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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同手足的表姐表妹,因為3000元錢,卻對簿公堂

情同手足的表姐表妹,因為3000元錢,卻對簿公堂。

住在村東頭的表姐,丈夫十年前為了給兒子蓋房子,自己開小四輪拖拉機,從山上拉石頭,下山時刹車失靈,出車禍去世了。有兩個兒子都成家立業了,因為看孩子的問題,和兩個兒媳婦關系弄得挺僵。前年經人介紹,和鄰村一個比她大5歲的男人,重新組成家庭。

情同手足的表姐表妹,因為3000元錢,卻對簿公堂

這個男人有個兒子,二十多歲了,還沒娶媳婦。看見老爸又說了一個晚老伴,對自己的婚事卻一點兒也不上心,心裡很不高興。知道老爸脾氣暴躁,不敢惹他。于是就對這個後媽橫挑鼻子豎挑眼,經常甩臉子。這表姐心裡委屈,就跟這男人吹枕邊風,讓把他兒子轟出去。有一天,父子倆因為這事一言不合扭打到一起,父親一氣之下,抄起菜刀把兒子砍成輕傷,父親被判刑一年半。

情同手足的表姐表妹,因為3000元錢,卻對簿公堂

表姐有個表妹,住在村西頭。幾年前丈夫因病去世了,兒子和媳婦在縣城做買賣,兩口子在縣城買了樓房,偶爾回老家一次,這個表妹就獨自一人在老家居住。表妹是個勤快人,自己種着五畝責任田,生活還算過得去。表姐表妹平時經常走動,像親姐妹一樣。不過這姐倆都有一個共同的缺點,那就是愛财,把錢看得很重。

情同手足的表姐表妹,因為3000元錢,卻對簿公堂

表姐的丈夫要坐牢了,怕自己兒子再找表姐的麻煩,就尋思着給表姐找個伴,晚上陪她睡覺。于是就想到了表妹,表姐心想表妹平時也是自己睡,姐倆搭伴一起住,彼此有個伴,表妹肯定同意。找到表妹一說,表妹卻說到表姐家住,不如在自己家舒服,如果表姐非要讓她去作伴,得給她點補償,說白了就是想要點錢。

情同手足的表姐表妹,因為3000元錢,卻對簿公堂

姐倆經過一番讨價還價,最後定了,表姐每月給表妹一千元。轉眼一年半過去了,表姐的丈夫出來了。期間表姐分幾次一共給表妹一萬五千塊錢,要是按照姐倆約定還差三千元。表姐尋思表妹也不是外人,就想不給了。沒想到表妹是認錢不認人,非得要剩下的那三千元。表姐卻今天推明天,拖了一年也沒給。表妹一氣之下,把表姐告上了法庭。

大家說一說,這件事究竟誰有理?是當表姐的說話不算數,還是表妹沒有人情味?如果真打官司,法院會怎樣判決呢?歡迎朋友們在評論區留言探讨。本文為作者原創,圖檔來自網絡,未經許可,請勿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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