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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不幸,但為何離不了婚?

作者:三木水

來源:武志紅(ID:wzhxlx)

阿蘭·德波頓在《你會和錯的人結婚》一文中,寫道:

在婚姻中,我們總能見到有些伴侶之間那種原始、全方位、烙印在骨頭裡的不比對。

有時候,我們不得不感歎,這些不比對,不隻是會出現的小失望,而是真的,有些人根本就不該在一起。

在咨訪中,我也常暗自生出這樣的感歎。

尤其是在“功能性婚姻”類型裡,我見到太多人痛苦糾葛又難以掙脫的樣子。

那今天我們就來聊聊:

什麼是功能性婚姻?

如何避免走入極端的“功能性婚姻”?

離不了的婚

我的一位來訪者Tina,女性,36歲。

剛找我咨詢時,她的主訴問題是“婚姻關系”。

兩年後,她終于因一件小事爆發,和老公走到了離婚的地步。

但她卻猛然發現:自己沒有能力離這個婚。

實際上的Tina,有一份不錯的工作,現實層面并不缺錢,沒有實際的生計問題;

也沒有孩子,是以也沒有顧及孩子心理感受和妥善安排孩子生活的現實問題。

此外,她還是一個非常有女性魅力的人——

有跑馬拉松的習慣,身材相當不錯;

她化妝,衣品很好,舉止投足優雅得體。

但是,就是這樣的Tina,在跟老公鬧了3個月、暴瘦15斤後,她發現自己根本沒有能力離婚。

那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咨詢中,Tina通過斷斷續續的表達,終于日漸清晰地拼湊出了一個非常重要的感受——

一旦離婚,自己就會破碎掉。

Tina談到過這樣幾個意象,來輔助她表達這個感受。

意象1:

自己現在是一個還不錯的高大的建築,如果離婚,那麼建築根基的一部分會被抽走,繼而,整個建築變得搖搖欲墜,幾近倒塌。

意象2:

自己是一面破碎的鏡子,婚姻就是這面鏡子的粘合劑。離婚就是粘合劑失效,鏡子會再次碎掉。

意象3:

自己像是一個用無數拼圖塊湊起來的漂亮畫像。離婚意味着,一陣大風吹來,這個畫像被吹散得七零八落,不複存在。

在她眼裡,自己生而破碎,需要通過婚姻的粘合,才能成為一個完整體。

一旦離婚,自己就不複存在。

是以,對Tina而言,婚姻關系的破碎,也意味着:“我”的破碎。

婚姻不幸,但為何離不了婚?

功能性婚姻

在我看來,Tina離不了婚,并不是因為她“矯情”或者“不夠堅強”。

而是因為,她把自己太多的需求——甚至是整個自己的存在,都放在了這段婚姻上。

婚姻在,她就在;

婚姻不在,她就不在。

這就是典型的功能性婚姻。

換句話說,我們和對方結合,并非是因為相愛,而是因為,這個人、這段關系能提供我們需要使用的「功能」。

例如:

找個有錢人,這是經濟功能;

找個會照顧你的人,這是父母功能。

這不是出于惡意,大部分的婚姻都考慮功能,隻是程度大小不同而已。

但功能性的程度太大,大到婚姻不能承擔,那麼這段婚姻就不健康的。

就像Tina,她把自己的“存在”和“自我價值”都捆綁在這段婚姻中。

關系一旦不在,自己的“存在性”都将遭遇嚴重的危機。

為什麼Tina會如此呢?這跟她的早年創傷有關。

溫尼科特在他的《早期情感發展》一文中,提到一種“早期未整合”的狀态。

這指的是在嬰兒早期,自我處于“未整合狀态",随着早期母嬰互動的發展,而得以整合。

如果發展不順利,那麼我們成年後,在遭遇一些重大事件時,會不同程度地退回到“未整合狀态”,體驗到自我“碎片化”。

Tina年幼時,父母長期疏于照顧,這也是為什麼她一想到離婚,就覺得自己「要碎掉」的原因。

出于自救本能,她在無意識層面幻想着,婚姻最好能夠起到修複早期創傷的作用。

這解釋了Tina為何對老公一直不滿,卻一直無法離婚。

婚姻不幸,但為何離不了婚?

