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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煙調查跟蹤:“奶茶杯”重金屬超标,添加劑最高超80倍

作者:南方都市報

2022年是電子煙合規發展的關鍵之年。《電子煙管理辦法》、《電子煙》強制性國際、電子煙消費稅等相關政策和細則相繼出台,開啟了電子煙合規發展的新時代。尤其是在保護未成年人免受煙草侵害和行業規範發展的要求下,自2022年10月1日起,政策法規明令禁止銷售除煙草口味外的調味電子煙和可自行添加霧化物的電子煙。

然而,水果味禁令實施3個多月以來,一種外形類似于奶茶的一次性電子煙産品,卻在市面上悄然而生。此前,南都電子煙産業觀察課題組走訪了深圳市内的便利店和批發市場發現,這些外包裝無辨別生産廠家和日期,被統稱為“奶茶杯”的電子煙,卻能在熱門商區、鬧市便利店中輕易可售(詳見報道:“奶茶杯”等非法電子煙交易擡頭,行業監管新時期需加強執法 )。

從消費者身體安全的角度來看,這些“奶茶杯”是否符合标準要求?對人體是否有害?基于此,課題組在市面上購入了“奶茶杯”樣本送往深圳市計量品質檢測研究院。在本次購入的7份樣本中,涉及4個品牌,涵蓋可樂、檸檬、橘子汽水、草莓等“熱門”口味,每個樣本分别檢測2,3-丁二酮、肉桂醛、甲苯、苯甲醛等常見霧化污染物含量,以及釋放物中鉛、鎳等重金屬含量。

電子煙調查跟蹤:“奶茶杯”重金屬超标,添加劑最高超80倍

送檢電子煙“奶茶杯”産品

結果顯示,7款“奶茶杯”樣本中,均從其釋放物檢測出不同含量的鉛、鎳等重金屬;部分樣本分别檢測出2.3-丁二酮、肉桂醛,遠超出國标或團标對霧化物雜質和污染物的要求。

違法添加國标範圍外調味

“奶茶杯”檢出2.3-丁二酮、肉桂醛等物質,最高超标80倍

電子煙調查跟蹤:“奶茶杯”重金屬超标,添加劑最高超80倍

注:加粗數值為檢測結果超出限值,不符合團标《霧化電子煙裝置通用技術規範》T/CECC 002—2021或澳洲電子煙标準《Nicotine vaping products and vaping devices Guidance for the Therapeutic Goods (Standard for Nicotine Vaping Products) (TGO 110) Order 2021 and related matters》要求。

深圳市計量品質檢測研究院輕工産品與化學材料檢測事業部副部長趙彥向課題組介紹,添加2,3-丁二酮、肉桂醛等物質目的是為了使電子煙呈現不同的口味。但在GB 41700-2022《電子煙》中,明确2,3-丁二酮和肉桂醛均不屬于國标中霧化物允許使用添加劑的範圍内,且将2,3-丁二酮作為霧化物的雜質和污染物之一,進行了限量要求。

而本次檢測的結果顯示,在“FRUIT LAB香芋冰淇淋”的一次性電子煙中,檢出2,3-丁二酮含量為110mg/kg,均超出國标≤22mg/kg和團标≤20mg/kg的要求;該品牌的“冰爽可樂”風味檢出肉桂醛808mg/kg,超出團标≤10mg/kg限值的80倍。“YYDS PRO SUPER COLA”和“zrar ORANGE SODA”兩款樣本分别檢出肉桂醛含量227mg/kg和140mg/kg,超出限值20倍和14倍。其餘樣本符合限值要求。

趙彥表示,這兩種物質的添加主要是被用作調味劑添加到電子煙中,“其中,2,3-丁二酮主要模拟的是奶香口味,而肉桂醛則模拟的是肉桂口味。但2,3-丁二酮和肉桂醛均可能會對人體造成呼吸道刺激和肺部損害。”

公開資料顯示,2019年在美國引起公共健康事件的“電子煙爆米花肺”,即為非法産品中添加的丁二酮導緻。

使用一瓶“奶茶杯”相當于攝入75000ng鉛,長期攝入重金屬将危害健康

電子煙調查跟蹤:“奶茶杯”重金屬超标,添加劑最高超80倍

注:紅線以上為檢測結果超出限值,該項不符合團标《霧化電子煙裝置通用技術規範》T/CECC 001—2021要求。

在電子煙中,其霧化釋放物直接進入人體,攝入過量的重金屬将對身體産生負面影響。在本次檢測中,課題組檢測了“奶茶杯”霧化物中,鉛、鎳兩種重金屬的釋放量。

結果發現,7款樣本的霧化釋放物中都含有不同程度的重金屬物質。其中,一款名為“FRUIT LAB”的可樂風味“奶茶杯”中,鉛含量為1500ng/100口,依照電子煙團體标準(《霧化電子煙裝置通用技術規範》T/CECC 001—2021)500ng/100口的限量要求,超出3倍。如按一瓶抽吸數5000口計算,消費者相當于吸食了75微克的鉛。

