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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領土,遠勝于滿清

作者:文史椿楸

明朝領土大小這個問題很奇怪,因為這個問題說起來,雙标的人那是真的雙标,無論你說多大,都會有人擡杠。

是以這篇文章,我把我搜集到的資料拿出來,大家根據史料,自己做個判斷。

先揭露一件事,在網上發帖力證明朝領土小的哪些人,百分之八十都是“某個群體”所為,其中代表人物就是一個叫“北鬥維斟”的“遺人”,你去網上搜有關明清領土的話題,基本都能看到他的文章,在此我想說,我說的不一定對,但他說的一定是錯的。

元、明、清領土

元明清三個朝代從領土大小來比較的話,順序基本沒有變,還是:元、明、清。

先别着急噴,領土方面說清朝最小可能大部分人都會說我不客觀,但據我研究來看,事實确實如此,我們用史料說話。

古時的蒙古區域

明朝領土,遠勝于滿清

這是元朝巅峰時期的領土,古時候是沒有正規的領土界定的,但大體是上圖這個樣子,沒有問題。

其實朱元璋建立明朝以後,以上領土基本全盤接收了,現在唯一存在争議的點是,很多人不承認當時的蒙古屬于明朝,這其實是錯誤的認知。

明朝領土的雛形是朱元璋時期就打下的根基,但領土巅峰是朱棣時期。

當時的蒙古分為東蒙古和西蒙古兩部分,東蒙古是瓦剌,西蒙古是鞑靼,也就是以前的元朝後裔。雙方在蒙古草原上一直對立,都在向明朝表忠心,以求得到明朝的援助然後徹底打倒對方,但是朱棣是不允許草原各個部落之間統一的,是以一貫的政策就是誰不聽話就發兵打誰。

永樂六年十月,瓦剌馬哈木等貢馬,并請印信封爵。次年五月,朱棣封馬哈木為順甯王、太平為賢義王、把秃孛羅為安樂王。《明太宗實錄·卷84》永樂六年十月丙子條,同書卷92永樂七年五月乙未條。瓦剌率先得到了明朝的承認和支援。

而鞑靼這裡卻證據不穩,一直在自相殘殺。永樂四年十月,阿魯台殺也孫台、驅逐馬兒哈咱,自己南下至海剌兒河(今海拉爾河,内蒙古呼倫貝爾盟境内)之地《明太宗實錄·卷60》永樂四年十月乙卯條,成為鞑靼唯一的權臣。

但阿魯台并沒有像瓦剌一樣臣服明朝,是以朱棣開始讨伐鞑靼。瓦剌在得到朱棣北上的消息時非常積極,直接表示願意與明朝共同剿滅鞑靼。永樂十年,瓦剌使臣再次誇耀自己殺了本雅失裡,奪了元朝的傳國玉玺,并再次提出共擊鞑靼的計劃,還向明朝請求各種兵器和賞賜。《明太宗實錄·卷128》永樂十年五月乙酉條。

瓦剌和鞑靼之間,誰對明朝有威脅,也就是不臣服明朝,朱棣就發兵打誰,而鞑靼一直都是朱棣的重點打擊對象,朱棣五征漠北,有四次是針對鞑靼而去。打的鞑靼勢力變的非常弱小,幾無容身之處,這也為以後的瓦剌也先作亂統一蒙古創造了條件,同時也為土木堡之變埋下伏筆。

朱棣之後的宣宗年間,瓦剌和鞑靼基本在沒有什麼大動作,反倒是兀良哈有點蠢蠢欲動,兀良哈的另一個名字就是朵顔三衛。

朵顔三衛其實一直可以說是明朝在蒙古的直屬衛隊,但随着鞑靼的勢力削弱,兀良哈突然感覺自己是不是可以有更大的發展空間,是以在沒有經過明朝允許的情況下居然南下至灤河一帶牧馬。宣宗為了震懾北虜,是年秋,明宣宗親率部隊出征。