功能性婚姻都有哪些?

在咨詢室中,我們常見功能性婚姻,有兩種比較典型:

一種是在婚姻中找父母;

另一種是“搭夥過日子”。

關于“在婚姻中找父母”,這很常見,表現的形式很多,Tina就是其中一個。

她在潛意識層面幻想婚姻能夠修複童年創傷,就是“找父母”的展現。

希望丈夫像照顧小孩一樣地照顧她,事事響應:

能幫她處理各種細碎的事,端水、吹頭發、剪指甲……

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她身上,耐心地等待她的“指令”。

濃情蜜意時,這些都沒問題,但随着時間推移,感情趨于穩定,丈夫沒有耐心持續提供這個功能,于是婚姻走入困境。

我們再說說第二類:搭夥過日子。

來訪張先生,博士,大學任教。

隻談過一個女朋友,被他媽媽反對分手後,一直單身。

44歲的時候結婚,女方是家裡親戚介紹,認識三個月結婚。

結婚後三個月,太太懷孕。

因為太太工作機關太遠,是以懷孕後便辭職,在家保胎。

但孩子出生後,家裡就變成了戰場。

用張先生的原話說:“那個時候,家裡雞飛狗跳,整日不得安甯。”

嶽母過來同住,對張先生各種不滿。

妻子先是産後抑郁,然後脾氣變得暴躁。

這個暴躁持續到現在,孩子5歲。

我不知道張先生過去是什麼狀态,但現在的他:精瘦,駝背,面色上像籠罩着烏雲,臉上毫無表情,剛剛49歲的年紀,臉上皺紋深到像用刀子刻上去的一般。

總之,整個人看上去非常不健康。

張先生說,自己原本并不想結婚。

但是,即便是個男人,在40多歲的年紀還不結婚,也抵不住周圍環境的沖擊。

媽媽日漸頻繁表現出的對他“不結婚、沒孩子”的焦慮;

親戚們總是在逢年過節時候的議論或是明裡暗裡指指點點;

甚至,還有同僚們也會在他背後竊竊私語。

周圍輿論的壓力,加之東方文化語境中集體潛意識“虎視眈眈”的審視,好像總有聲音在對張先生進行“審判”。

總之,不結婚的人,似乎就是奇怪的、有毛病的。

是以,張先生找了個差不多的人,搭夥過日子,目的是:堵住悠悠之口。

結婚有孩子,一個家庭的存在了,自己看起來比較“正常”,就得了。

無論是張先生的“搭夥過日子”,還是Tina的“找父母”,這些都是典型的“功能型婚姻”。

功能性婚姻的3個弊端

第一、這樣的婚姻會重複某些傷痛。

在未覺知的情況下,我們很有可能在婚姻中重複過去的某些傷痛。

意識上,我們确實希望通過矯正性的體驗,來穿越過去的創傷。

但是,潛意識裡的“強迫性重複”,卻會驅使我們:重複早期的創傷性經曆。

例如,

一個缺愛的人,想在婚姻中得到愛的補償,

但最後找了一個傷害、貶低自己的人結婚。

一個被抛棄的人,想在婚姻裡找到安全感,

但婚後,時刻都感受到的,是自己“再被抛棄”的威脅感。

就像Tina,一次次在先生身上尋求童年缺失的愛,但在這過程中,也一次次體驗了早年被忽略的感覺。

這樣,就構成了“強迫性重複”。

第二、婚姻中毫無品質可言。

“搭夥過日子”的情況就是如此。

沒有感情基礎作為婚姻的底色,也沒有共同的目标和決心作為關系的連接配接,這樣的婚姻,一點點風吹草動都是在為生活品質減分。

就像我的來訪者張先生,他萬萬沒有想到的是,自己在婚後會過上這樣“雞犬不甯”的生活:

