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動機】
近日,天津塘沽的張先生來電稱,自己年邁的父母平時愛在App上浏覽新聞資訊,但一些App上的廣告宣傳語很像新聞資訊,“廣告”兩字有的很小,有的字型很淡且混在圖檔裡,很難察覺區分,導緻父母經常點錯,有的廣告點進去容易退出來難,父母對此煩惱不已。希望有關部門關注并進行整治。
“廣告”辨別不顯著、僞裝“套路”使用者的情況是否大量存在,涉嫌違反哪些法律法規,該如何整治解決?帶着這些問題,記者進行了調查采訪。
“快充6分鐘,續航200公裡,新能源汽車上市了。”
北京市民王先生最近正準備買車,在浏覽某App時看到這則“新聞”,立即點了進去,結果發現裡面在賣汽車貼膜、坐墊、玻璃水等車輛周邊産品,與新能源汽車上市沒有半點關系。
他退出後找到這條“新聞”一看,原來是一則廣告,廣告圖檔兩側呈暗灰色,小小的“廣告”兩字就在圖檔左下角,呈淡灰色,不仔細看不容易發現。
“經常見到這樣的廣告,他們隐藏在新聞資訊裡,辨別又不明顯,稍不留神就誤點進去了。”王先生感歎,平台、商家的套路很深。
記者近日調查發現,正如天津的張先生、北京的王先生等使用者所言,有的廣告似乎刻意模仿使用者所登入App、平台上提供的主要内容及樣式,想方設法不暴露其“廣告”身份,導緻不少使用者頻繁誤點,跳轉至購物、小說、遊戲等廣告頁面。使用者對此頗有怨言。
廣告資訊分不清楚
辨別隐藏難以發現
網際網路廣告亂象曾長期存在,如彈窗廣告、無法一鍵關閉、打色情擦邊球等,相關部門也一直在持續加強治理。
2022年9月30日,國家網際網路資訊辦公室、工業和資訊化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釋出《網際網路彈窗資訊推送服務管理規定》,規範彈窗資訊推送服務。不少受訪使用者直言,此後許多App和網站确實“幹淨”了不少。但是,一些平台和廣告主似乎找到了一種藏得更深的廣告推送方式。
父母被廣告困擾後,天津塘沽的張先生認真檢視了其父母經常刷的幾個App,發現“有些廣告和新聞資訊的内容幾乎一樣,點進去才知道被騙了,有的甚至會自動下載下傳軟體,導緻父母手機上下載下傳了一堆亂七八糟的App”。
張先生告訴記者,他上網時也經常遇到類似情況,“年輕人都很難辨識是廣告,更别說老年人了”,一些廣告的内容不堪入目,有些廣告的退出鍵找半天找不到。
記者查詢了張先生所說的幾個App、網站網頁,發現有的App、網站廣告數量非常多,每隔兩三條資訊内容就會插入一則廣告,刷手機、浏覽頁面時非常容易誤點,想要清淨的浏覽環境得付費成為VIP才能享受“消除廣告服務”。有的App上的廣告圖檔、字型、格式與新聞資訊非常相似,“廣告”兩字與圖檔背景幾乎“融為一體”,不仔細看根本發現不了。
記者點選了上述App中的多個廣告,比如一則“某地一女子穿搭驚豔了路人,網友:真敢穿……”的廣告,看着像一則街拍資訊,點進去實為一個購物界面。界面最上方顯示“4秒後自動關閉”,但4秒後又有一些廣告視訊開始自動播放,記者嘗試暫停和關閉時,界面突然彈出另一條廣告,App也被跳轉到購物平台上了。
多位受訪使用者告訴記者,大量的隐藏廣告,非常影響App的使用體驗。有網友無奈地說,躲過了開屏廣告,關掉了彈窗廣告,又陷入了頁面内隐蔽廣告的“魔爪”。
值得注意的是,當下一些浏覽器的頁面也提供資訊服務,其中同樣摻入了不少廣告,有些廣告明顯打擦邊球,存在涉黃嫌疑,一些内容不堪入目,圖檔難以直視。
北京中征律師事務所進階合夥人孫維說,法律在廣告頻率方面并沒有嚴格的限制,但在内容方面有嚴格限制。廣告應當真實、合法,以健康的表現形式表達廣告内容,淫穢、色情的内容是廣告法明确禁止的。如果釋出的廣告中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明顯屬于淫穢、色情的内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有權責令其停止釋出廣告,并處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吊銷營業執照;對廣告經營者、釋出者,可以沒收廣告費用,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可吊銷營業執照。
廣告藏身評論區中
一鍵關閉效果存疑
記者調查發現,還有一種廣告“藏”得更加隐蔽,它們“潛伏”在App、平台的評論區或留言中,有的廣告和評論比較相似,也有使用者名、頭像,甚至還有釋出時間和點贊數,使用者容易誤點。
如在某話題評論區,第三條評論便是一則遊戲廣告,有該遊戲的宣傳視訊,也有類似釋出者的頭像和名稱,下方顯示為“2022年10月21号釋出”,右下角配有轉發、評論和點贊功能,顯示已有7059個點贊。
在這條廣告的右上角,标有“廣告”字樣,并且配有關閉按鈕。記者嘗試點選關閉按鈕,彈窗提示出四個選項,分别為“不感興趣、投訴、屏蔽此部落客以及為何會看到此廣告”。
