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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側響應詳解

作者:輕舟能科

需求側響應越來越多地出現在我們的視野,到底什麼是需求側響應呢?輕舟能科和大家一起詳細了解一下~

一、定義

電力需求響應(Demand Response,簡稱DR)是指電力市場價格明顯升高(降低)或系統安全可靠性存在風險時,電力使用者根據價格或激勵措施,暫時改變其用電行為,減少(增加)用電,進而促進電力供需平衡、保障電網穩定運作、抑制電價上升的短期行為。

簡單來說,需求側響應是使用者響應電網的号召,有計劃地暫時調整自己的用電情況(包括減少和增加兩種情況),進而促進電力系統穩定的行為。

20世紀90年代,大陸電力供應緊缺,為了保護電力資源,實行計劃用電,強行限制需求側用電量,超标企業會被強行拉閘限電,屬于政府對電力市場對行政幹預。

到1993年,傳統電力需求側管理被正式引入大陸,以經濟手段解決缺電問題,從限制電能的消費,轉變為減少電能的浪費。大陸開展的需求側管理工作主要有峰谷分時電價和負荷控制兩項。

而在電力工業市場化改革後,傳統一體化電力公司被拆分,難以找到一個需求側管理的責任主體,大陸的電力供應也已經具有足夠保障,需求側管理需要變革為“電力需求響應”。需求響應不再是強制手段,而是發出信号驅動使用者自願響應;目的也不止是供需平衡,也包括提高系統消納可再生能源電量,并保障電力系統穩定運作。

同時,需求響應可以充分喚醒負荷側沉睡資源,引導客戶優化用電負荷,促進源網荷儲友好互動,增強電網應急調節能力。

大陸不同省份的定義、類型、流程、效果評估和補償機制等等有所不同,在各省份政府發文公布的需求響應實施方案中會有具體描述。本文隻摘取一些大緻相同的部分。

二、類型

從驅動方式上,可以分為激勵型需求響應和價格型需求響應;這也是美國聯邦能源管理委員會FERC采用的分類法。

從響應時段上,可以分為削峰需求響應和填谷需求響應;

從響應速度上,可以分為日前響應、實時響應。

需求側響應詳解

• 激勵型需求響應:直接采用激勵政策和補償方式,誘導使用者參與系統需要的負荷削減項目。比如在用電高峰需要削減負荷時,使用者通過調整或者削減用電,或者運作分布式發電機,降低負荷,以此獲得電費折扣或者直接得到“獎金”。相當于系統為了讓使用者降低某段時間的負荷,付錢給使用者。

• 價格型需求響應:包括分時電價(峰谷電價機制)、實時電價等(電價每一小時或者更短就會變化一次)通過零售電價的變化,讓使用者主動改變電力消費行為。

• 削峰需求響應:需要使用者在用電高峰期間減少用電

• 填谷需求響應:需要使用者在用電低谷期間增加用電

• 約時需求響應:電力公司于需求響應執行前一天(日前響應)、執行前數小時(小時級響應),通過平台公告、短信、電話等方式向參與主體發出響應邀約,告知響應範圍、需求量、時段及邀約截止時間等資訊;參與主體于邀約截止時間前,通過平台回報響應量;電力公司按照“應約時間早的使用者優先、應約響應量大的使用者優先”的原則,并适當兼顧公平,确定參與主體和應約響應量,直至達到響應需求量。使用者在響應時段自行完成負荷調節。

(不同省份政策不同,例如浙江省在使用者回報時還要提供相應價格進行競價)

• 實時需求響應:在電網緊急情況下,電力公司于需求響應執行前30分鐘(分鐘級響應),通過平台向參與主體下發調節指令,告知響應範圍、需求量、時段等資訊,并通過平台自動完成響應能力确認;或于執行前1分鐘(秒級響應),通過省級平台向參與主體直接下發控制指令。參與實時需求響應的用電裝置應具備可快速中斷或可遠端中斷的特性。參與主體利用需求響應終端與自有電力能效監測相關系統的關聯政策,于30分鐘内自動完成負荷調節;對秒級響應,省電力公司通過省級平台自動完成對參與主體的負荷控制。

三、參與流程

多地均以省級電力管理平台為媒介。

實時需求響應:

