒有雇傭多餘的人手,隻能自己一個人忙前顧後。

而陳莉莉非但沒有幫忙,看到奶茶店剛開業就收入不菲,就立馬要他簽股份協定。她想保障自己投入的3萬塊錢,可以拿到最大程度的分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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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點讓他感到特别寒心。沒想到後來,奶茶店生意虧損的時候,陳莉莉更是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不僅每天到店裡鬧,要丈夫退回自己的本金,還做了一件讓張家痛恨萬分的事情。

張吳回憶,那是自己人生最灰暗的時候,生意不順,家庭也不和諧。碰巧當時,來店裡幫忙的弟弟摔斷了腿,在家休養一天後發現傷勢不對勁,着急去醫院醫治。

張吳囑咐陳莉莉,當天務必把兩人共同購置的私家車開來,好送弟弟去治療。陳莉莉嘴上答應,轉頭卻把車子給賣了。

這讓張家徹底翻臉:明明是夫妻共有财産,陳莉莉憑什麼自己一個人處置了車子?更何況,這還是在用車的緊要關頭!

張吳越發覺得妻子是一個非常涼薄的人,兩人關系鬧得更僵了。

眼見着和丈夫越來越疏遠,陳莉莉心裡萌生了一個念頭:要不生個孩子,來挽救這段婚姻吧。

執意生子,未蔔的前程

39歲那年,陳莉莉懷上了孩子。

得知她懷孕的消息,張家都要求陳莉莉盡快去醫院做流産手術,因為家裡實在無力撫養。

轉眼胎兒都四個月大了,陳莉莉還沒有做出決定。當時,她認為丈夫持默許的态度,便決定賭一把,等孩子降臨人間,說不定事情會有轉機。

懷孕七個月的時候,夫妻倆爆發了最為激烈的争吵。丈夫不滿妻子一意孤行,再三強調自己目前的經濟情況不允許撫養孩子。從那以後,張吳離開了家,并且拉黑陳莉莉所有聯系方式。但陳莉莉認為,兩人之是以會鬧到這個地步,是因為張吳的母親和弟弟,一直從中煽風點火。

就這樣,陳莉莉孤獨地度過妊晚期,一直到孩子出生之後,張吳都沒有現身。

目前,孩子一直由陳莉莉的母親李福香帶着。為了謀生,陳莉莉重新開始面試找工作,每天忙完,再回媽媽家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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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得出來,李福香對外孫非常疼愛,但一提到女婿,她就憤憤不已:“孩子的爸爸已經死了,他沒有爸爸。”

男方在第一段婚姻中留下了兒子,也一直把自己主要的經濟資源都投入在大兒子身上,堅決不肯要新生的孩子。他對妻子怨念頗深,認為她給所有人添了麻煩。

在陳莉莉懷孕期間,婆家人三番五次要求她打掉孩子。李福香還透露,這樣的事情在2年前也發生過一次。

那陣子,陳莉莉在婆家人的施壓下做完流産手術,之後也沒有得到體貼的照顧,而是無縫銜接,在店裡幫忙。結果,她因為過度操勞,一個月後經曆了大出血。當時男方也是一副置之不理的态度,還是員工發現了陳莉莉的異常,送她去醫院救治。

李福香心疼女兒的遭遇,是以女兒第二次懷孕的時候,為了留住胎兒不惜豁出顔面,上親家門口哭了大半年。

然而張家态度始終非常強硬:你女兒非要生,那就自己養,我們張家不會要這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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撂下狠話後,他們真的不再與親家往來。無論是陳莉莉分娩,還是孩子百天生辰,張家沒有一個人來探望過他們母子,更别提為孩子支付一分錢的生活費。

記者去張家調解的時候發現,張家其實生活條件不錯,住在一棟氣派的鄉間别墅裡。

但婆婆吳桂花和公公張偉,堅決不承認自己有經濟能力撫養孩子。表示正是為了建這棟房子,家裡才欠下了100多萬的負債,這些也都是在婚前和媳婦都坦白過的。

他們一見面,就對陳莉莉一頓數落,說她手段高明,擺明了就是來要錢的。他們又說起陳莉莉種種見錢眼開的行為,表示兩家緣分已盡,說什麼都不會認這個孫子。

雙方僵持不下,這次談判隻能暫且擱置。回去的路上,記者也試着打開陳莉莉的心扉,詢問她在這段關系中,自己是不是把财務分得太清楚了。

陳莉莉表示,她是一個很自卑的人。 她從小喪父,和母親相依為命。高中畢業後,陳莉莉就外出打工,掙錢貼補家用。她從房産銷售做起,一步步往上爬,終于闖出了自己的一番天地,攢錢置辦了兩處房産和一台車子。

