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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數位港元”布局初顯

作者:财經雜志
考慮隐私保護及反洗錢的要求等諸多現實條件,數位港元或将采取“中心化管理”加“分布式記賬”思路盡量實作穩妥和效率的協調。在香港較為成熟的支付市場中,其吸引力何來?
香港“數位港元”布局初顯

數位港元作為全新的電子形式央行貨币,對香港的貨币及金融穩定及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既将帶來一系列效益,同時也意味着風險與挑戰。圖為近日香港中環金融區。《财經》記者 焦建/攝

文 | 《财經》特派香港記者 焦建

編輯 | 蘇琦

積極研究并推進“數位港元”以應對電子支付等金融新科技逐漸普及所帶來的影響,正成為中國香港特區實作其“數字化國際金融中心”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随着香港金融管理局近日公布《“數位港元”邁出新一步》政策檔案,與其推出有關的演進圖被大緻勾勒了出來。

所謂“數位港元”,本質是數位版(中國内地稱“數字版”)港元現金。當地研究過程中依語境涵蓋範圍不同常被簡稱為“e-HKD”或“CBDC (央行數字貨币)” 。在貨币發行局制度下,作為中國香港特區中央銀行機構,香港金融管理局(下簡稱“金管局”)于9月下旬公布上述檔案時稱,為将來可能推出的“數位港元”所進行的準備,将采取漸進的“三軌道”方式。

較為審慎的态度并不令人奇怪。在進行相關研究的全球多地,央行數字貨币的推進皆是需考慮多重因素、需解決多重困難的系統性工程。例如是以批發型(限于中央銀行和金融機構之間使用)優先還是零售型(面向公衆,也被稱為一般目标型)優先,亦或二者兼顧。

以此架構解析“數位港元”新動向的階段性意義可見:此前中國香港優先考慮的是CBDC 在批發層面的應用。受疫情防控等因素影響,各方對改善跨境支付及彙款的需求增加,香港遂展開零售層面研究。層次亦逐漸從高層級技術設計演化至能否及如何支援相關市場發展。希冀加速鋪路可讓香港做好準備,一旦時機成熟就可推出。

推出數位港元被認為将有利于推動更快捷的跨境支付方案等,進而給香港增添新優勢,確定其亞洲金融“一哥”地位;但在現實層面,新貨币的應用場景尚不清晰及效率、成本優勢不明顯,涉及與發行等相關領域既有法律的修訂、保護隐私與效率提升難以兼顧等問題仍存,從醞釀到花開或仍需一定時日。

對此,金管局總裁餘偉文近日則對外界解析稱,“金管局會竭力為發展數位貨币作好準備,亦會提供合适土壤使創新意念萌芽及成長,確定香港能繼續在環球金融領域擔當上司角色。”

“三軌道”推進

作為國際金融中心,擁有全球最大的離岸人民币市場、成熟完善的交易所和國際投資者群,以及滬深港通、債券通等投融資管道,構成了香港推進港元數字化的架構性基礎。

一個值得關注的現象,是近年來港元的吸引力出現下降。據環球銀行金融電信協會(SWIFT)的資料統計:截至2021年8月,港元在國際支付中占比約為1.28%,排名第7,同比占比下降到1.48%。2022年1月,這一比例再下滑至1.13%,排名跌至第8。

為趕上跨境支付等領域一系列新趨勢,香港從2017年起探索CBDC。傳統意義上的央行貨币包括紙币及央行儲備兩種形式。前者為可供使用的實體貨币;央行儲備則為電子貨币,隻供在央行設有結算戶口的符合資格的金融機構取用。CBDC則既是電子形式,亦可供公衆取用(即電子版硬币及紙币),并具備一系列新的應用前景及功能(例如智能合約及加密)。

國際清算銀行此前的相關研究報告則顯示:使用央行數字貨币進行跨境支付能夠降低至少一半的中介成本,支付時間也從原先的3天-5天降低至2秒-10秒。

從演進角度看,因香港零售支付市場發展已較為成熟,CBDC 在批發層面的應用被作為優先領域,并随後開展了研究批發層面CBDC在處理大額支付及貨銀兩訖結算的應用項目“LionRock”項目;2019 年,金管局與泰國銀行合作啟動“Inthanon-LionRock”項目。随着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币研究所等機構的加入,該項目已更名為“多種央行數位貨币跨境網絡”,即mBridge項目。

