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油柑的敵意和柔情,以及春天和朋友們去看樹

作者:南方都市報

文/陳思呈

四月初,我第一次看到開花的油柑。很美。

我是在華農的果樹園看到的,是小米帶我去的。小米是華農的畢業生,她已經帶我來過這裡兩次。第一次來是去年夏初,花謝了。是以,那次我隻見到油柑樹的枝葉。

那是一排少有的、高大的、油柑樹!油柑樹長這麼高大是一種浪費。一般來講,油柑樹不需要長這麼高也能結果。長這麼高,除了徒增采摘的困難,枝條也分散了營養。如果是在鄉村,農民肯定會做出修剪,但畢竟這裡是華農啊,師生們不講實用主義。

是以眼前這幾棵油柑樹自由而奢侈地長到罕見的巨大。我仰頭看去,這一次,我見到了油柑樹的花。

油柑的敵意和柔情,以及春天和朋友們去看樹

正在開花的油柑樹。

三四月就是油柑樹的花期,怎麼形容花的驚豔呢?它太樸素了,無數的樸素組成了驚豔。每一朵都有端莊堅實的六小瓣,淺玉色的花瓣,清貧,但是自給自足,每一朵都有它的尊嚴。

油柑樹的葉子其實也很美。初看與合歡樹有幾分像,但它們既不同科,也不同屬。小米說,油柑樹是屬于單葉互生,合歡樹的哇子,則是羽狀複葉。

坐在四月的油柑樹下,那些漂亮的互生的單葉,細碎地把天空剪出好看的線條。有不知名的蟲子從葉緣細碎地爬過。這整個果樹園,此時除了我和小米兩個人,還有一個老婆婆帶着她的孫子在這裡散步。估計是華農的教工家屬。幼稚園年紀的孫子遠遠地練習着一首平劇片段,老婆婆無可無不可地聽着,并不指點。

油柑的敵意和柔情,以及春天和朋友們去看樹

春天的一棵油柑樹。

雖然沒有看到油柑的果子在枝頭的樣子,但我們作為潮州人,從小就熟悉這種果子。

現在油柑子也是網紅水果了。這真是始料不及。小時候,吾鄉有諺:數桃數李,數不到油柑做果子。意思是,油柑太不起眼了,怎麼都輪不到它的意思。沒有想到這麼不起眼的果子有一天會是網紅。

如果細看,能看到油柑的果實也有很美的質感,造物主的神奇在這顆被稱為“數不到”的小果子身上也得以展現。它有略扁的圓形,淡黃綠色,隐約能看到果肉分為六瓣,當然隻是很含糊的痕迹。在陽光裡它的果肉會變成透明,能看見裡面的經絡和小小的綠色的核。核非常硬。

油柑的敵意和柔情,以及春天和朋友們去看樹

油柑的果實。

味道當然也非常硬核。初入口時又酸又澀又苦,要在忍受過這個最初的苦澀之後,才能嘗到一點點甜的回甘。但這點甜也很微弱,很多人并沒有這樣的耐心。

十八世紀的蘇格蘭哲學家大衛休谟就曾說:沒嘗過鳳梨,我們就沒法公正地解釋鳳梨的滋味。這句話對油柑尤其合适。我們很少見到有人對油柑一見鐘情,多數人是相反,需要對它反複加工,加糖加鹽加甘草,然後才能一試芬芳。要描述油柑的滋味非常困難。

當它成為網紅飲料之後,它會加入糖和蜜,還有各種各樣别的果汁和茶水,總之經過這樣制作之後的油柑汁,保持了它的回甘,但去除了最初那種不羁的敵意。

人們總會害怕新奇的食物,有科普學家指出,這叫新奇恐懼症:“可能是人類在野外覓食、防止自己中毒而進化出來的一種安全機制。害怕不熟悉的食物會傷害自己。但在克服這種新奇恐懼症之後,可能會變成喜新成癖,新的味道會給他們帶來一種炫耀似的快樂。”

油柑能成為網紅的飲品,也許最初借助的,是人們在征服這種新奇事物之後的一種“炫耀式的快樂”,也許像第一個吃螃蟹的人一樣,這一嘗試便成為“富貴險中求”的最佳案例,但無論如何,成為網紅飲料的油柑還是被進行了很大的改造,被加了糖和鹽以及茶底之類的配料之後,這種曾在山野之中被視為“數不到”“排不上”的草根水果,也和桃李一樣登上了大雅之堂。