并且宣宗率部親自迎敵,在寬河(今河北寬城縣)大敗兀良哈。

可以說此時明朝的基本原則就是,承認明朝政權并且聽話的,就錢糧刀兵一律提供,擾邊并且不服管教的,就發兵教訓。征伐兀良哈之後,蒙古草原基本隻剩下鞑靼一直沒有完全臣服,是以宣宗為瓦剌提供刀弓等兵器,為其助戰,讓瓦剌攻伐鞑靼。《明宣宗實錄·卷65》宣德五年四月丙申條。

宣德六年,鞑靼阿魯台部曲在打擊之下隻剩下了兩千人,逃竄到集甯海子駐牧《明宣宗實錄·卷79》宣德六年五月己醜條。可以說勢力範圍基本被打散。

宣德九年七月,阿魯台被殺。鞑靼部落中,隻剩下阿魯台擁立的大汗阿台和另一個大臣朵兒隻伯,帶着百餘人逃到了阿察秃(今内蒙古阿拉善盟)之地。另有一些殘兵遊勇南下至明朝境内,紛紛被明軍剿滅《明宣宗實錄·卷113》宣德九年十月乙卯條。

而後,鞑靼大汗阿台汗,一再向明朝請降,但明朝不予理會,并發兵和瓦剌共同圍剿鞑靼。

正統二年,阿台汗再次請降,明朝這次接受了請降,并且給阿台汗還找了個台階下,承認阿台汗的擾邊乃是“饑寒切身,不得已故也”,允許阿台汗的部屬“擇近邊利便處居住耕牧,打圍飛放,得以保全部屬,作我外藩”。

至此,蒙古全境全部臣服明朝。直到後面的土木堡之變的發生,也先發動叛亂。

有些人會說,統治蒙古時間好短啊,其實不是這樣,上面說的是蒙古所有部落的全部臣服,其實大部分時間,除了鞑靼部落以外,其餘部落一直都是臣服狀态,而鞑靼部落的那點人,他們的統治區域其實很小。是以我認為明朝地圖把蒙古畫進去大部分,是沒有什麼問題的。

接着說蒙古:

許多人證明蒙古不屬于明朝的證據,一般就會說到土木堡之變,因為這個事件太有名了,但其實你要研究過這一段的曆史就會知道,這個證據太無聊了,因為,即便是也先自己,都是承認明朝的正統地位的。

也先在當時是屬于反叛而已。正統年間還有另外一起叛亂很有名,就是閩浙地區的葉宗留、鄧茂七之亂,你能說閩浙地區整個明朝時期都不屬于明朝領土嗎?

我們來看有關也先的記載,根據李賢《古穰雜錄摘抄》記載,楊善去迎接英宗回來時,也先說:

兩家和好許多年,今番如何拘留我使臣,減了我馬價,與的緞疋一疋剪為兩疋,将我使臣閉在館中,不放出,這等計較關防如何?

“兩家和好許多年”還是會讓人感覺表達不是很清楚,我們在看哈銘的《正統臨戎錄》:

本月内,有也先行營叫我每使臣都近前,說道:“你每為大道理來,不曾來作反。有我這裡差去買賣回回,把我的大明皇帝前去的使臣數内留下了。我每奏讨對象,也不肯與。我每去的使臣,做買賣的鍋、鞍子等物,都不肯着買了。既兩家做了一家,好好的往來,把賞賜也減了。因這等,我上告天,會同脫脫不花王衆頭目每,将你每使臣存留,分散各愛馬養活着。我領人馬到邊上看一看。比先大元皇帝一統天下,人民都是大元皇帝的來。我到邊上看了,大明皇帝知道我回來,打發你每回去。”衆人啼哭。

“兩家做了一家”而且把明朝給他的叫做“賞賜”,另外還有記載也先對英宗“執禮甚恭”。

再說一個最直接的記載,清朝時土爾扈特部渥巴錫東歸,首先獻給清廷的物件是明朝永樂八年敕封玉印,這個也很能說明問題,他們承認的是明朝皇帝的冊封。

這個土爾扈特部就是源于也先的瓦剌,是也先死後瓦剌分裂後形成的一部分。

也就是說,也先死後蒙古重新回歸明朝統治,而後一直到明末時期的蒙古林丹汗還曾經幫助明朝守城,抵禦後金,在明軍先逃跑的情況下還獨自抵禦戰鬥,後面隻不過明朝沒錢發工資,然後不在幫助明朝守城了而已。

