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凱獎繪本評論”專欄時間了!這個專欄由兒童文學、性别與當代文學文化研究者王帥乃執筆,逐一梳理和點評已有中文版的凱迪克金獎繪本,看看一本圖畫書除了功能性,還可以從哪些角度賞析,以及80多年來凱獎經曆的變化。
從1939年的凱迪克金獎繪本開始,新京報小童書已經推出了11期評論。第12期我們将翻開1953年的金獎繪本《那隻大大的熊》(The Biggest Bear)。該書的中文版已由童書品牌蒲公英童書館引進。
左圖為英文版封面,右圖為中文版封面。
這本書由林德·沃德(Lynd Ward)創作,他用技法精湛、細節詳實的木刻插畫講了一個扣人心弦的故事。小男孩強尼所在的村莊以熊皮為戰利品,每幢房子前都挂着一張大大的熊皮,而強尼家裡還沒有。強尼決定去森林裡獵熊。可是他遇到了一隻可憐的小熊,強尼不忍心傷害它,便把它帶回了家。但不幸的是小熊長大後在村子惹出了嚴重的災禍,強尼面臨着一項他不想執行的任務,就是殺掉這隻熊。強尼決定把熊送走,但每一次熊都能自己找回來……
盡管木刻版畫非常用心,但《那隻大大的熊》确實是一部帶着時代烙印的繪本,其中貫穿着性别刻闆氣質和人類中心主義,以一個大團圓為結局。如今我們可能很難了解這種人與動物相對立的主題,但“以獵熊為名,進行祖傳的男性競賽”确實是人類的一種傳統生存方式,由此而來的“獵熊文化”也是美國至今仍保留的活動。美國作家如此喜歡寫獵熊故事,很可能是因為它們包含着作家們對大自然的複雜想象。
今天的文章從獵熊談到獵熊文化,借“名家經典的同題作文”展開細說作家“情不自禁的自我糾正”(故把本期專欄視作第二期之續篇亦無不可),一觀高明的創作者是如何超越時代情結、超越自己從前寫過的版本,為世間讀者留下更有價值的藝術作品。
撰文 | 王帥乃
以獵熊為名,
一場祖傳的“男性競賽”
這個人與熊的故事從開始就設出了一個若隐若現的等級套索,“能夠成功獵熊的成年男性—作為獵人預備役的男孩(強尼)—熊”,而直到最後作品都未能打破這一套索。作為兒童文學,《那隻大大的熊》未能帶領男孩主人公反思并嘗試發揮能動性走出獵熊文化裡的權力秩序陷阱,而隻是歸宿于人類特權帶來的自我感動和快樂之中。
強尼似乎始終處于“大”對“小”的包裹和凝視之下。從畫面來看,男孩瘦小的身軀穿行在高大的房屋之間,盡管這隻是鄉村木屋,但畫者似乎有意突顯了二者的大小對比,同樣,以仰角和近景描繪田地裡的玉米和倉庫裡的火腿,加上同樣高大的林中樹木、成人們和長大的熊,它們無一不與強尼的瘦小形成明顯對比;色彩上,棕黑既是懷舊回憶之色,亦有壓抑、恐怖的氛圍營造作用。
《那隻大大的熊》插圖。
故事的起頭,左側文字陳述了一則顯然持續困擾男孩的煩惱——“強尼經常到山下的小店去買東西,買好吃的楓糖。每當走在路上,他都會看到一戶戶人家的谷倉外牆上,懸挂着一張張熊皮。自己家裡從來都沒有過這樣的熊皮,想到這兒,強尼感到十分羞愧。”
接着,繪本分别用了三頁對比叙述村裡其他男性長輩和自家祖父獵熊的能力與态度,并再次強調了他的羞愧難堪——“爺爺掉頭就跑掉了。強尼問爺爺:‘為什麼?’爺爺說:‘甯可留一頭熊在果園裡,也不能被熊吃掉呀!’天哪,真讓人瞧不起!”
