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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部原副部長李金早被判15年,24年受賄6550萬餘元

作者:南方都市報

南都訊記者丁境炫 發自北京 4月26日上午,文化和旅遊部原黨組副書記、副部長李金早受賄案一審宣判。李金早以受賄罪被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5年,并處罰金人民币600萬元;對李金早受賄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李金早1958年1月生,湖北仙桃人,1976年2月加入中國共産黨,1978年12月參加工作。曾任商務部副部長、國家旅遊局局長、文化和旅遊部黨組副書記、副部長。

文旅部原副部長李金早被判15年,24年受賄6550萬餘元

去年10月21日,李金早在沈陽中院受審。資料圖

24年受賄6550萬餘元

南都記者注意到,李金早受賄時間長達24年,受賄财物共計折合人民币6550萬餘元。

1996年至2020年,被告人李金早先後利用擔任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常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副主席,商務部黨組成員、副部長,原國家旅遊局黨組書記、局長,文化和旅遊部黨組副書記、副部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機關和個人在資質審批、平台籌建、工程承攬和職務提拔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财物共計折合人民币6550萬餘元。

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李金早的行為構成受賄罪。鑒于其受賄700萬元系未遂;到案後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罪行,主動交代監察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犯罪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依法可以對其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文旅部原副部長李金早被判15年,24年受賄6550萬餘元

李金早。資料圖

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

李金早是在任上被查的,随後被免去公職、開除黨籍,被逮捕和公訴。

2020年7月29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釋出消息:文化和旅遊部黨組副書記、副部長李金早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0年8月,李金早被撤銷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資格,9月被免去文旅部副部長職務。

2021年1月被雙開,2月被逮捕,3月被提起公訴。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于2021年1月25日釋出的消息稱,李金早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出爾反爾、欺騙組織,搞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頻繁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收受禮品;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利用職權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利,家風敗壞,生活腐化,夥同家人收錢斂财;把公權力異化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财物。

李金早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準許,決定給予李金早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黨的十九大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李金早履歷

李金早,1958年1月生,湖北仙桃人,1976年2月入黨,1978年12月參加工作,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學博士研究所學生。

1974.07--1976.12 湖北沔陽縣紅壇公社(柳集公社)鄢灣大隊民辦教師、公社話務員、通信員、公社黨委辦公室辦事員、統計員

1976.12--1978.12 中南财經大學農業經濟系農業經濟專業學生

1978.12--1982.02 中南财經大學農業經濟系教師

1982.02--1984.12 武漢大學經濟系世界經濟專業碩士研究所學生,獲經濟學碩士學位

1984.12--1986.02 國家财政部财政研究所工作

1986.02--1988.10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所學生院政治經濟學專業博士研究所學生,獲經濟學博士學位

1988.10--1991.06 國家計委體改法規司主任科員(其間:1989.12--1990.01澳洲國立大學、馬科裡大學通路學者)

1991.06--1993.01 國家計委體改法規司經濟體制處副處長、政策研究室綜合處副處長

1993.01--1996.08 國家計委政策研究室經濟體制改革處處長、綜合處處長(其間:1994.01--1994.03英國倫敦大學皇後瑪麗學院通路學者;1994.08--1996.08挂職任桂林市副市長)

1996.08--1997.05 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副市長,兼桂林市高新開發區委書記、管委會主任、七星區委書記

1997.05--1998.09 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兼桂林市高新開發區委書記、管委會主任、七星區委書記

1998.09--1998.10 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委副書記、常務副市長

1998.10--2001.10 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委副書記、市長

2001.10--2001.12 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常委,桂林市委副書記、市長

2001.12--2002.02 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常委,桂林市委書記、市長

2002.02--2002.10 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常委,桂林市委書記

2002.10--2003.04 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常委

2003.04--2003.09 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常委,自治區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兼自治區發展計劃委員會主任、黨組書記

2003.09--2003.12 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常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副主席、黨組成員,自治區計劃委員會主任、黨組書記

2003.12--2004.02 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常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副主席、黨組成員,兼自治區發展計劃委員會主任、黨組書記,廣西國際博覽事務局局長、黨組書記

2004.02--2004.11 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常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副主席、黨組成員,兼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黨組書記,廣西國際博覽事務局局長、黨組書記

2004.11--2008.01 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常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副主席、黨組成員(2004.11—2007.1兼廣西國際博覽事務局局長、黨組書記)

2008.01--2011.10 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常委,自治區政府黨組副書記、常務副主席

2011.10--2014.10 商務部副部長、黨組成員

2014.10--2018.03 國家旅遊局局長、黨組書記

2018.03--2020.09 文化和旅遊部黨組副書記、副部長。

中共十六大、十七大、十九大代表(2021.01終止),第九屆、第十屆、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三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2020.08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