當然了,隻幹活不拿錢,明軍自己都做不到,我們又怎麼能苛責林丹汗呢,後面林丹汗也是獨自對抗後金一直沒有投降,直到他死後他兒子能力不足才投降的。

蒙古問題就說到這裡,接着看東北方向。

奴兒幹都司

現在大部分人認知中的奴兒幹都司領土範圍,都是錯的。

新瓶裝舊酒,這裡都是我以前發過的内容,在這裡綜合的貼一下,先說麻哥時期與老毛子協商時他們的三種方案是怎麼商定的。

别怪我說話不清不楚的,我是想盡量避免涉及敏感詞。

明朝領土,遠勝于滿清

這個圖如果你看的不是很明白,看下面這個:

明朝領土,遠勝于滿清

結果很明顯,輸的很徹底,同時也暴露的一件事,那就是,往北一直都是我們的領土。

有人會說,清朝的土地,關你明朝什麼事,我來告訴你關不關明朝的事。明朝的資料被大規模“丢失”,以至于很多确切的記載都沒留存下來,但我們還是可以找到隻言片語,我們先看明朝版的地圖。

明朝領土,遠勝于滿清
明朝領土,遠勝于滿清
明朝領土,遠勝于滿清

這是我随便找了幾幅,大家有沒有發現一個共同的問題?

那就是東北方面奴兒幹都司的領土範圍是不全的,也就是說根本就沒有畫北方邊界。

為什麼呢?

因為明朝時期北邊是沒有國家的,那邊有的隻是無數的小部落而已。然而在明朝建立奴兒幹都司以後,這些部落都劃歸到了奴兒幹都司來管理,也就是說那邊都是明朝的領土。

有些謠言中明朝很早就放棄了奴兒幹都司,這是錯的,我們來看史料記錄:

1452年(景泰三年)兀的河衛(今俄羅斯烏第河地區)指揮使兀山被明廷調任山東行省遼東都司金州衛任職(見《明英宗實錄》卷217);

1478年(成化十四年)阿古河衛(今俄羅斯遠東阿古河流域地區)兀丁哥等6人因違反明朝政令而被斬首(見《明憲宗實錄》卷180);

1506年,因葛林衛(管轄範圍為今俄羅斯遠東格林河地區)指揮同知塔哈住因治績優異而被明廷從衛指揮同知升任衛指揮使;

者帖列山衛(管轄範圍為今俄羅斯遠東阿紐依河地區)在1581年還接受明朝委派的官員進行統治(見《滿文老檔》太祖80);

嘉靖年(1522--1566年)增設馬失衛(資料來源:萬曆《明會典》卷125),位址為今俄羅斯遠東辛達附近;

這種管理,甚至到了萬曆史36年(公元1608年),明朝官方記錄裡還有有關奴爾幹都司管理情況的記載。

到了李成梁時期,非常善于以夷制夷,募四方健兒抗擊蒙古、女真各部的侵擾,鎮守遼東30年間,先後奏大捷者十,邊帥武功之盛,200年來所未有。

幸好,明朝關于管理遠東地區的記載,我們還是可以找到一些的。

為什麼說清朝疆域最小呢?

因為麻哥與老毛子簽訂條約的時候,當時他的領土範圍是下面這樣:

明朝領土,遠勝于滿清

此時西藏還沒有劃入統治,然而遠東已經沒了,此後再也沒有染指。也就是說,後面收複西藏、西域等地方後,與前面兩個朝代對比,他是少了遠、東的大面積範圍的。

另外,除了北方,西南也縮小了很多。

三宣六慰司

明朝領土,遠勝于滿清

明朝建立後,雲南是為殘元梁王的根據地,朱元璋派傅友德、沐英進軍雲南,消滅了梁王,進而進軍緬中行省,消剿殘元力量。

而後在緬甸、泰國北部、寮國設立南甸、幹崖二個宣撫司,麓川、六尉、緬甸、木邦、八百大甸、孟養、寮國七個宣慰使司。永樂年間又設底兀刺、大古刺、底馬撒三個宣慰使司,合計十個宣慰使司。

