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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榮|從“珥筆以俟”說起

作者:澎湃新聞

知堂文章,《瓜豆集》中有一篇《再論萬民傘》,看到文末,有個詞曰“珥筆以俟”。以前看到也便過去了,因為大意總是明白,那是随時準備了筆墨來記錄和讨論的意思吧。

李榮|從“珥筆以俟”說起

《瓜豆集·秉燭談》,嶽麓書社1989年版

如今年紀大了,讀書不求快,盡可從容一些,在明白的字眼上,也會多停留一陣。一細想,問題還真有不少。這個“珥筆”是怎麼回事,隻知其一不知其二的地方,便有很多。我與“珥”這個字亦可說有些緣分。我妻子的祖父,即我的嶽祖郭寶鈞先生,原是史語所的研究員,後中國科學院考古所老一輩的專家,是中國殷墟考古發掘的元老功臣之一。他登載在《史語所集刊》上的那一篇名文《古玉新诠》,其中道及“瑱”這種古玉。《說文》裡“瑱”與“珥”可互訓:“珥,瑱也。”源頭上,這兩個東西是相類或相似的。

前幾年我曾為《文彙報·筆會》寫過一篇小文,紀念寶鈞先生,其中有一段相關的話:“在對古玉的研究中,寶鈞先生在‘器名’與‘器用’的通解上,用力極勤。古來相傳的古玉器名中有一種叫做‘瑱’,說文釋‘瑱’為‘以玉充耳’。然其‘充耳’到底作何用途,則古來說法不一,釋名曰:懸當耳旁,不欲使人妄聽也,塞耳亦使人止聽也。更有解釋作‘為閉奸聲’者。但寶鈞先生在研究中發現,中國古玉的演進,基本是由實用,而玩好,而禮儀化。止聽閉奸聲,是禮教大興後之附會,古義決不如是。一次,田野考古,遺址在山上,上上下下極為不便,寶鈞先生得隙便在考古現場和衣小憩一下。泥地蟲多,很容易爬入耳道。寶鈞先生生活經驗豐富,會動腦筋,便從廢紙上撕下紙條,捏成小圓紙球塞在耳朵裡,蟲子就鑽不了空子了。就是從這一個生活小插曲中,寶鈞先生‘靈機一動’,大受啟發,推測那種叫作‘瑱’的小玉器,很可能就是當時古人住在泥屋裡,為防蟲子進入耳道而發明的一種生活小用具。”

李榮|從“珥筆以俟”說起

東漢,瑪瑙瑱,甯波博物館藏

瑱即珥,後來便漸演成冠冕垂耳之飾物或者是婦人打扮之耳飾。那麼,“珥筆”便是“以筆為珥”,珥所在的那個部位換成了筆。這是什麼意思呢?檢《文選》,曹子建《求通親表》中有言:“安宅京室,執鞭珥筆。”李善注:“珥筆,戴筆也。《漢書》趙邛曰:張安世持橐簪筆。張晏曰:近臣負橐簪筆從也。”意思是,近臣在所戴帽冠近耳朵的邊沿插上一支筆,随侍的時候,可以随時取下筆來,記錄皇帝的談話和叮囑的事項,同時也可以随時寫下自己的應對,向皇帝呈奉。後來,珥筆之臣更是特指史官和禦史、谏官等職位,他們或者需要随時記錄皇帝言行做起居注,或者需要随時呈上意見建議供皇帝參考。

因為這支筆正好插在耳朵邊的帽沿上,看上去如同“耳飾”,便稱作“珥筆”。那個圖景,實在有點滑稽。當時沒有如今所謂“自來水筆”,總要筆墨齊全了,那才可行。筆可以插在耳朵邊,墨汁随身攜帶大約沒有可能;再加上用紙,在雍容的官服裡硬塞進幾張紙,即使不是不可能,也總有點不妥,折疊不平的紙鋪張開來寫字,不見得太像樣吧。這樣實際地推想一下,這個插筆在帽沿的“珥筆”的應用效果,恐怕也不比讓人當場把筆墨紙送過來的“呆辦法”更節省時間。