廣告簡介中,設有藍色标注的“一鍵下載下傳”連結,點選後遊戲會自動下載下傳,如果使用者誤觸,隻能等待下載下傳完成後安裝遊戲,再進行删除。如果使用者拒絕安裝,則需要自行尋找安裝路徑删除安裝包。
在有的App、平台評論區,廣告的辨別為“熱推”而非“廣告”。如一條廣告寫着“評論真的神了!”随後出現藍色的跳轉連結,隻要使用者觸碰到,就會自動跳轉到某購物平台。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說,目前對于評論區廣告這一形式,廣告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并未作出特别規定,鑒于當下各平台在評論區添加廣告的行為,可以考慮将其納入重點監管行列。“廣告一旦出現在評論區中,也應當符合網信辦跟帖評論服務管理規定的相關要求。”
此外,多位受訪使用者告訴記者,一些App、平台設定了關閉廣告功能,但他們對這一功能是否有效存疑。
記者嘗試後發現确實如受訪使用者所言。如一款資訊類App設定了廣告一鍵關閉按鈕,界面提示“将減少此類推薦”,但記者相繼關閉“蟲草”“茶葉”“升學”等七類廣告後多次重新整理浏覽頁面,這些廣告仍原封不動地出現在頁面上。在某貼吧,廣告關閉時會彈窗提醒,其中有“已經看過”“内容品質差”“開通VIP免廣告”“不感興趣”四種選項,除開通VIP外,其餘選項選擇後該廣告都會關閉,但使用者在浏覽其他内容時仍會推送相關廣告。
廣告當有可識别性
誤導使用者危害不淺
大陸廣告法規定,利用網際網路釋出、發送廣告,不得影響使用者正常使用網絡。在網際網路頁面以彈出等形式釋出的廣告,應當顯著标明關閉标志,確定一鍵關閉。
同時還規定,廣告應當具有可識别性,能夠使消費者辨明其為廣告。大衆傳播媒介不得以新聞報道形式變相釋出廣告。通過大衆傳播媒介釋出的廣告應當顯著标明“廣告”,與其他非廣告資訊相差別,不得使消費者産生誤解。
《網際網路廣告管理暫行辦法》也規定,利用網際網路釋出、發送廣告,不得影響使用者正常使用網絡。在網際網路頁面以彈出等形式釋出的廣告,應當顯著标明關閉标志,確定一鍵關閉。不得以欺騙方式誘使使用者點選廣告内容。
“上述App和平台内的廣告,出現形式和平台内容相仿,存在隐蔽性強、難以識别的特點,甚至還會使消費者産生誤解,違反了廣告法的有關規定。”孫維說。
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教授、北京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學會常務副會長段威說,廣告應顯著标明“廣告”,能夠使消費者辨明其為廣告。上述App和平台内的廣告存在誤導使用者的行為,與法律規定相違背,須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說,平台和商家應尊重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目前一些廣告存在隐蔽性,導緻消費者無法識别,本質上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有關部門需要出台相關規則進行規制。平台和App開發商應當為消費者站好崗,放好哨,把好關,打造消費友好型網際網路廣告設計理念。
依法承擔主體責任
多方合力治理亂象
如何治理和改善目前隐藏廣告的問題呢?
劉俊海認為,消費者要增強自我保護意識、提升分辨能力;監管部門要加強監管,依法用好行政指導、行政監管和行政處罰權限,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特别是對于廣告的識别權、甄别權、知情權和選擇權,營造共享、包容、普惠的網際網路廣告市場生态環境。
孫維說,廣告經營者、釋出者應當增強法律意識,嚴格按照廣告法的要求規範釋出廣告,承擔起主體責任;監督部門應當嚴格依法處理違法彈窗廣告以及其他不符合廣告法規範的廣告,追究廣告主、廣告釋出者以及經營者的法律責任。
“消費者在浏覽網頁或者使用App時應當提高辨識力和注意力,發現違法廣告的,及時向有關部門舉報。”孫維說。
有業内人士告訴記者,當下App、平台多提供免費服務,廣告是支撐其盈利的主要方式之一,使用者一邊抱怨廣告太多,一邊又要享受免費的服務,這本身就存在一定的沖突,如何平衡和解決這一沖突是一大課題。
段威認為,在網際網路時代,對各種日新月異的網際網路廣告行為宜疏不宜堵,應加強規範全面引導,一方面應緊跟發展趨勢,适時修改完善制度規則,讓相關主體的廣告行為能夠有章可循;另一方面應全員參與各盡其職,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釋出者等經營主體加強守法誠信經營意識,廣告行業組織加強行業自律規範。
“消費者理性消費,依法維權;消費者組織積極作為;監管部門主動擔當履責,提升打擊整治力度,共同淨化網絡空間。”段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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