統治範圍幾乎涵蓋緬甸全境、泰國北部和寮國北部,到達印度洋。

南明永曆帝朱由榔當年被清軍追捕,跑到現在的緬甸境内,被擒後交給了漢奸吳三桂,有些人嘲笑說是跑到了國外。但其實那塊地方差不多得到明亡了才能稱之為“國外”。

交趾

朱棣收交趾大家都知道,很多人也知道後面宣宗年間放棄了交趾。但相信大部分人都不知道,交趾在嘉靖年間又被收複了回來并設定“安南都統使司”。

嘉靖六年(1527),前黎朝權臣安興王莫登庸脅迫黎恭皇禅讓,改元明德,仍以升龍為都,建立莫朝。時任黎朝右衛殿前将軍的阮淦,在莫登庸篡位後率族人逃入哀牢國,招兵買馬圖謀複興黎朝。

  嘉靖十一年(1532),阮淦在哀牢尋獲黎昭宗的幼子黎維甯并擁立為帝,是為黎莊宗,在南方的清化與北方的莫朝對抗,越南大亂。

  嘉靖八年(1529)末,莫登庸讓位給太子莫登瀛。翌年正月,登瀛正式即位,是為莫太宗,改元大正。登庸自稱太上皇。

  嘉靖十六年(1537),黎莊宗遣使北京陳述莫氏篡位奪權,請求明朝讨伐莫氏。次年,明世宗(嘉靖皇帝)任命仇鸾為都督,毛伯溫參贊軍務,屯兵鎮南關,準備入越攻莫。大兵壓境之下,嘉靖十八年(1539)3月,莫登庸遣使至鎮南關請降,将安南土地冊及戶籍獻于大明。

  嘉靖十九年(1540)十一月初三,莫登庸與大臣數十人自縛跪拜,入鎮南關向明朝官員納地請降,明朝将安南國降為安南都統使司從屬國降為屬地,改其十三道為十三宣撫司,各設宣撫、同知、副使、佥事,聽都統黜陟。以莫氏為安南都統使,秩從二品,分其國十三承政司為十三宣撫使司,隸廣西布政使司。

當時的越南其實已經分成了南北兩塊,南邊的清華、乂安、順化、廣南四承政司不在明朝手裡,是以明朝所置安南都統司,管轄的是越北九宣撫司。

此後一直到明亡之前,交趾都是屬于我們的。

舊港宣慰司

明朝領土,遠勝于滿清

舊港,就是今天印度尼西亞的巨港市。明初,舊港屬于三佛齊國。

三佛齊又名幹坨利,是蘇門答臘島上的一個國家,從南朝梁武帝時期就開始向中國朝貢!朱元璋建立明朝後,于洪武三年,也就是公元1370年派人召谕三佛齊國,其國王馬哈剌劄八剌蔔派遣使者向明朝進貢了金葉表,随後入貢。

後來從海上流竄此地的華人梁道明、陳祖義、施進卿各聚集數千家華人開始割據一方,并派人向明朝進貢。

到了明成祖繼位後,派遣鄭和打通海道開始下西洋,到此地後發現居然有一波明朝流竄犯在這裡建了個國家,于是就順道俘虜了回去,并讓在平定過程中歸順明朝的施進卿任宣慰使,賜金印和朝服,統治舊港,這就是舊港宣慰司的由來。

此後鄭和下西洋,每次都在此地駐紮,有時候能駐紮一個多月的時間。

後來明朝停止下西洋後,舊港被鄰國滿剌伯夷吞并,但國人在東南亞的威懾力一直存在,此後不斷的有國人遷居到此,并且也不會受到欺負,這也是東南亞為什麼這麼多中國人,新加坡甚至到近代可以組成一個由中國人後代組成的國家的原因。他們中間很多就是明朝時期移民過去的。