那麼,這便隻能是一種象征,說穿了也就是“演戲”。當時借了“耳飾”的“珥”來取這名的,當然不會有膽耍“幽默”,但卻無意中“道破”了這“珥筆”本來的一點真相:這隻是用來裝飾的“飾物”。《太平禦覽》引《魏志》曰:“帝嘗大會殿中,禦史簪白筆側階而坐,上問左右:此為何官何主?左右不對。辛毗曰:謂禦史。舊時簪筆以奏不法,今者直備官、但珥筆耳。”這就說得很明白了。“舊時簪筆以奏不法”,這或者隻是理想的“應當”吧,而“直備官、但珥筆”卻是現實,不過是擺設和“演戲”,而且連擺設和戲目的“名字”,也有點淡忘了呢。

到了宋朝,這“珥筆”的名目,又另外指稱當時新出現的一類人,那就是“訟師”,專門替人打官司的,今人戲稱之為“古代的律師”。他們随時準備了筆墨代人寫訴狀,這又讓人想到插筆在帽沿的那個略有點“滑稽”的形象,便自然而然地搬用過來了。黃魯直有一段話常被引用:“江西之俗,士大夫秀而文,其細民險而健,以終訟為能。由是玉石俱焚,名曰珥筆之民,雖有辯者,不能自解免也。”這個“珥筆之民”的說法,便是“以終訟為能”的健訟的百姓和訟師。

能夠用了道理來争辯,多少可以說是一種“新氣象”。但是“健訟之風”卻容易變成“憑僞飾虛,以無為有,聲冤号痛,駭動見聞”,這便又成了“擺弄道理來演戲”了。中西對比,一直以為中國人對律法上的訴訟,總是有天然的抵觸和拒斥,認為民風之僞詐或由此而滋蔓。但如果多翻閱一些曆代判詞彙編,如《名公書判清明集》之類,所得印象可能會有大變化。宋元明清,中國人“健訟”的風氣日盛,以至《珥筆肯綮》在序中言:“慨自民僞日滋,案牍日煩,上之人日益厭焉,故限字之法立。”民間訟辯太多,案狀日盈,是以出台“限字之法”,對訟狀的數量和篇幅加以限制。

《古今圖書內建》等類書裡,有關“珥筆之民”以及“健訟”風氣,都有很多記載。其中,從官、民兩造來看,由于立場與利益不同,當然觀感和評判大有分别。比如“村鎮僻則善窩藏,山水險則人性悍,健訟成風,不勝不止,強或武斷,奸多珥筆,甚或逃據山谷,毆公役,抗三尺,此為惡道”這樣的記載,就是典型的“官方文書”,多少總把民意的發抒、民怨的申述看作“惡道”。不過,就中國民間社會來說,至少是在南方這樣的“市民社會”強盛的地方,在西風東來之前,也自己憑着本來的文化和傳統走過了一段“健訟”的道路,反過來覺得“息訟”與“無訟”多少應該是人際之間的一種理想,那也是事實。

最後又回過來想到嶽祖寶鈞先生文章裡的“瑱”(珥),具體結論當然都可商讨,但他的理路卻讓人信服。後世視作珍寶的古玉,在他看來隻是先民發明的樸素的“生活小用具”。而這次在曆史的上下串想了一遍這個“珥筆”,到頭來我記起的,卻是小時候弄堂裡見過的老木匠:兩個耳朵上,一個夾了一支煙,休息時可以拿來點燃了,吸上幾口;一個則夾了一支粗鉛筆,随時可以在木料上點點劃劃,做出讓人親近的小家具、小闆凳。這樣的闆凳,可能是你童年時的“夥伴”,等到你成年有了自己的家,有了成套的新家具,也有點舍不得扔棄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