華中科技大學協和深圳醫院臨床營養科副主任鄧桂芳博士指出,鉛具有全身性多髒器毒性,對人類健康具有很大的威脅,嚴重危害神經系統、血液及造血系統、消化系統、生殖系統以及泌尿系統等。“長期攝入此類電子煙,較多鉛暴露下的女性,容易出現月經異常,生育能力下降,嚴重的鉛暴露還會導緻女性閉經和不孕。”

此外,在該樣本霧化物中檢測出777ng/100口的鎳含量,相當于使用一瓶“奶茶杯”相當于攝入38mg鎳。另一“香芋冰淇淋”風味的産品,同樣檢測出606ng/100口的鉛含量,以及576ng/100口的鎳含量,均超出團标要求的500ng/100口的标準。其它樣本亦不同程度檢測出了鉛、鎳含量,雖然多數能夠符合團标要求,但部分數值結果已接近限值。

鄧桂芳表示,鎳雖然是人體必需的生命元素,但在人體内含量極微,正常情況下,成人體内含鎳約10mg,人體日常需要量僅為0.3mg。“且鎳有較強緻敏性,可通過毛孔滲透到皮膚裡去。在部分‘奶茶杯’産品中,鎳的含量較高,長期攝入對肺和呼吸道有很強的刺激和損害作用,有較高的罹患肺癌的風險。”

那麼“奶茶杯”中的重金屬從何而來?趙彥解釋道,電子煙釋放物中檢出的鉛、鎳等重金屬,一方面可能來源于電子霧化液,若霧化液中含有重金屬,其在加熱霧化的過程中,會有部分轉移至霧化生成的氣溶膠中;另一方面,可能源于霧化電子煙裝置材料,電子煙電器元件在工作的過程中尤其是加熱過程,可能會導緻其中的重金屬釋放至氣溶膠中。

多地監管出擊查處非法電子煙,業界呼籲徹查“奶茶杯’這類非法産品

自監管政策落地以來,全國各地陸續開展對電子煙生産、銷售的規範檢查和案件查辦,打擊“奶茶杯”等非法一次性電子煙産品。據媒體報道,2022年11月,山東省濟甯市任城區查處了轄區内店鋪銷售非國标水果味電子煙行為,并聯合深圳公安部門,理清上下遊生産銷售鍊條,查獲源頭公司生産銷售非國标水果味一次性電子煙共計229萬支,涉案金額超過3.8億元。

12月,甯波市警察局食品藥品環境犯罪偵查支隊聯合甯波市煙草專賣局及下轄的甯波慈溪公安、煙草部門,在廣東公安、煙草部門配合下,在慈溪、深圳、東莞等地同步實施。現場抓獲犯罪嫌疑人17名,搗毀生産窩點9處,查扣塑封機35台、印刷機7台、印刷模闆50塊、包裝盒13萬餘個、電子煙油近100桶、其他配套輔材8噸,查獲假冒電子煙及“奶茶杯”“可樂杯”等新型電子煙共7萬餘支,涉案金額超3000萬元。

除監管部門雷霆查處外,有律師提醒,如消費者使用“奶茶杯”等非法水果味電子煙産品後,出現身體不适,經營者還需承擔高額的民事賠償責任。目前已有前車之鑒,據中國消費者報報道,一雲南店主向消費者銷售總價1000多元的“奶茶杯”電子煙,後者使用後産生身體不适,聯系廠家無果後,認定店主出售“三無”産品,要求門店進行10倍賠償。

對于“奶茶杯”的監管執法,不少店主表示支援。有電子煙銷售門店告知課題組,非法三無産品的流通擾亂着市場的規範發展。“‘奶茶杯’等非法産品在 ‘黑市’中流通,會誘導不知情的消費者進行購買,不僅對我們合法經營的商鋪帶來不小沖擊,也無法對消費者的健康保障。希望監管部門可以徹查‘奶茶杯’這類非法産品的生産銷售鍊條,保障合法商戶和消費者的權益”,一店主表示。

某電子煙品牌負責人認為,電子煙企業的責任是要遵循整個行業經營的規範。“非法三無産品産品既破壞了市場秩序,又侵蝕了國家稅收,還給公衆和未成年人生命安全帶來了威脅。從業人員應自覺抵制非法産品,守好經營底線。”

出品:南都電子煙産業觀察課題組

采寫:南都灣财社記者 程洋 研究員 劉嘉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