另外還有菲律賓,在這一時期也有許多華人移民。

帖木兒帝國

明朝領土,遠勝于滿清

剛找舊港宣慰司時候找到了這張圖檔,也可以說明一部分人其實對于東北方向以及西南方面的認知,是和我一樣的。不過這張圖檔在我看來,多劃了一部分,亦力把裡的位置元朝時期屬于察合台汗國,我暫時并未找到明朝接管了亦力把裡的史料,是以,個人認為把這裡畫進去有點不合适。

但看到圖中的帖木兒帝國,讓我想到了一件事。

其實很多時候你不敢相信事實,隻是因為知識儲存不夠。

看上圖的帖木兒帝國位置,然後你們去搜一個人,名字叫傅安。

此人也被稱為“明代的蘇武”。

大約在1403年,西班牙人派出使臣出使帖木兒帝國,在國王的宴會上西班牙人見到了這樣的一幕,一個來自明朝的使臣來問責帖木兒,責問他占中國的土地,為什麼斷貢七年?如果因為沒有錢,那麼可以慢慢籌措。

事情被記載在了他的遊記中,名字叫《克拉維約東使記》:

【我們尚在撒馬爾罕時,中國皇帝派來之使臣,亦在此城。中國皇帝之意,為帖木兒占有中國土地多處,例應按年納貢。近七年來,帖木兒迄未納獻納,特來責問。

  “中國天子責問歲貢,理所當然,唯積欠七年之貢,一旦令全數補納,事多困難。莫如容加籌措,再行奉納朝廷。”】

你可能會說,會不會是這個人瞎寫的呢,告訴你:不是。因為還有其他國家的使臣的記載,比如當時在帖木兒軍隊中的德國人約翰·細爾脫白格的記載:

【....契丹(明朝)國大汗,遣使帶馬四百匹,至帖木兒之廷,責其貢賦。蓋帖木兒不入貢者,已五年矣。帖木兒引使至其都(即撒馬兒罕),繼乃遣之回國。告之歸後須報告契丹大汗,帖木兒自此不複稱臣納貢于大汗。不久彼将親來見大汗,使之稱臣貢于帖木兒也。使者歸,帖木兒下令全國,親征契丹。征集大軍一百八十萬人。東行一月餘,抵沙漠,須行七十日始得越過。水草缺乏,天氣寒冽,馬死者甚衆。帖木兒乃歸國都,病死。....】

約翰·細爾脫白格的記叙,某些細節略有出入,但沒有原則性的錯誤。

帖木兒驕傲自大,以為自己實力強大是以才斷貢,聽到明朝的責問,頓時怒火中燒,表示要東征明朝,并且扣留傅安。

詳細情形大家可網上搜尋,也可以看我前面搜集的資料:從《克拉維約東使記》、《列王記》來看明朝

前幾天有個網友在我文章下面留言說,朱棣派遣鄭和下西洋就是想從海上發動對帖木兒的平叛。現在想來,下西洋的初衷到底是什麼,或許這也是原因之一也說不定。

後來帖木兒死後,沙哈魯登位,恢複了對明朝的朝貢。

底馬撒宣慰司

明朝領土,遠勝于滿清

底馬撒為古代克車裡人(Kachari)建立的王國。大約在13世紀,克車裡人從克車馬裡遷往了布拉馬普特拉河南岸,建都底馬補羅(Dimapur),故稱為 底馬撒王國。