于是,強尼總想遇見一頭熊,這個小男孩常常持着槍在森林裡晃蕩,隻為了打到一隻熊,這樣“我家就可以擁有全村最大的一張熊皮了”。
雖然文本沒有直言,但強尼的壓力顯然是來自于老舊的性别規訓。在對男孩的教育中,人們把普遍意義上的勇氣和能力與倚靠身體力量特别是暴力壓制的方式征服森林野獸相挂鈎,這似乎是一種當地男性必須經過的“成人儀式”,假使不能通過,這份熟人社會裡的凝視與恥辱即可能呈指數擴張至其家庭成員特别是家中的幼年男性身上。
畫者很有心地在畫面中對文字所描述的情況作了微妙改動,每幢木屋的側面都釘着(而非如文字所說“懸挂着”)一張巨大的熊皮,緊繃的、張開四肢如“X”字的熊皮和足可以腦補出的堅硬銳利的釘子正如同每家每戶人們的眼睛和社群文化倫理的凝視與責問。
于是,強尼家空白的牆面倒像是被畫了“紅字”的記号,在男孩眼裡,這一吊詭的“空白的标記”提醒着包括他自己在内的每一個村民,他可能“具有”某種先天的品質或能力“缺失”,這缺失繼承自他的祖父與父親。被迫成為“懦夫”的男孩強尼為此苦悶不已,他沒有嘗試别的思路,而是順延舊文化的規訓,非常“自然”地寄希望于借用槍支的絕對力量擊殺熊(因為他的“小”和“弱”,動用槍支“你死我活”的思維仿佛具備了更多的可諒解性),以證明自己、擊碎綿延的性别恥辱,逃出這衆人未曾言明之“罪”。
然而他偏偏遇到了一隻饑腸辘辘的可憐小熊,隐含作者不自覺地将男孩和幼熊放在幾乎相同的位置來看待,在男孩下蹲喂食小熊的那幅畫面中,隐含作者通過男孩對小熊的愛撫,同時愛撫了畫面裡緊縮成團、彼此貼近的兩個孤單無助的孩子,這是兩個在叢林和“叢林法則”裡徘徊失依的孩子。
《那隻大大的熊》插圖。
這之後強尼與小熊朝夕相處,然而在已長大的熊幾次三番破壞村民作物、男孩送走大熊不成之後,強尼“雖然不情願,但還是艱難地”背上獵槍,把大熊帶進森林,準備開槍。
從此時起,故事情節就好似在盤山公路上開賽車,先是大熊忽然拽着強尼瘋跑進一間小木屋,原來它是要啃吃屋裡楓糖,繼而男孩發現這小木屋是人們捉捕動物的陷阱,不過人們捉住動物其實是要送它們去城裡的動物園,大熊不但不必被槍殺,還會“住在一個很舒服的地方,能吃到它喜歡吃的東西”,強尼“還可以随時來看大大熊哦”。
從前有一部國内兒童文學作品中也有着類似的寫作,叙述者為牛代言:生活在主人公家裡,算是它幸運,盡管它一年四季不停幹活、還被鞭打過,但它毫無怨言、内心感激他們不嫌棄它長着癞瘡的身體,感激他們在讓它幹活之餘還會牽它到太陽底下曬曬太陽。它是以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牛。
文字出自曹文軒兒童文學作品《青銅葵花》。
這裡的問題不在文中人物的想法,而在于叙述者代牛發言後未受到作品本身的任何質疑。而比起叙述者的這套代言,我更相信不論是熊還是牛,最好吃的東西都在自然的天地裡早被賦予,最舒服的生活莫過于在沒有圍欄的地方自由地聽風、飲水、美餐一頓,曬曬太陽、打個飽嗝兒,然後哼哼人類聽不懂的小曲。
我們這個物種和其他千萬種生物一樣,隻不過是演化的偶然,而非地球的中心。面對其他動物,我們更不該自美為施恩的上帝(即使我們不自責為最殘忍的捕食者或奴隸主)并代失語的被剝奪者言謝“恩主”。
假如作品中有人物或者叙述者表達了類似觀點,作者是可以借情節設計、質疑叙述者等方式對之表達反思與批評之意。而像《那隻大大的熊》一樣,不但将男孩拉入對人類特權系統的肯定之中,也未能對先前的“弱肉強食、暴力擊殺”的男性文化規訓作出反駁,所有的問題都由天降的大人們解決,男孩隻有順從,就背離了現代兒童文學的基本精神追求。