同樣也想搭夥過日子的太太、控制的媽媽、更加控制還更加暴躁的嶽母,生活中隻要是随便任何一件事情,都足以讓他們沖突叢生。

在這樣戰場一樣的家庭中,讓他絲毫感受不到家的溫暖。

相反,他隻能小心翼翼地輾轉騰挪在婚姻的夾縫中,如果足夠幸運,尚可稍稍感受那稍縱即逝的片刻甯靜,已然非常奢侈。

在“搭夥過日子”這樣的婚姻中,誰能想到:

一場婚禮的熱鬧之後,卻隻不過是拉開了痛苦的帷幕。

第三、如果一方成長了,婚姻很可能會在中途解體。

事實上,兩人選擇走進“功能型婚姻”,也是一種“共謀”。

兩個人都有自己的議題,并且,在這段婚姻關系中,某種程度上得到了“互補”。

随着一方的成長,這個互補的遊戲,很有可能就會中斷。

一旦玩不下去了,這段關系也就走向了終點。

Tina的婚姻就是如此。

以前倆人濃情蜜意時,丈夫能像父母一樣地照顧她。

但随着時間流逝,他也在成長,身上有了更多家庭責任,不能扮演完美的“照顧者”。

是以随之,他們的婚姻也有了裂痕。

婚姻不幸,但為何離不了婚?

如何避免走入,極端的“功能型婚姻”?

首先,要特别說明的一點是:

婚姻本身,就有功能的部分。

是以,不是說所有有功能屬性的婚姻都是“有問題”的。

關鍵在于,這種情況是否已經到了一個極端——

極端到,嚴重影響了你的婚姻狀态和品質。

那麼,如何避免走“功能型婚姻”呢?

第一、對自己了解。

要有更多的自我覺察,多認識自己,了解自己。

比如,知道自己是什麼樣的人,自己過往經曆了什麼,可能存在什麼樣的創傷,過往的經曆造就了自己什麼樣的性格、自己的脾氣秉性等,這些都是了解自己。

在了解了自己的基礎上,進而知道:

你的需求是什麼?

你在做什麼?

你在婚姻中找什麼?

其實,這個過程就是潛意識意識化。

我們隻有足夠了解自己,并且,盡量清晰地知道自己在婚姻中需求是什麼,我們才有可能避免把不合理的需求帶到婚姻中,避免對另一半有不合理的要求和期待。

想對自己有更多了解的方式有很多:

比如在一段關系裡照見自己、通過學習反思自己,或者在日常生活中把發生的、所想的通通誠實記錄下來……這些都有利于你愈加明白自己是一個什麼樣的人。

婚姻不幸,但為何離不了婚?

第二、人格的成長。

我們之是以會走入“功能型婚姻”,其中很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我們的個人成長中遇到了程度不一的阻礙,那些沒有得到成長的部分,才會轉而放到婚姻中,進而形成錯位。

雖然并非絕對,但是,我們仍然不妨這樣去嘗試表達:

當我們早年創傷過大,成長阻滞明顯,“人格”中的問題沒有被看到,進而就會轉向婚姻。

當婚姻很大程度上成為我們用來彌補早期創傷和心理阻滞的工具時,婚姻的功能屬性就會很大程度上占據婚姻,擠占婚姻本身的空間,進而就會形成“功能型婚姻”。

是以,這個時候,讓自己真正去成長,這才是“釜底抽薪”的根本方法。

Tina的這場婚姻,給她了被照顧的快樂,但也讓她體驗到“被抛棄”的痛苦。

如此反複着,也是惱人,無意識地将情緒主導權放在了對方身上。

在數次咨詢後,加上不斷地自我覺察和成長,她終于看清了自己過去和現在的關聯,明白自己為何痛苦的根源。

現在,曾在她腦海裡破碎的意象逐漸消散,“破碎的自我”,慢慢變成了“内聚性自我”。

她開始從自己身上,感受到一股力量,支撐着她做更多決定。

寫在最後

婚姻,是男女兩性互為配偶的結合。

客觀上,它有一定的功能性,但不該隻有功能性。

那些難以具象的的愛意,才是一段婚姻裡最重要的部分。

健康的婚姻是:“我”和“你”,依偎着組成“我們”。

以筆直的姿态,穩穩地站着,在關系裡,我能仍然是我,你能仍然是你。

隻有這樣,彼此才能以更輕盈的姿态,享受一段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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