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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巍:首個在日本執行死刑的中國留學生,臨死前給父母留了1個字

作者:曆史小霸王

民間常說:“世上沒有後悔藥。”事情一旦發生了,就永遠不可能有再來一次的機會,唯一能做的就是将所犯下的錯誤盡量彌補。人生的短暫,同樣也不容許我們在人生大事上犯錯,畢竟稍有不順,耽誤的就是大半生。是以老一輩的人才會抱着這些遺憾,勸說年輕人“凡事三思而後行”。

通常而言,日本僅僅會對犯有多重命案的罪犯執行死刑。因為根據日本法律,死刑被判決後還有漫長的上訴程式需要完成,再加上出于政治主張或者是個人信仰等因素,沒有人願意充當劊子手的角色,是以這才導緻日本實際執行死刑的案例少之又少。

魏巍:首個在日本執行死刑的中國留學生,臨死前給父母留了1個字

可來自河南的魏巍,卻是首個在日本執行死刑的中國留學生,臨死前給父母留下了一個大大的字——悔,他到底在日本犯了什麼罪,才會以一個外國人的身份,在不輕易執行死刑的日本被處以死刑呢?

魏巍家境優渥,父母竭盡所能為這個唯一的兒子提供最好的教育。魏巍也不負衆望,從獨幕喜劇學兼優的他為了更好地鍛煉自己,參軍服役3年。出來之後便到日本留學,繼續進修學業,畢業之後就回來繼承父親的公司。

想法确實很美好,可他卻忽略了語言不通這一重大問題,在老家是衆星捧月的魏巍,來到日本留學之後,因為不熟悉日語,遭到了周圍同學的嘲笑。山外有山,比魏巍家境優秀的留學生更是數不勝數,時間一久,失去驕傲的魏巍在長期壓抑下心态逐漸發生了變化。

魏巍:首個在日本執行死刑的中國留學生,臨死前給父母留了1個字

為了能夠引起周圍人的注意,他開始放縱自己的開銷,沉迷于燈紅酒綠的生活。可他卻不知道,遠在老家的父母正在為公司資金運轉不周而愁白了頭發。2003年,魏父公司最終還是因為資金鍊的短缺而宣布破産,看着兒子一天一天地催錢,無奈之下隻好告訴了魏巍事情。

剛好這一年學校因為魏巍多次缺課曠課,已經被學校釋出了最後一次通告,若有下次則會被勒令退學。所有的打擊一時之間向魏巍積壓而來,讓心态已經在這糜爛的生活中扭曲的魏巍走上了極端。

明面上為了滿足自己的虛榮心,魏巍還是照常的高開銷,但背地裡卻在為自己所欠下的高額債務不斷發愁。就在這時,魏巍兩個朋友王亮和楊甯無意間得知魏巍現狀之後,便找上了魏巍:“我們有個賺大錢的法子,你要不要一起做。”

魏巍:首個在日本執行死刑的中國留學生,臨死前給父母留了1個字

這讓魏巍重新看到了希望,心态已經因為錢财而扭曲的魏巍即便在得知兩人所謂的賺大錢的法子,就是去搶劫留學生的錢之後,還是毅然決然的選擇了加入,同樣身為留學生的他也知道,能夠出來留學的必定是家境非常不錯的。

就這樣,當魏巍通過搶劫嘗到了巨大的甜頭,先後搶劫折換成人民币就是十幾萬的巨款之後逐漸淪陷,從此與王亮、楊甯二人走上了一條不歸路。

根據大陸法律規定,搶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實施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将公私财物搶走,進而構成的犯罪。

魏巍三人在明知是非法占有的情況下,故意強行将公私财物搶走,三人行為已經構成了搶劫罪,根據大陸法律,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财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魏巍:首個在日本執行死刑的中國留學生,臨死前給父母留了1個字

但當時由于搶劫對象都是大陸留學生,人生地不熟再加上他們也并不缺錢,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受害人,大多選擇了沉默。也正是因為沒有被發現,三人心中的貪欲愈加膨脹,決定幹一票大的。

2003年,家境優渥,且在當時就已經買了奔馳車的本地人松本真二郎便成為了三人這次搶劫的對象。三人在經過一番商議之後,決定在2003年6月19日晚上動手。

偌大的家中隻搜刮出了3.7萬日元,折合人民币隻有2000多元的時候,三人對此都極為不甘心,立馬向松本進行逼問。可他們卻不知松本的車子房子其實不過是為了撐面子,實際上為了購買這些東西早已負債累累,根本拿不出多餘的錢給他們。

但魏巍三人卻認為松本一家是有意隐瞞,不甘心費了這麼大力氣,到最後隻拿到2000元,同時又害怕他們事後會報警,一氣之下将松本一家四口全部殺害,即便是兩個年幼的孩子,也被他們活活勒死。

這一起案件很快就引起了日本警方的注意,在經過調查中發現犯罪嫌疑人是在日的中國留學生之後,在媒體輿論的壓力下,雙方對此次案件都極為重視,在兩國互相配合下,逃到中國的王亮與楊甯被中國警方先後逮捕歸案,魏巍則被日本警方逮捕。

魏巍:首個在日本執行死刑的中國留學生,臨死前給父母留了1個字

根據大陸《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罪是指,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人人因為貪欲入室強奸,後因為搶劫金額沒有達到心中預期,為了洩憤進而将松本一家四口人全部殺害,手段極為殘忍,犯罪動機十分惡劣,行為不僅涉嫌搶劫罪,同時還構成了情節嚴重的故意殺人罪。但考慮到王亮不僅如實供述罪行,同時還提供了楊甯的線索,遼陽法院于2005年1月24日判處王亮無期徒刑,楊甯處以死刑。

正如開頭所說,即便魏巍如此罪惡滔天,根據大陸法律應該是同楊甯一樣處以死刑立即執行。但由于每次對于魏巍死刑的執行令并未通過,直到2019年12月16日,在經過多番的争議與判斷下,時任法務大臣這才正式通過了死刑的執行書,一場早該在十幾年就有決斷的案件,終于有了一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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