即使從寫作技法上來看,這種機械降神的飛速結尾也毫無藝術價值可言,倒是能讓讀者猜出作者筆力已盡、隻能草草收尾。男孩與熊的“一體”關系也突然斷裂(或者說是熊遭到了來自小主人公的友情的背叛),男孩主角選擇将身份的鎖扣扣入了強大的一方,成為囚禁與凝視者鎖鍊上的一處環節,終将加入“成年人類”的行列。
借一部經典,
窺探“獵熊文化”
獵熊,實際上是美國至今仍保留的活動。狩獵文化是美國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老羅斯福總統甚至專門寫過一部《獵熊記》,講述自己在西部荒野上的狩獵經曆和不同民族的狩獵文化。
美國現代派小說代表人物之一威廉·福克納更是三度寫下同題作品《熊》,從1941年寫成、次年發表于大衆報紙的短篇小說,到《去吧,摩西》裡既可獨立成篇又可視為長篇之一環的中篇故事(它成為福克納的代表作之一),再到1955年從此中篇裡删改出一篇新作并輔以“引言”“插入語”“尾聲”構成一篇相對最完整的打獵故事、作為“大森林三部曲”之一,前後跨越15年。
福克納的短篇《熊》收錄在《去吧,摩西》這本作品集中。
美國作家如此喜歡寫作的獵熊故事,很可能是因為它們包含着作家們對大自然的複雜想象,其中一些想象是大多數人類共享的,另一些則大約要具體到“二戰”以前美國南方白人主流文化對狩獵特别是獵熊活動的了解中,而後者與歐洲老牌殖民帝國對其殖民地各類社群成員的生活與文化的認知方式又多有相似和關聯之處。
前面我們說過,美國繪本《那隻大大的熊》不論是在文字或是畫面上都有意突顯了人之小、自然之大,按現象學研究者加斯東·巴什拉的說法,這是一種“空間的詩學”。
我們之是以能夠欣賞文學,是因為盡管人類有着如此多樣的語言文化,但仍共享着許多跨越時空、民族的想象和隐喻的密碼:紅色是熱血也是危機,月亮讓人溫柔哀傷,高山曠野巨浪則讓人生成“崇高”之感。
在我們的文化想象和文學書寫中,大自然的形象常常作為工業文明的對立面存在,它是回憶生産和懷舊文學的寵兒——它是孤獨的、非理性的、有生命力的,不像城市與工業生産所推崇的科層制和流水線,計算精确而又将人異化、隔膜到失去活力;它大多數時候都顯得幽深而甯靜,是以它是母親一般有着療愈和包容能力的;同時,它又有着巨大的不确定性和危險性。也正因如此,在獵熊文學中,熊這樣龐大、厚重、毛皮溫暖、沉默又危險的形象總是作為自然的象征而存在,有時候甚至如同山林母神一般守護着一方森林,也就不難了解了。
從熊的前兩條“文學形象”的内涵來看,這類極顯其“巨大”的自然景觀或形象所給人帶來的孤獨和崇高感,或許本身亦是人們内心情狀和追求的一種外顯。狩獵故事裡熊的深林先知般的形象是大自然的靈台一點,它們雖是對手,但又何嘗不是被束縛于困境中的我們自己?在某些時刻裡,深林巨熊就像巴什拉所描繪的曠野孤燈,它所象征的是屬于世界而又違抗世界的“被抛到世界上的孤獨的人”;但它又超越我們,它擁有我們所渴望的自由野性、被文明限制的本能暴力和反抗的強大力量。
但另一方面,我們也無法擯棄一個形象裡包含的另一些元素。以大自然和熊的形象而言,它們也同時具有無知原始、蒙昧落後的涵義,熊被認為是殘酷的肉體暴力的實施者、叢林食物鍊的上層成員,當它們與歐洲帝國對殖民地的書寫結合時,它們又與殖民地土著的形象聯系在一起。
福克納作品裡男主人公艾薩克的精神父親山姆·法澤斯就是這樣一個“理想土著”的形象,他是印第安酋長與黑女奴所生的混血兒,他與作品中的巨熊老班、獵犬“獅子”幾乎是三位一體的自然精神的化身。
《我愛讀經典:叢林故事》,[英] 約瑟夫·魯德亞德·吉蔔林 著,[英] 米娜利馬繪,後浪丨大象出版社2020年10月版。
吉蔔林的《叢林故事》等幾部作品裡,我們也不難發現這種對殖民地土著的“原始性”極感興趣、有意加以凸顯并視之為對白人“過度文明”的補充和矯正。這種殖民者心态與前一時期單純将自然和土著視為愚昧形象(如《魯濱遜漂流記》)的心理已有了顯著不同,它伴随着殖民者或歐洲移民們與土著生活交往加深、以及後者的起義鬥争而生發。
