璞瑅學宮
在王陽明的思想中,“良知”具有生生不息的特性。他将“良知”比喻為“天植靈根”,“天植”旨在說明良知的先天性,“靈根”旨在說明良知生生不息。“生生”是良知的根本存在方式和價值所在。良知“本自生生”,欲其不生,等于“斷滅種性”。

良知“生生”的過程帶有漸進性,有天然的次第,先親親、後仁民、再愛物。在天人合一的思想背景之下,王陽明用直覺的草木生發現象來說明抽象的良知的“生生”之理。草木先抽芽、後發幹、然後生枝長葉,生生不息又次第分明。原因在于草木有根,有根方能生生不息,生生不息必然次第分明。良知在“生生”過程中表現出的漸進性說明良知有“根”,而仁便是良知之“根”。
良知“生生”的過程帶有漸進性,有天然的次第,先親親、後仁民、再愛物。在天人合一的思想背景之下,王陽明用直覺的草木生發現象來說明抽象的良知的“生生”之理。草木先抽芽、後發幹、然後生枝長葉,生生不息又次第分明。原因在于草木有根,有根方能生生不息,生生不息必然次第分明。良知在“生生”過程中表現出的漸進性說明良知有“根”,而仁便是良知之“根”。
“生生”是儒家哲學的核心概念。在王陽明的思想中,“良知”具有生生不息的特性。他将“良知”比喻為“天植靈根”,“天植”旨在說明良知的先天性,“靈根”旨在說明良知生生不息。“生生”是良知的根本存在方式和價值所在。良知“本自生生”,欲其不生,等于“斷滅種性”。“種性”是佛教唯識宗用語,耿甯将其解讀為“在第八識(最深的心識,‘種子識’)中原初存在的(‘天生的’)向善之秉性(‘種子’)”。
若良知不生,人便會失去向善之秉性,“入于槁木死灰”。在宋明理學中,理是事物存在之根本依據,王陽明認為這個根本依據是由良知生出,是以他說“心外無理”“心外無物”。由此可見,“生生”對于良知以及良知之“生生”對于物(包括人)均具有極為重要之價值。
事物之理出于良知之生
王陽明提出“心即理”。“心”指人的本心即良知,“理”是事物之理。“心即理”意即事物之理由良知生出,良知是事物的本體。王陽明學問的目的在于成聖,而聖人之為聖僅關乎德性,是以他主要在倫理道德的領域讨論“理”。“知是心之本體。心自然會知:見父自然知孝,見兄自然知弟,見孺子入井自然知恻隐,此便是良知,不假外求。”孝、悌、仁等倫理均是由良知生出。
良知還生出“實體”,即物對于人的意義。王陽明談“心外無物”:“我的靈明,便是天地鬼神的主宰。天沒有我的靈明,誰去仰他高?地沒有我的靈明,誰去俯他深?鬼神沒有我的靈明,誰去辨他吉兇災祥?天地鬼神萬物離卻我的靈明,便沒有天地鬼神萬物了。”王陽明并不關心本然世界中的天地萬物,他所謂的天地萬物是意義世界中的天地萬物。自在的天地無所謂高和深,高和深是天地對于人的意義。
“生生”賦予良知價值本體的位置。作為價值本體,良知圓滿具足。王陽明說滿街都是聖人,因為人人都禀受了成聖的潛質——良知,隻要進行正确且充分的功夫,都可以成為現成的聖人。朱子理學肯定心外之理的存在,認為人天生知道的隻是粗略的理,不能知道所有的理。例如人天生知孝,但所知隻是大略的理,不能完全知道在具體情況下事親的準則,“色難養志”等學問還要向古聖先賢學習。
王陽明批判朱熹的觀點,認為理均是良知所生出。人不僅生而知孝,也知道在具體情形下的事親之則。人隻要有孝親的誠心,夏天自然知道為父母降溫,冬天自然知道為父母保暖。王陽明并不否定聞見之知的存在,他隻是強調良知作為學問頭腦的位置。良知和聞見之知應該是體和用的關系。王陽明反對的是遮蔽鮮活的良知,如同“舞台上扮戲子”,完全依照規矩去做事。
仁是良知“生生”的内在根據
仁是“造化生生不息之理”。天地萬物生生不息,皆以仁為根據,良知亦是如此。王陽明論證了良知和仁的一體關系,良知即是仁心。“所謂汝心,卻是那能視聽言動的,這個便是性,便是天理。有這個性才能生。這性之生理便謂之仁。”
