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商代以來,草原民族與中原民族就開始了宿命的對決,但在數千年的曆史上,唯獨元朝與清朝時草原民族沒有南下入侵中原。
元朝是蒙古人建立的政權,攻占中原之後,自然不需要南下入侵。但清朝是滿洲建立的政權,為何清朝時蒙古人沒有南下入侵呢?
很多史書告訴我們,清朝通過在北方草原上實行盟旗制度、聯姻等政策,進而馴服了蒙古。然而鮮為人知的是,在這些政策之外,清朝還有一項關鍵措施,但被很多史書隐而不談!
努爾哈赤起兵後,滿洲貴族就與蒙古王公聯姻,一直持續到清朝滅亡,清朝皇帝大約有20多個蒙古王妃,40多個清朝格格嫁到蒙古。是以,清朝可以說是滿蒙政權,其中滿洲處于統治地位,蒙古處于第二位置。
但盟友翻臉的曆史很多,是以滿洲對蒙古并不放心,于是為了弱化蒙古,清朝實行了盟旗制度、實行民族隔離(禁止蒙漢接觸)、崇教以制其生等政策。
首先,時刻警惕蒙古形成統一政權,于是實行盟旗制度,将整個蒙古分為18盟、32部、201旗,讓彼此互不統屬,不準越旗遊牧、耕種及往來,相當于分割蒙古、又畫地為牢;
其次,清朝禁止蒙漢私下交流,既杜絕了蒙漢結盟對抗滿洲的危險,又防止蒙古從中原獲得軍事物資等;
第三,清朝在蒙古大力提倡黃教,喇嘛享有免除兵役、差役等優厚待遇,由此吸引蒙古人入廟,導緻清朝200多年間蒙古人口大幅度下降,同時也消磨了其抗争精神!皇太極曾說過:“以黃教柔順蒙古,中國之上計也。”鼎盛時期,蒙古部有部廟,盟有盟廟,旗有旗召,家有家廟,可謂是蒙古遍地都是寺廟!
清朝的這些政策,的确可以拉攏、制約蒙古,但人總是要吃飯的,而蒙古又絕非一個“乖順”的民族,是以在特殊的曆史時期,比如氣候變冷草原無以為食時,清王朝變得虛弱時......蒙古還不南下入侵的話,就不符合曆史了。既然如此,為何清朝時蒙古一直比較“乖順”呢?
其實,清朝時期蒙古人一直比較“乖”,還有一個關鍵原因,這就是清朝給蒙古貴族發“工資”,給予了足夠的實實在在的利益!清朝時期,滿洲王公貴族與八旗都有“工資”,其中八旗的工資又叫“鐵杆莊稼”,這是人盡皆知的事情,但鮮為人知的是,清朝時蒙古王公貴族也有“鐵杆莊稼”!
蒙古各部臣服後,清朝按照他們的忠順程度、貢獻大小、部内地位及影響,分為授予汗王、親王、郡王、貝勒、貝子、鎮國公、台吉、額驸等,一共分18個等級。獲得世襲爵位的蒙古王公貴族,在政治上享有各種特權,在經濟上享有各種優厚待遇,而這些權益,都得到清朝法律保護。
在政治上,除了不反清朝、沒有異心之外,蒙古貴族可以在領地内為所欲為。當時法律規定,蒙古王公誤殺或故殺平民,要罰牲畜;平民隻要诽謗或惡語中傷王公,就要罰牲畜。
在經濟上,每一個級别的爵位都有相應俸祿,蒙古汗王年俸2500兩、綢緞40匹,親王2000兩、綢緞25匹,郡王1200兩、綢緞15匹,貝勒800兩、綢緞13匹,貝子500兩、綢緞10匹,鎮國公300兩,綢緞9匹,最低一級的也有42.5兩。
同時,在蒙古王公貴族中,在乾清門輪值行走的,他們有專門的俸銀;又被賜予子、男、輕車都尉、騎都尉、雲騎尉世襲爵位的蒙古貴族,則按照八旗世職減半給俸;蒙古官員,無論在哪裡做官,俸祿通常是八旗武官的一半。
此外,部分蒙古王公貴族每年要進京拜見皇帝,這時皇帝會賞賜雕鞍、銀茶筒、茶盤、茶葉、布、緞衣、帽、撒袋、腰刀等物品等。
那麼,清朝給予蒙古王公貴族的俸祿,到底是什麼水準呢?
範文瀾的《中國通史》記載:乾隆嘉慶年間,農民短工每天10文錢上下,每月最低大概130文錢,比如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河南唐河縣的呂魁元給當地鄭天祿家做長工,一年工錢為2500文!其中,短工不穩定,日薪較高,通常在農忙時賺的錢多;長工穩定,日薪較低。是以,當時短工在農忙季月薪可達到1兩,但年收入卻不高,普遍大約在2兩左右。
戴逸的《十八世紀的中國與世界·農民卷》記載:乾隆時期,當時中等農戶年收入約32兩銀子。
《清史稿》記載:康熙時期,知縣年俸祿為45兩。
美國的《财經新聞早報》調查了1880年的中國農民:一個擁有15畝地的自耕農,年收入大約25美元。當時,1兩銀子等于1.12美元,25美元等于22.3兩銀子。
通過當時中國農民收入對比可見,清朝給予蒙古王公貴族的俸祿,盡管大約隻有給予滿洲王公貴族的三分之一,但卻遠超絕大多數中原農民收入,即便是最低一等的蒙古貴族,收入也隻比知縣低了2.5兩銀子!
也就是說,清朝将中原地區的收入,其中一部分“轉移支付”到了蒙古地區,給予蒙古貴族絕對的高薪以“收買”他們,政治上還給予各種特權,将蒙古與清朝的利益真正捆綁了起來,是以清朝也被稱為“滿蒙政權”。
曆史上北方遊牧民族南下入侵,目的不外乎搶錢、搶物資,清朝在盟旗制度等配套措施下給予其貴族絕對的高薪,并確定能夠滿足他們的物資,既然可以坐享其成,他們自然不會再南下入侵了。是以,無需過度吹噓清朝統治蒙古的政策,因為背後是遠遠超過宋朝“歲币”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