但這并不意味着二者之間産生了真正的平等,“現代文明”的代言者們書寫白人與土著/自然的關系時,總是很難掙脫一個二進制對立的架構,在這個過程中土著與自然形象往往被神秘化而很難發展出對它們形象的新的認知和了解路徑。
比如為什麼這麼多的動物小說、狩獵文學都傾向于選擇熊、狼等大型兇猛的野獸來作為對立面主人公、作為自然精神的化身?為什麼那個時代的虛構文學寫作者們在編織其想象自然界時不能像法布爾一樣選中昆蟲作為自然詩學的代表,為什麼不選擇表面弱小但繁殖力旺盛、機敏、同樣也會帶來生态災害的野兔來歌頌自然的野性之力?野兔同樣也是演化競争的勝利者,不是嗎?
我們從中是否可以反思人類長期以來對自然競争的認知和文學書寫的模式?
于是,當我總是在動物小說、狩獵與荒野求生文學、殖民地題材小說(即使是優秀作品)裡讀出這種舊式的二進制對立模型,光從藝術創新角度而言,也難免産生無聊之感;而這其中還有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由于形象的多義性,這類書寫模式在邏輯上将難以避免對弱肉強食叢林法則的美化。
繪本《我們要去捉狗熊》(We're Going on a Bear Hunt)改編自英國古老的歌謠。
我們必須要知道獵熊人敬仰的是什麼。我們必須記得提醒自己一件事,他們所謂的自然法則,是被人文化、審美化了的,作者是在哲學和美學層面談論着這種自然的宏偉精神。但是,自然法則裡還包含弱肉強食,對狩獵技巧的贊美裡同時也包含着對最具力量感、暴力威脅感的對手的贊美,熊與野兔的不同之處其實在于前者的力量集中于個體身上,而非一種更講究“群體性政策”的演化智慧。這種肉體力量崇拜與男性英雄主義神話又頗多吻合,不論是視為自我或是對手,獲得自然力量加持與戰勝自然之神這兩種幻想共同凝聚于這個理想的堅硬暴力的身體中。
我們還能看到,福克納其實頗用了些“機巧”去贊美熊。他有意略過了熊捕殺弱小動物的日常生活内容,而專注于熊與獵人之間較為勢均力敵的戰鬥,但即使如此,它仍是一個建立在食物鍊頂部雄壯暴力的肉體之上的自然神話,這是該類文學作品無法擺脫的根基。是以,作品中不時流露出的對自然之無情、強力意志的贊美也很難擺脫懷戀叢林法則及多重等級秩序的暗影。
當然,這種懷戀總與性别規訓有着挂鈎,是以《那隻大大的熊》裡我們能看到男孩強尼實際上是掙紮于一場沒完沒了的“祖傳的男性競賽”中,文字和畫面中都極少出現母親和女孩的形象——因為舊式的“獵人故事”與女人無關;福克納的短篇《熊》裡,我們也能看到叙述者幾次三番地強調打獵和獵人的小屋暢飲都是成年男人的聚會:“這酒不是供婦女飲用的,也不是供男孩和兒童飲用的,而是專供獵人們飲用的。”現實世界中,羅伯特·貝登堡兄妹創立的男女童軍都被要求向土著學習其野蠻性,其中女童軍被特别要求學習土著男性所具有的特質,文學世界裡,吉蔔林筆下由印度父母撫養長大的白人男孩吉姆成為女童軍們最重要的象征性人物。
而最能展現這類獵熊文學裡所隐含的等級秩序的,莫過于艾薩克的精神導師山姆對大熊老班的這段形容:“其實,他既不關心狗和人,也根本不關心熊。他是來看看有哪些人來了,今年新到營地來的是誰,這人打槍的本事行不行,在這兒待得下來不。來看看我們有沒有找來一隻能用猛烈的吠叫糾纏住他、把帶槍的人喚來的狗。因為他是熊的領袖。他是人。”
這位有着荒野血統的年長男性,有着先知般的能力,是作品内最高智慧者的形象,這意味着他對世界的運作法則擁有極大的闡釋權。他所解釋的老班與他自己十分相似,從容、有着山神般的思維方式、期待值得尊重的對手,然而我們應該多問一句:真實的熊多大程度上如他所說?其中是否有想當然、自我代入和美化?