作為一個潮州人,我們心目中的油柑,可能比橄榄更“潮州”。畢竟,在它成為網紅之前,橄榄就很出名了,但它并不,是以在那個時候如果能欣賞它,無疑更能讀懂某種密碼。

老人們似乎對它的藥用價值頗為認可,認為它不但能消食化痰,也充滿各種微量元素,尤其是飯後來一顆,對保持整天的健康似乎有額外的益處。

在這種氣氛的影響下,作為孩子的我們竟然也慢慢能接受油柑入口時的酸澀,因為我們熟悉它的回甘,是以那個酸澀也變成有所期待。

不過當我想寫一篇關于油柑的文章,我并不想把主題落到“懷舊”這個快被寫爛了的點子上。

油柑的敵意和柔情,以及春天和朋友們去看樹

春天,跟朋友們一起在廣州各處看樹看花。

這個四月的黃昏是很美好的。這整個春天都很美好。這個春天,天氣涼爽,我跟随朋友們在廣州的大街小巷四處竄蕩,認識了很多的街道,很多的植物,與油柑樹的相遇就是其中的一次。我常常想,老了以後我一定會很懷念這個春天。

我們在真光中學的舊址,看到紅磚圍牆裡面長得很高的海紅豆,樹葉伸展出牆外,而陽光又在樹葉後面,仿佛正好應和着真光中學的校訓:爾乃世之光。

我們在海珠區的漱珠橋附近,看到一棵巨大的苦楝樹,樹下剛好有一個橋墩,行人坐在上面休息,那樣拍下來的照片像畫一樣。

我們在黃埔軍校門口不遠,看到一棵紅花盛放的木棉樹,而江面停泊的船艦正好成為滿樹紅花的背景。

我們還看到過成排的宮粉紫荊、黃花風鈴木,它們的花期都在春天。

已是中年,還能和朋友們有這些近似于少年的行為,我很珍惜這樣的生活。盡管很多人懷念青春,我卻由衷地覺得,眼下是我自己最好的年紀,我是活到現在,才活到自己最好的狀态。

我也試圖寫一本關于嶺南的植物手記,書名就叫《尋樹記》。想記錄我親目所見的人類社會之外、卻同樣親密的一個世界。

觀察這些植物的意義何在呢?我思索這個問題。是不是如《沙鄉的沉思》作者利奧波德所說:對我們來說,能有機會看到大雁要比看電視更為重要……。或者會不會是因為生活和人世間如此紛擾,我們都需要一些既守時又穩定的事物,它們永恒存在,不會辜負我們的任何一點心意。讓這些恒定的東西成為我們的宗教?

不過,我必須坦言的是,在多數時候,我還是像《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的特麗莎那樣。

特麗莎作為攝影師的時候,她曾與另一個女攝影師有過交流,對方真誠地為特麗莎着想,想把她推薦給花卉欄目的主編,他們需要一些仙人球玫瑰之類的照片。

而特麗莎想的是:攝影隻是她追求上進以及能留在托馬斯身邊的一種手段。是以她婉拒了這位好心的女攝影師,說“你太好了,但我甯願呆在家裡,我不需要工作。”

女攝影師又說:即便是拍仙人球,你也支配你的生活,如果你隻是為你丈夫而活,你就沒有你自己的生活。聽到這裡特麗莎生氣了,說,我丈夫是我的生活,仙人球不是。

特麗莎這一段話,很準确地描述出我的某種心境,某個價值觀。我被深深擊中。我知道我有同樣的情況,隻不過這樣的話語我不敢像特麗莎那樣坦然說出。

是以,我愛那些與我相遇到的植物,但我愛的,更多的是愛着我自己遇到它們的那個時刻,愛着那些陪在我遇到它們的人。我也許寫着我遇到的樹,但其實我更想寫的是曾經與它相遇的那個我。

(本文作者陳思呈,作家,潮州人,現居廣州,著有《一走就是幾萬裡》《私城記》等,圖檔由作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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