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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德旺回憶的改開前(2)-投機倒把被處罰

作者:網絡作家天馬行空

衆所周知,改開之前倒買倒賣物資是犯罪行為,當時被稱為投機倒把,但這種行為,會受到怎樣的處罰,卻是衆說紛纭。無論是親曆者,還是現在的年輕人,一般都說這種犯罪行為處罰很重很重。還有些大V時不時不知道從哪裡找一些照片來,說改開前某年某月某日某人因為犯投機倒把罪被判處死刑。雖然那些照片仔細分析漏洞很多,卻吓唬了無數人。

曹德旺回憶的改開前(2)-投機倒把被處罰

玻璃大王曹德旺

恰好,曹德旺在七十年代做果苗推銷員之前也有投機倒把的經曆,不妨八卦一下。

曹德旺的父親解放前就是一個精明的商人,解放後平時在高山公社勞動,但閑暇之餘偷偷從福州買一下香煙煙絲什麼回高山公社賣,賺取差價。這種行為按當時的法律是非法的(按現在的法律倒賣香煙也是非法的),至于處罰,曹德旺在書中說得很清楚:

那時,是不允許自由買賣商品的,抓到就會當投機倒把論處,輕者沒收,重者收押,遊街示衆。

曹父的方法很巧妙,和還沒成年的曹德旺一起帶香煙,香煙放在曹德旺的書包裡,沒人會懷疑一個未成年的學生參加投機倒把的,這辦法非常成功。

不久之後,曹德旺改做水果生意,每次竟然從福清縣城載兩三百斤水果回高山鎮賣,一天能賺3塊多前。

這事說明三點:1、當時農村已經種了不少如果樹等經濟作物,否則曹德旺根本買不到這麼多水果;2、曹德旺倒買倒賣水果最起碼是半公開的,賣的時候大家看見,在路上大家也看見,畢竟兩三百斤水果不可能塞進書包裡的。3、當時的城鎮,已經有一定消費能力。否則,他的水果賣給誰?

做水果生意可以半公開甚至公開,但煙草由于是專賣的,就不能這樣搞了。然而正因為煙草專賣,利潤比水果生意高多。後來曹父又做回煙草生意。

下面的文字引述自《心若菩提》:

曹德旺回憶的改開前(2)-投機倒把被處罰

曹德旺自傳《心若菩提》

貨物、作案工具被沒收,貌似對曹父的處罰就到此為止,曹德旺辱罵執法人員也沒有另外受到處罰。其實,這次是曹德旺欠理,這個女執法人員的母親是做生意,但别人沒有倒賣倒賣專賣物資啊。不要說在當年,就算在現在,跨地區倒賣香煙煙絲受到這樣的處罰也不足為奇。

不久之後,大約1970年,曹德旺倒買倒賣價值更高的白木耳,販到江西,一次就賺了上千元,最多一次賺了3000元。公社的一個幹部見到曹德旺賺得多,竟然不是來抓投機倒把犯,而是要來入幹股。有公社幹部的支援,村民願意賒帳,曹德旺的生意做得更多了,一次就收購了好幾千元的貨。不過,上山多終遇虎,這次,曹德旺作為投機倒把嫌疑犯,在江西鷹潭火車站貨物差點被沒收,幸虧他說這批貨是集體而不是他個人的,才改扣留貨物,讓他回家鄉開證明。

曹德旺去找入幹股的公社幹部開證明,這畢竟是違法行為,此人哪裡敢開?結果,那段事件曹德旺欠了一屁股債,是人生最灰暗的日子。

曹德旺回憶的改開前(2)-投機倒把被處罰

著名企業家曹德旺

幾個月之後,曹德旺在工地裡幫修闆車,給公社幹部出身的教導員留下深刻的印象,幫忙搞到一張真的假證明。曹德旺拿着這證明去江西,按比市場價便宜三分一的收購價要回了那批白木耳貨款,這筆生意不但沒有吃虧,還略有盈餘。

在七十年代,曹家父子都曾經投機倒把,都曾經被抓,當時的政策以及一般對投機倒把的處理辦法,從他們的經曆可以大緻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