畢竟,這些作品中的熊也罷、自然也罷,從頭至尾其形象與内涵都是由人所代言的。而最吊詭的是,山姆末了親口賦予了對方“人”的等級位置,以此作為對熊的贊美——文本繞了一圈竟用大多數時候被認為失去了自然精神、帶給大自然極大傷害的短視而少智的“人”的名稱去贊美老班這一大自然的精神代表者、将之作為一種至高榮譽,這也顯示出該類文學邏輯上的自相沖突之處。
那麼,獵熊文學的寫作者是否有可能在“自然-文明/工業文明-土著文化/男性-女性”立體網絡樣二進制對立舊模式裡盡可能地實作突圍呢?
《那隻大大的熊》插圖。
作家“情不自禁的自我糾正”
福克納為後世,特别是獵熊文學的作者們作了一次“文章修改”的示範。從他的改動裡我們能看到一個忠誠于藝術的寫作者是如何對自己過往的作品施展“點石成金”術的。我想,用世界“獵熊文學”裡最負盛名的作品來細說今天這個題目是再适合不過了。
如果說1941年的短篇《熊》是一篇局限于舊模式之内的作品,它有着上文所分析的大多數荒野狩獵文學裡的二進制對立思路,神秘化、詩意化了自然與土著形象,在認知上并未越出19世紀晚期至20世紀中期歐美主流文學對各種“邊區與邊民”的了解路徑,那麼1955年的中篇《熊》之内卻包含了許多作家有意識的自反之聲。
最明顯的自反出現在添加的“尾聲”裡。按當地規矩,印第安酋長死後,其奴隸理應殉葬,尾聲就講述了一個黑奴在叢林裡拼命奔跑,被蝮蛇咬到後筋疲力竭終于被逮捕的故事,故事的最後黑奴已快要毒發身亡。
1955年版故事的尾聲以黑奴為主要視角和感覺者,寫了其在叢林中四處奔逃和被蝮蛇咬傷後的迷惘、驚懼與絕望。在這裡我們能看到與“正文”中大篇幅贊美自然精神完全相反的批判之意,導緻黑奴最後死亡的無非兩種直接力量,其一即是無情冷酷的自然野獸,它對落難的弱勢者毫無半點同情之意,水中的蝮蛇陰冷濕滑、仿佛宿命的使者從埋伏的道旁忽地伸出毒手,精準而徹底地掐滅了他拒捕的意志和希望。
其二是受白人蓄奴制影響的印第安(黑奴殉葬)文化。不論是自然叢林,或是印第安契卡索部落文化,都是正文中受到諸多元護贊美的“正面”力量,而死去的那位酋長,與山姆·法則斯這位“山神”更有近親關系。
在被蝮蛇咬後,黑奴同樣表現出了“邊民”所具有的自然風度——“無情”,他沒有大喊大叫惡毒咒罵,他甚至和山姆每每遭遇意外時一樣,隻感歎了一句“哎喲,老祖宗哎”。隻是他的“風度”很快就被叙述者動搖了,他似乎對自己輕訴的那句“要知道我可不想死呢”并沒有很深的了解,而是在一種無知迷茫的狀态中的本能反應——“仿佛是話說出之後才發現連他都不知其意,或是都不明白自己用意的深淺與範圍似的”。作為一種集體身份與文化的“自然風度”、以山姆和艾薩克為代表的邊民們的“超越性的覺知”在這個黑人個體身上被解構了。
