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拼多多砍一刀敗訴!我的訴訟經曆

作者:小V劉宇航

【始于9.9】

這場訴訟始于2021年3月17日,我參加了那款手機砍價并花了9.9買了砍價禮包,邀請了一些朋友砍價,明明一直排第一名,卻砍來砍去都是0.9%不變。氣急敗壞的我認為不能就這麼算了,作為一個律師,丢錢又丢人讓我有一種極大的挫敗感,大約花了半小時左右的時間,我決定起訴拼多多并立即開始了驗證。

憑着一腔熱血,沒有經過太多思考的我,在第二天3月18日就以網絡服務合同糾紛向長甯區人民法院遞交了起訴材料。但訴訟是一項嚴肅的事,我最初的訴訟請求存在一些不妥,經過溝通,我拿回了訴訟材料。也正是在這一個多星期的認真檢索和思考之後,我将案由修改為了網絡侵權責任糾紛,并決定改變訴訟政策為侵害消費者知情權并構成欺詐,這一次,我的訴訟材料遞交成功。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本案的消息我最初隻在朋友圈和微網誌釋出,是當成個人維權的小案例,沒想到的是,在媒體采訪之後,居然引起了軒然大波。有無數的網友通過各種平台留言支援我,機關的電話從早上開始沒停過,全是媒體采訪,甚至央視新聞、人民日報等媒體都對此事進行了報道。在那一刻,我是有點手足無措的,拒絕了除央視外所有媒體的采訪,各種短視訊平台邀請我聊聊案件我都沒有接受。因為從一開始我就沒有想到,有如此多的網民對這個活動深惡痛絕,也沒有想過我一個簡單的訴訟會産生這麼大的影響力,從保護自己的角度看,我認為我不太适合出境太多。

另一方面,這些呼聲也讓我意識到情況不一樣了,雖然是我個人維權的案件,但在加持了衆多網友的呼聲後,也許會成為一個深刻影響目前網絡營銷環境的典型案例,我身上背着的已經不僅僅是自己的9.9元了,而是衆多網友們想為而不能為的憤怒和無耐,如果我不拿出十二萬分的精神去對待此事,對得起這樣聚焦在我身上的目光嗎?

【步履蹒跚,舉步維艱】

困難比想象中來的更早,僅僅在媒體報道幾天後,就有人以匿名形式到各種機關去投訴我,說我以律師身份炒作案件,證據就是我的微網誌和采訪報道。即便本案我是以個人身份起訴,即便本案根本不存在代理律師,根據規定,我卻依然得接受詢問。一些反對的聲音開始從四面八方傳來,有人說,算了吧,你鬥不過他們,做事情要考慮利益,得罪一個大企業,對你有什麼好處呢,如果他們出現任何問題,第一個拿你開刀。我隻說了一句,憑什麼?

有人說沒有憑什麼,有實力還用問憑什麼?我說大不了不做律師了,回去種田不行?沒想到的是,一波未停,一波又起,2021年5月份,拼多多以實名身份對我進行了投訴。我明确告訴對方,不撤回投訴的話,我會開始在網絡上公開這些事情。上司告訴我,對方拒絕撤回投訴。從那個時候開始,我知道這件事情已經沒法善了,我開始在所有了解的社交媒體新增賬號,更新案件資訊,我不怕案件敗訴,我怕狗急跳牆。

【狹路相逢勇者勝】

訴訟是一個激烈對抗的過程,僅僅是證據交換就進行了4次,這是一個關系到對方賴以生存的營銷活動,絕不允許有失。在法庭上聽取各種各樣奇思妙想的抗辯意見,對我的心理是一種極大的挑戰。那種強烈的憤懑感,很難讓我控制自己的思維,去針對性的反駁,幾乎是咬着牙在堅持。當然,對方強,我劍也未嘗不利,我花時間布局的訴訟手段起了作用,對方被眼花缭亂的資訊迷惑了雙眼,使出了一着昏招,這也是本案最終能獲得支援的最大原因。

輿論就像一陣風,來的快去的也快,每次一大早獨自坐早班地鐵趕去法院時,我都自我吹噓,就讓我做一個孤勇者吧,我是死過一次的人(2019年8月在法庭開庭腦出血,被送到六院昏迷了一個星期後搶救回來,成為了知産庭的名人),我什麼也不怕,我隻想我的人生能做一點有意義的事情。

【首戰告捷】

本案一審已經宣判,很多朋友認為本案隻是我個人獲得了400元,沒有價值,實際上本案對消費者意義重大。我們的人民法院用裁判文書至少确立了兩個重要标準:

判決明确确認商家舉辦營銷活動應當保障消費者對活動相關内容的知情權。如果侵害知情權,應當對消費者的損失予以賠償。

2. 承認消費者的時間、精力、人脈、流量等支出具有财産性屬性,應予保護。

這相當于向全國人民宣告,那些你因為被欺騙而浪費掉的時間都是有價值的

以後市面上的商家仍然用一些迷惑性活動欺騙消費者,在這兩個标準的支援下,消費者都可以進行起訴維權,商家将陷入維權訴訟的海洋!

到現在為止,我仍然想不通某些機關的公關部門在想什麼,按照理性的思維,此時最好的做法理應是公開承認不足,向我和所有消費者緻以歉意,承諾優化活動,釋放最大的善意來留住消費者的信任,不是嗎,但我們等來的卻是什麼呢,也許這就是法律思維和公關思維的最大差異吧。

【未完待續】

很多朋友問我,對本案判決結果是否滿意,我隻想說,我很敬佩我們的法庭能在裁判中樹立這兩個重要的标準,但我仍然對以下兩點持保留意見:

一、欺詐是“故意”,披露有瑕疵是”大意“,我想我可能不認同這是”大意“;

二、我為驗證花費了1000元公證費,對方還欠我600!

維護消費者的權利并不需要英雄,我隻是做了那顆火星,真正燒起來的,是各位消費者的怒火。

在此,再一次感謝衆多網友的支援!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