在零售層面,香港于2021年開始進行研究并展開相關項目推進高層次技術設計。受新冠疫情及加密資産市場活躍等因素影響,金管局于當年6月宣布在“金融科技 2025”政策下開展零售層面數位港元。同年10月,發表技術白皮書。今年4月,發表政策讨論檔案。

相比港元,人民币數字化過程較為領先,中國内地已相繼啟動多個數字人民币試點。此外,中國香港亦開展數字人民币在港的跨境支付試點,并引導香港居民在内地使用數字人民币。

數字人民币的探索給數位港元研究提供了經驗。2021年10月,金管局在相關技術白皮書中提出:CBDC系統設計與數字人民币的機制設計基本相同,均采用雙層營運體系。另據金管局副總裁李達志解析:數位港元由批發層面着手,希望可令跨境支付流程更快、更便宜和更友善。批發系統的設計需能配合日後零售層面不同設計選項的技術基礎,無需作出大幅修改。

與其他由私營部門發行的加密資産相比,CBDC由央行機構發行及提供支援。一般認為,前者因去中心化而匿名性較強,但價格波動性較強,不适合用作儲存價值、記賬機關等。而在零售層面,CBDC的潛在效益則包括提高央行貨币的供給度和可使用度、應對新型貨币帶來的挑戰、推動數字經濟創新及滿足未來支付需要,以及加強貨币政策傳導性等。

按照多位香港金融研究人士對《财經》記者的分析:考慮到平衡使用者隐私保護及反洗錢的要求等諸多現實條件,數位港元和數字人民币的設計理念應該會大體保持一緻,即摒棄海外虛拟貨币去中心化的思路,類似 “中心化管理”加“分布式記賬”。在擁有法币信用背書的同時具有不可僞造篡改、可追溯等優勢,“盡量實作穩妥和效率的協調而不偏廢。”

香港采用發鈔行制度,目前港元由三家發鈔行發行。金管局相關人士近日多次強調稱,數位港元不會取代現有紙币和硬币。發行機構暫傾向用目前發行港元硬币及10元紙币的“硬币方案”架構(銀行繳交美元兌換成數位港元),即由該局發行再通過銀行分發到使用者手上;另一可行方案為沿用現行紙币(10元紙币除外)的“紙币方案”(銀行繳交美元換取負債證明書),即通過發鈔行發行。在此基礎上,目前還在讨論中的方案亦包括銀行将現有總結餘換作數位港元的第三種方案,其亦有一定優勢。

在三種潛在發行機制中,紙币方案及硬币方案被認為較總結餘方案更為合适。更進一步,如比較紙币方案與硬币方案,金管局則傾向采用後者,因它完全由單一機構發行數位港元,并保留着由代理銀行處理一切與分發數位港元相關的面向客戶工作這一好處。從操作角度來看,此方案較簡單,又可以避免不同指定銀行發行的數位港元在形式上可能存在差異,不容易産生混淆。

“不同發行方式大緻對應着央行數字貨币的不同發行模式,即需求驅動模式或者供給驅動模式。進一步從微觀角度看,按照香港的貨币發行局原則,貨币基礎的所有變動都必須以外彙基金所持有美元資産的相應變動完全配合。銀行向客戶提供數位港元前,需預留相應數額的美元作為支援資産。零售層面CBDC的潛在需求其實有相當程度的不确定性,比如潛在持有人可能需要調動存款戶口的資金以換取零售層面CBDC,這将會影響商業銀行的資産負債表,在情況普遍發生時則會導緻銀行的被去中介化。”香港經濟評論人博取對《财經》記者分析稱,“銀行為應對相應情景可能會以較高的利率挽留存款,或尋求較高成本的替代資金彌補流失的資金,這會增加整體資金成本。此外,在發生金融危機時,理論上零售層面CBDC也可能使銀行面臨較高的擠提風險。”

金管局則在相關檔案中分析上述可能性時指出,要進一步緩減這些不利影響,發行當局可對零售層面CBDC加入如最高戶口結餘、每日轉換及交易限額等保障措施及設計選項。當局亦可設立一套機制,一旦超過限額,超出的數額将自動轉入收款人的銀行戶口。“隻要設有适當的持有上限,‘存款替代’效應屬可控。鑒于數位港元旨在用于小額零售支付交易的即時結算,這些相對寬松的持有上限不會令一般市民對使用數位港元卻步。”