除此之外,删改後的《熊》擁有了一個不可靠叙述者,比如叙述者一會說跟随獵熊的男孩艾薩克在遭遇熊那一刻時并不怕熊,一會又說他“認識到害怕是怎麼一回事了”;比如一種明顯的等級秩序的話語“後來他長大成人,也就明白了。這是很有道理的。事情本來就應該這樣。山姆是酋長,是君王;布恩是庶民,是他的獵手。管狗自然是布恩的事”與尾聲黑奴叙事裡的反等級核心相悖;比如山姆征服獵犬“獅子”的方式——“我們也不要讓他馴服。我們希望他保持原來的野性。我們隻不過要讓他終于明白:他要想走出小木倉,唯一的辦法就是乖乖地聽山姆或是别人的話。他就是以後能把老班截住并拖住的那隻狗。我們已經給他起了名兒,叫作‘獅子’。”
盡管作品極力強調這和“馴服”之間的差別,但看起來這仍是一種熬鷹式的馴服,仍然是在培養聽人話的“奴隸犬”,凡此種種,都讓人懷疑叙述者推崇的“自然與邊民精神”究竟是否與它被授予的神聖光環相比對,進而懷疑叙述者的可靠性,作品内部的聲音就變得豐富起來。
最後,是段落順序的調整和部分舊性别叙事的删除。獵人們聚會飲酒、父親對艾薩克講述“真理”的一段在短篇裡被放在末尾,仿佛确乎代表了真理,獵人與熊的形象是混同的;但中篇裡本段文字調前,獵人們的形象與最後隐含作者的立場似乎是相反的,衆獵人是崇拜叢林法則的代表。
這說明福克納可能意識到了短篇中獵人與父親所贊美之事裡存在的問題,于是索性将它明确化——獵人的形象更加複雜,有荒野的獵殺性卻未必永遠如嘴上所言持守荒野的尊嚴,他們身上不時暴露出“人類的卑鄙”,而熊卻仍是作者難掩贊美之意的對象、荒野精神的代表,這多少将獵人的父式暴力與熊所代表的自然生命力嘗試作了區分。這樣一來,不同形象及其所代表的意旨就比原先清晰很多。另外,删去了将大自然比作女性的許多比喻說法,改去了短篇裡本部分文字出自父親說教的寫法,可見作者對短篇與性别挂鈎的陽剛暴力話語亦有反思。
然而這個文本也并非盡善盡美。福克納的贊美沖突點我們在前文已經分析過,選擇熊這一形象作為自然的代表,歌頌它的巨大強力,那麼這套贊美裡勢必包含部分對叢林法則的認同,而福氏又在同一個點上反思人類的獵殺,敏感的讀者還是不能不去懷疑他是否因為“禮失而求諸野”,故而對這種暴力、恃強淩弱的法則仍舊懷有些許留戀、與此糾纏不清;最明顯的自我背反出現在“尾聲”裡,多少有些分量不夠、缺乏足夠的前後線索照應,無法與整篇文章形成真正融合協調的效果。
隻能說,這種不協調讓讀者更清楚地看到隐含作者本身在情感和邏輯上的沖突、成為其有意識地“自我糾正”的顯眼證據。特别重要的是,文本裡所點出的艾薩克作為人類強于熊的那“一星微火”究竟是什麼,亦隻能到《大森林》或《去吧,摩西》的長篇中去尋找解釋,作為獨立的中篇,《熊》顯然并未給出足夠令人滿意的答案。
通過上面的詳細分析,我們可見作家“情不自禁的自我糾正”實在是一場十分艱難的自我搏鬥,即使對于文學史上擁有相當高評價的寫作者而言亦不能外。但也正因為如此,那些選擇了自我挑戰、搏鬥的作家才更顯其可貴,他們的眼光穿越了“當下”的迷霧,努力抵抗着本能的局限,選擇忠誠于藝術和未來。《熊》裡福克納沒有探明那“人類強于熊的一星微火”,但我們于那寫作者的掙紮與自我糾正中确乎看到了答案,看到了那跳動着的心靈之火。
文/王帥乃
編輯/申婵
校對/薛京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