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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4種冷門違章,12分都未必夠用!

開車上路就算怎麼小心,也總有一些交規讓人猝不及防,原以為沒什麼問題,但是實際上卻已經違章了。下面這4種冷門違章,就老司機都很難躲過!

這4種冷門違章,12分都未必夠用!

強行加塞。遇到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占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的違法行為,一旦被抓拍到,将處以記2分、罰款200元。

這4種冷門違章,12分都未必夠用!

停車距路邊超30厘米。目前,大陸部分城市為了整治靠邊停車不規範的現象,對車身右側距道路邊緣超過30厘米的車輛進行違規停車處罰,違者将被處以50元的罰款。

這4種冷門違章,12分都未必夠用!

刹車燈損壞仍然上路。刹車燈不亮的話,後車跟得過近很容易發生追尾,造成交通事故。刹車燈不亮仍然駕駛屬于“機件不全”的違法行為,違者将面臨200元的罰款。提醒車主朋友,如果發現自己車子的刹車燈有損壞的話,一定要及時去修理廠修理。除了刹車燈不亮,下面這3種情況也會被罰:1)刹車燈一直亮;2)刹車燈時亮時不亮;3)刹車燈一個亮一個不亮。

這4種冷門違章,12分都未必夠用!

進出匝道不打轉向燈。機動車從匝道駛入高速公路,應當開啟左轉向燈,在不妨礙已在高速公路内的機動車正常行駛的情況下駛入車道;駛離高速公路時,應當開啟右轉向燈,駛入減速車道,降低車速後駛離。進入匝道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罰款100-200元,不扣分。

這4種冷門違章,12分都未必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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