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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俊晔無法提供“無犯罪記錄”,被迫離開台灣,大S新婚又分離

4月8日,據台媒報道,國外人員來台灣居住,辦理居留證時需提供“無犯罪記錄”,否則無法辦理,隻能在台申請停留延期,且不能超過180天。

具俊晔無法提供“無犯罪記錄”,被迫離開台灣,大S新婚又分離

據悉,具俊晔在來台灣之前就談好了5月份去紐約演出的活動,是以當初來台灣之前才會說隻會在台灣呆2個月,之後會直接飛往紐約。

具俊晔無法提供“無犯罪記錄”,被迫離開台灣,大S新婚又分離

不知道大S到時候會不會跟具俊晔會南韓,畢竟具俊晔已經和大S的家人見過面,而大S至今還沒有見過至今新婆婆的面。

具俊晔無法提供“無犯罪記錄”,被迫離開台灣,大S新婚又分離

大S和具俊晔在婚的熱搜從消息傳出一直挂到了現在,期間經曆了大S一家,汪小菲一家,具俊晔和大S的見面、相處等各種新聞,特别是小S功不可沒,現在大S一家已經接受了新女婿,汪小菲和他的母親張蘭經過大S帶兒子祝壽之後,關系也已經緩和,接下來是不是該轉戰南韓,具俊晔的媽媽出來刷熱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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