• 參與使用者提前在平台上進行申請,填寫相關資料;

• 需要需求響應時,平台下發控制指令,使用者的電力裝置在智能控制下自動調節。

• 需求響應結束後,平台進行響應效果評估,結算補償費用。

約時需求響應:

• 電力使用者在省級平台上釋出需求響應邀約。包括響應類型、響應時段等。

• 使用者在平台上選擇要參與的需求響應邀約,填寫邀約答複資訊,包括申報的響應負荷、聯系方式等。

• 到需要需求響應的時段時,使用者自行控制負荷,調節使用電器的時間,峰段時保證負荷不高于承諾的響應負荷(谷段保證不低于承諾的響應負荷)。

• 需求響應結束後,平台進行響應效果評估,結算補償費用。

補償機制

各省發改委在公布省需求響應實施方案時,通常會附帶補貼方式和計算表格。不同省份計算方式有所不同,大體上都是補貼标準(元/千瓦時)*響應電量,再與其他設定的值(比如負荷響應率)做計算。

四、需求側響應的社會環境

在大陸,近年來,從需求側管理向需求響應的轉變趨勢已經越來越明顯。

從價格型需求響應來看:

上世紀80年代初開始,大陸逐漸在各地推行分時電價機制。截至目前,已有29個省份實施了分時電價機制,有力促進了需求側移峰填谷,在緩解電力供需沖突、保障電力安全供應、提升電力系統經濟性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從激勵型需求響應來看:

2004年以來,大陸開始試行需求側管理,到現在已有安徽、山東、浙江、天津等多個省市開展了需求響應,參與使用者類型不斷增加,除了工商業使用者和負荷內建商,樓宇、居民使用者也納入了需求響應資源。而需求響應執行模式也正在向自動化方向探索和發展。

多地政策均鼓勵使用者或負荷內建商自願參與需求響應,且優先考慮高耗能、“卡脖子”的工商業企業使用者。參與使用者類型包括工業企業、商場、酒店、辦公樓宇、綜合建築等。

北京、上海及江蘇試點了居民需求響應,通過空調智能控制、提前制冷等技術,将居民負荷納入需求響應使用者範圍,進一步擴大了需求響應資源的類型。

但目前,國内需求響應(乃至世界其他國家)的主流還是在工商業用電,居民需求響應僅能夠“錦上添花”。

有以下幾點原因:

• 工商業用電基數大,電力需求曲線較為規律,需求集中好管理,便于進行調節控制。

• 相比之下,居民用電零散、基數小,每戶能貢獻的響應負荷一天也就幾度電,收益少。

• 居民用電能進行的需求響應不保證天天都有,需要有專門的負荷聚合商,對成百上千個家庭的需求響應統一管理,這一步就需要較高的技術門檻和裝置成本。

• 即便接入負荷聚合商,居民用電也有較強的不确定性,有居民強行開啟負載的風險。

此外,需求響應在目前也有經濟和技術上的難點:

• 基建成本高:需求響應的效果評估除了需要精确的計量,還需要準确的資料傳輸,計量裝置和線上監測系統是需求響應的兩個重要技術支撐。目前大陸各地的需求響應線上監測裝置由電網公司或負荷內建商投資為使用者安裝及維護,需求響應線上監測系統由政府和電網公司投資建設。随着需求響應的推進和發展,建立和完善需求響應系統,仍需在計量裝置的安裝及維護、資料的傳輸及維護方面投入大量資金成本。

• 市場化程度低:現階段大陸的需求響應大多依賴于政府政策補貼,且以獎勵為主,缺少罰款機制,對需求響應執行效果造成了一定的制約,不能展現需求響應的市場化本質。

• 自動化程度待提高:大陸的需求響應發展還處在半自動需求響應階段,需求響應的自動化還未真正實作。智能化終端、通訊技術、自動需求響應系統等均有待進一步的研究和開發。

機制待完善:目前執行的大部分需求響應項目以約定形式開展,部分實時需求響應也遠未達到自動化水準,對電網起到一定的削峰作用,但其響應速度慢、響應效果存在不确定性,調峰能力欠佳;需求響應在“填谷”(尤其是消納新能源)方面的作用還有待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