王陽明之仁是“一體之仁”,即仁者與天地萬物息息相關,猶如共處在一個血脈貫通的大身體中,對于天地萬物的遭遇,仁者都感同身受。是以,仁者見“孺子之入井”,生出“怵惕恻隐之心”;見“鳥獸之哀鳴觳觫”,生出“不忍之心”;見“草木之摧折”,生出“憫恤之心”;見“瓦石之毀壞”,生出“顧惜之心”。
仁決定了良知“生生”的差等性。差等性表現之一,在于良知“生生”的過程帶有漸進性,有天然的次第,先親親、後仁民、再愛物。在天人合一的思想背景之下,王陽明用直覺的草木生發現象來說明抽象的良知的“生生”之理。
草木先抽芽、後發幹、然後生枝長葉,生生不息又次第分明。原因在于草木有根,有根方能生生不息,生生不息必然次第分明。良知在“生生”過程中表現出的漸進性說明良知有“根”,而仁便是良知之“根”。
良知“生生”的差等性表現之二,在于情感有厚薄的差異。良知生出對天地萬物普遍的愛,但愛又是有差等的。“怵惕恻隐之心”“不忍之心”“憫恤之心”“顧惜之心”四者均屬同情之心,但情感的厚薄不同。所遇之人或物距己由近至遠,按照良知發用的次第,同情之心也由厚變薄。王陽明批評墨子的“兼愛”是沒有差等的愛。愛無差等,說明沒有發端之處。沒有發端之處,便是無根之愛,自然不能生生不息。
感通作為良知之發生機制
良知生生不息,但其隻有在與事物感通的情況下,才能生出事物之理,比如人在“見父”的情況下才能生出孝,在“見兄”的情況下才能生出悌,在“見孺子入井”的情況下才能生出恻隐之心。“見”不是單純的感官活動,而是良知經由感官與物相觸相感。與“物”感通是良知“生生”的條件,有感則生生不息,無感則心物“同歸于寂”。
《孟子》記載,齊宣王“見”到堂下有牛被人牽着将要去釁鐘,不忍心聽到牛哀鳴觳觫,打算以羊易牛。之是以如此,在于王“見”牛不“見”羊。王“見”到牛哀鳴觳觫,良知被觸動,生出不忍之心。王沒有“見”到羊,沒有與羊發生感通,也就沒有生出不忍之心。
良知永恒具備感的功能,在與物相觸的情況下實作相感。心物相觸是相感的前提和基礎。但是,心物相觸不是簡單地指感官和物的接觸,因為存在着感官與物接觸卻沒有實作心物相觸的情況,原因在于良知被私欲所遮蔽。若無私欲遮蔽,感官便可作為心物相觸的場所而實作感通。
此外,人在某些情況下雖然沒有感覺到某“物”,但某物在場于人的心中,隻要無私欲遮蔽,也會實作相觸。例如,王陽明沉迷于佛道欲“離塵出世”,因為牽挂親人而猶豫不決。他彼時并沒見到親人,但親人在他的心中。可見,在無私欲遮蔽的情況下,通過眼“見”和心“見”,良知都可以與“物”發生感通。
良知“感而遂通”,乃與物合為一體。在談到萬物一體時,弟子存在疑問:血氣流通叫作同體,心物血氣并不流通,如何稱為同體?王陽明指出,在“感應之幾”上,萬物一體。“感應之幾”是感而未應、将生未生之轉化機制。在“感應之幾”上,心物感通,二氣合為“一氣流通”。氣化宇宙是心物感通的基礎。氣是構成萬物的原質,良知也發用為至清至靈之氣。根據中國傳統的“同類相感”原則,二氣相遇相感為“一氣流通”。于是,良知生出事物之理。
将感通作為生之機制并非王陽明的創見,而是對《周易》思想的繼承與發展。王陽明與《周易》有較深的淵源,尤喜在困境中讀《易》,并在讀《易》中徹悟“我之是以終吾身矣”。《周易·系辭下》指出,“天地之大德曰生”。《泰卦》中描繪了天氣和地氣感通生成萬物的通泰景象。《否卦》則與之相反,描繪的是天地之氣不交通,不能生成萬物的閉塞景象。《周易》中“感”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物物交感,即“天地感而萬物化生”;另一種情況是人心的感通,即“聖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
良知之“感”是心物相感,與《樂記》中的感通更為相近。《樂記》記載音樂是人心感物而生。隻是《樂記》所讨論的範圍是音樂,而良知之“生生”則涉及人文世界中所有事物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