推出零售層面 CBDC 将會牽涉法律及監管規則修訂、金融穩定,以及與現行支付方式的互動等等方面,故在推出時間表方面,數位港元将采取“三軌道”制推進:第一軌道以奠定技術及法律基礎為主,使數位港元成為法定貨币;第二軌道圍繞數位港元的應用、執行及設計事項展開;第三軌道關乎正式推出數位港元,訂下推出時間表。

2022年四季度起,前述一、二軌道将同步進行。按照金管局規劃:整體進展“将視乎第一及第二軌道工作的實際進度,以及本地及國際市場的相關發展步伐。”

仍待解決的問題

考慮到中國香港特殊的貨币政策體制、支付環境及其他政策因素等,數位港元作為全新的電子形式央行貨币,對香港的貨币及金融穩定,以至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發展金融基建等)既将帶來一系列效益,同時也意味着風險與挑戰。

對于收益方面,結合香港目前的支付環境分析數位港元的應用前景可見:目前當地較為主流的電子支付系統包括八達通、轉數快及源自内地的支付寶、微信支付等,這些平台或管道需要一定中介費用且支援離線支付的場景受限。簡言之,除年深日久已成為第二現金(可離線支付、完全匿名,但額度及充值手段受限)的八達通外,其餘手段皆有不少不友善之處。

從2021年開始陸續發放電子消費券作為起步,香港希望這一過程既能推動新型電子支付手段在市民中的普及,亦能成為模拟數位法定貨币發行及使用的試水。但從結果來看,也出現了因填錯資料等問題導緻未能領取消費券或等待時間過長等現象。

在理想狀态中,實作了隐私及資料保護的平衡是以具有“可程式設計性”的數位港元,或可較大程度上避免類似尴尬。數字人民币的場景應用也可給數位港元提供借鑒,例如為市民安裝法定數位錢包、發放交通津貼及賬單支付等。政府借此可明确補貼用途、期限,進而快速、精準且近乎無成本進行“派糖”。

此外,可程式設計的零售層面CBDC在促進創新方面還有一系列其他場景:例如可支援智能合約(即符合了若幹條件協定便會自動執行)、促進自動化付款(例如旅遊保險,在符合特定的預設條件并經指定外部資料來源确認,旅客在航班延誤時可自動獲發賠償金)等。

與收益相伴而來的則是風險。除保護隐私等正常考慮外,因執行智能合約需要依靠外部資料來源,一旦資料來源被入侵,整個系統的脆弱性亦會增強。再例如,假如智能合約發生程式錯誤或受到惡意攻擊,也可能導緻财務損失及法律問題等。

其他的法律問題還包括作為數位版的港元現金,其應具有法定貨币地位,但這将涉及現有法律的修訂(目前法定貨币條文未包含數位形式發行的貨币)以確定所有形式的香港貨币都是在一緻的法律基礎上發行,複雜性也或令其所需要的研究時間延長。

為解決相應問題,香港相關部門曾就主要政策與設計事項進行了兩輪咨詢并收到多份回應。除前述相應問題外,外界對數位港元的關注還聚焦于其互聯互通的程度及可兌換程度兩大關注點。即數位港元與數字人民币的互聯互通,以及應與現有支付系統(例如轉數快等)相容并實作離線支付,以助推廣其使用。

對于前者的應用場景,金管局此前在公開檔案已有設想:包括可與内地合作,發展雙币電子貨币錢包,并配合國家政策,先在粵港澳大灣區範圍内試行,推動金融互聯互通和資本流動。在理想狀态中,數位港元能夠為中國香港和中國内地居民提供便捷的跨境支付服務,既能推動當地電子商貿,也将進一步密切香港與内地金融市場的聯系。

但對于沒有跨境使用資金的香港居民而言,數位港元的普及可能仍需進一步考慮其吸引力,即如何實作互補現有零售電子支付的不足、解決痛點,或者比現有電子支付方式更為友善。

“這或許是數位港元能在百花齊放的香港零售支付生态中占據一定地位的關鍵。在多輪讨論過程中,香港相關部門也指出了當實物現金繼續流通,在計息與否沒有确定前提下,通過數位港元加強貨币政策傳導等方面的優勢并不明顯。目前也很難确定其具體使用場景,說是目前定位稍顯尴尬也行,說是面向未來的準備也可以。”前述分析人士也坦承。

“我們相信随着數位經濟急速演變,未來或會出現變革,可能很快便會有數位港元的使用場景出現。”香港相關部門對此也分析指出,“因應市場急速數位化及全球支付環境日漸融合的趨勢,我們會更聚焦于可能出現的新用例,并為此作周全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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