40歲女子高齡生子,因錢與丈夫鬧掰,婆家:不會認這孫子

事業有成之時,陳莉莉遭到了第一任丈夫的背叛。在很長一段時間内,她都不敢再開始一段新的感情,心裡的安全感極度匮乏。

遇到張吳後,她更是把财産攥在手裡,以為這樣就可以避免重蹈覆轍。沒想到卻讓夫妻之間的感情越來越淡薄,甚至鬧到翻臉的地步。

現在,丈夫甚至不肯拿出身份證,給孩子辦理出生證。陳莉莉根本不奢望能修複這段關系,隻求丈夫盡到一個父親的責任。

經過幾輪調解,雙方終于達成一緻意見,張吳在兩人離婚之前,将每個月給孩子支付600元的撫養費。

陳莉莉覺得事已至此,也算是給孩子一個基本的交代了。從今往後,她會獨自一人撫養孩子長大。

婚姻是兩個家庭的結合,其中摻雜了錯綜複雜的人際關系和利益關系。陳莉莉是一個自卑又敏感的人,因為太看重利益反而弄巧成拙;而張吳一家,也确實缺乏換位思考的同理心,隻一味地考慮自家的情況,沒有顧慮媳婦的感受。

說到底,想把婚姻經營得穩定幸福,兩方勢必要各自做出妥協退讓,才能有來有往,把日子過下去。像陳莉莉和張吳這樣純粹的利己,婚姻遲早分崩離析。

其實在整個事件當中,孩子是最無辜的。他從一開始,就被當成是家庭的粘合劑。出生以後,他又不受父親一家的待見,幾乎成為“沒爹的孩子”。

隻希望張吳作為父親,在未來能夠盡到責任和義務,給孩子一個溫暖的童年吧。

@艾彌兒​ 說

二婚如果想在經濟上處理的非常好還是挺難的一件事情。我做情感咨詢就會發現頭婚的夫妻很少有在經濟上AA制的,基本上大家覺得結了婚就是一起過日子,有了孩子那麼就更是一家人了,錢嘛花多花少,最後都是留給孩子的。是以基本上能做到有福同享,有難同當,不會分得特别清楚。當然,如果一方是出身大富大貴的人家,另一方是普普通通的人家可能會簽訂一些婚前協定之類的,這種畢竟是少數,多數結合的大家都是經濟水準差不多的普通人家。

但是二婚往往就不一樣了,首先在頭婚的時候很多人還是抱着要白頭偕老過一輩子的想法的,但是到二婚的時候,大家都有過一次失敗的婚姻經曆,都知道白頭偕老是一個美好的願望,但是未必能真正實作,是以多多少少都會有一點私心,有一點觀望的态度。加上如果兩個人中的一方在前一段婚姻中已經有了自己的孩子,在二婚中并沒有打算再生孩子,那麼你就會發現大家在經濟利益上都會像自己的孩子傾斜,不見得會全心全意投入到二婚的家庭中。這種事情非常普遍,因為絕大多數人都是普通人,經濟上都沒有達到财富自由的程度,都要計算着花錢,還房貸,讓孩子受到良好的教育,等等。錢不夠花的時候自然就會出現取舍權衡。

本來雙方就有一點觀望的态度,有一點私心,再加上經濟上的壓力一出現,就很容易疑神疑鬼的,覺得對方心思不在自己這邊,就反而加劇了兩個人在經濟上的一些沖突。

加上現在社會上有很多聲音,比如說談戀愛不如搞錢,比如說婚姻不如自己掙錢能給自己帶來更多的安全感,等等。就是大家對經濟利益的看重,往往超過了對感情的看重。身邊無論是名人還是普通人,也出現過很多在婚姻中無私的奉獻,最後對方變了心或者離了婚,搞得自己很窘迫的這種例子。是以啊,很多人就變得越來越不敢投入。

是以我就發現很多二婚三婚的在經濟上都是相對獨立的,或者是簽婚前協定,或者是在婚前把各自的房子啊财産啊都歸歸好,或者是即使沒有明确的說AA制,在婚後的開銷上,兩個人自覺或者不自覺的都會各自承擔各自的那一部分。

可是婚姻到底是什麼呢?我個人覺得婚姻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經濟上的融合,比如在古代女人不能出去抛頭露面掙錢的時候,那麼分工就很明确,男人賺錢養家,女人相夫教子,這就是一種各自發揮各自特長的分工合作,然後在經濟上融合。還有一個重要的功能,就是在血緣上的融合,兩個人共同生育養育後代。但是很多二婚夫妻既沒有經濟上的融合,又沒有血緣上的融合,就有點像是搭夥過日子一樣,是以就很容易出現一些裂痕和沖突,二婚的離婚率就比一婚要高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