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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抓115隻壁虎後自己也被抓了,警方:涉嫌非法狩獵

作者:詢律君

近日,河南沁陽的一名男子深夜抓了115隻壁虎,沒想到自己也被抓了。

該男子為什麼被抓?據悉,男子的行為屬于在禁獵區、禁獵期内,使用禁止使用的工具和方法,獵捕非國家重點保護的“三有”野生動物——壁虎。

男子抓115隻壁虎後自己也被抓了,警方:涉嫌非法狩獵

(圖檔來源于網絡,聯系侵删)

壁虎不能随意獵捕,是以目前該男子已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其獵捕的共115隻壁虎已放生。

相信很多人對此有疑問,不就是抓了壁虎嗎,這很常見啊,有人抓了還會拿來泡藥酒呢,怎麼要坐牢呢?

原來,壁虎雖然不屬于珍稀野生動物,但他屬于三有動物。何為三有動物?

三有動物是指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态、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三有動物範圍非常廣泛,大部分人都不了解,其實作實生活中,很多烏龜、壁虎、蟾蜍等都屬于三有動物,甚至有種蒼蠅,有種螞蟻也是三有動物,法律規定不得随意捕獵。如果非法捕獵三有動物達到二十隻以上的,或者在禁獵區、禁獵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的,就涉嫌非法狩獵罪。

根據《刑法》三百四十一條的規定,非法狩獵,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男子抓115隻壁虎後自己也被抓了,警方:涉嫌非法狩獵

(圖檔來源于網絡,聯系侵删)

有的人說,既然捕獵三有動物達到二十隻就涉嫌非法狩獵罪,那我不抓20隻,抓19隻,是不是就不會受到處罰了?

小編在此想說,當然不是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在相關自然保護區域、禁獵(漁)區、禁獵(漁)期獵捕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未取得特許獵捕證、未按照特許獵捕證規定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獵捕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海洋執法部門或者有關保護區域管理機構按照職責分工沒收獵獲物、獵捕工具和違法所得,吊銷特許獵捕證,并處獵獲物價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獵獲物的,并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是以即使獵捕沒達到二十隻,不能追究刑事犯罪,也要追究行政責任。

是以對于現實生活中,想要抓條壁虎、蟾蜍泡下酒,抓些青蛙滿足一下口腹之欲的人來說,不要随意獵捕,小心面臨牢獄之災。

男子抓115隻壁虎後自己也被抓了,警方:涉嫌非法狩獵

(圖檔來源于網絡,聯系侵删)

當然,我相信很多人對三有動物以及法律不太了解,導緻犯了法也不知道,現在小編科普了一下三有動物,我想大部分看了文章的人心裡有了底,那就是不要随意獵捕野外的昆蟲、動物,要不然你抓它,小心警察來抓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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