永樂三年(1405年)八月,明成祖派遣給事中周讓出使雲南徼外孟養、大古喇、小古喇、茶山、孟倫等地。

永樂四年(1406年)六月,大古剌、底馬撒内附明朝。因底馬撒地廣,故置為宣慰司,以 臘罔帕為宣慰使。

二十世紀初,英國殖民者在印度阿薩姆出土了明成祖朱棣賞賜的底馬撒宣慰司信符,證明了阿薩姆曾是大明領土,也徹底揭曉了底馬撒宣慰司的正确位置所在。

因為在清朝官方編纂的《明史》當中,有關底馬撒宣慰司的記載不僅為隻言片語,而且存在重大史實錯誤,直到底馬撒宣慰司信符的發現,才向後人揭開了這段鮮為人知的曆史。

明朝領土,遠勝于滿清

根據緬甸學者陳孺性的考證,底馬撒宣慰司信符所刻的時間為永樂五年,即1407年,也就是說,此時的阿薩姆已經是明朝疆域一部分。

1405年,朱棣派遣給事中周讓出使南亞和東南亞,向孟養,即今天的緬甸克欽,大古喇,即今天的緬甸勃固和底馬撒,即今天的印度阿薩姆傳诏,宣揚大明國威。第二年六月,底馬撒國王臘罔帕主動宣布内附明朝,願為大明子民。朱棣十分高興,下旨将底馬撒王國改為底馬撒宣慰司,并冊封臘罔帕為首任宣慰使。

清修《明史》在編纂時,竟稱底馬撒宣慰司位于“大古剌東南”,也就是今天的緬甸勃固東南一帶。這一錯誤直接誤導了後來的學者,以至于譚其骧在編寫《中國曆史地圖集》的時候,将底馬撒宣慰司标注在緬甸境内。幸虧在阿薩姆出土了底馬撒宣慰司信符,才得以糾正《明史》的疏漏,現在在《中國行政區劃通史》等地圖著作裡,底馬撒宣慰司已改為标注在印度阿薩姆。

根據《明實錄》記載,還能發現臘罔帕曾在1408年前往北京紫禁城面聖朱棣,向朱棣進貢馬匹和特産,而明朝則回贈茶葉給臘罔帕。

永樂六年之後後,底馬撒宣慰司貢使不至。

西藏

據《明史·志第十六》記載,明朝疆域“計明初封略,東起北韓,西據吐番,南包安南(越南),北距大碛,東西一萬一千七百五十裡,南北一萬零九百四裡。自成祖棄大甯,徙東勝,宣宗遷開平于獨石,世宗時複棄哈密、河套,則東起遼海,西至嘉峪,南至瓊、崖,北抵雲、朔,東西萬餘裡,南北萬裡。”

文中“西據吐番”的“吐番”是宋、元、明等時期的史籍中對青藏高原及當地土著的慣稱。

早在元代,青藏地區的政教領袖就必須要經過中原王朝的冊封才具備統治合法性。洪武四年明軍攻入四川之後,青藏地區的藏族首領們開始承認明朝的正統性,奉明朝為正朔,紛紛接受明王朝的冊封。

如1370年正月,當時控制烏思藏(青藏)大部分地區的帕木竹巴第悉(帕竹政權首領的稱号)釋迦堅贊在洪武帝朱元璋冊封他為灌頂國師後遣使入朝,向明朝進貢佛像、佛書、舍利,随後一大批藏族地方首領也開始接受明帝國的封号,成為明朝地方官員。

并規定,藏民要向明中央政府交納貢賦:

《明太祖實錄·卷一百五十》:

西番之民歸附已久,而未嘗責其貢賦,聞其地多馬,宜計其地之多寡以出賦,如三千戶,則三戶共出馬一匹;四千戶,則四戶共出馬一匹,定為土賦。庶使其知尊君親上奉朝廷之禮也。

《明太祖實錄.卷二百二十》:

西甯衛所屬西番土酋亦令真奔言:“諸番族皆野居散聚,射獵為食,請歲輸馬二百匹為常賦。”從之。

西藏地區的最高首領需要得到大明的冊封和準許:

洪武二十一年“怕木竹巴灌頂國師鎖南劄思巴噫監藏上表稱病,舉弟吉刺思巴監藏巴藏蔔代職。許之”。此處的鎖南劄思巴噫監藏,即索南紮巴。其“弟吉刺思巴監藏巴藏蔔”,現今一般譯為紮巴堅贊,是帕木竹巴政權的第五任“第悉”,即後來永樂皇帝賜封的闡化王。

自元朝後期就掌握了西藏行政權的帕木竹巴政權,其最高首領的更替需要申報明朝皇帝準許,這是明朝在西藏充分享有主權的有力證明。

行政規劃

明朝領土,遠勝于滿清

對于藏區的行政機構設定,明朝先後在西北藏區設立洮、河、岷、西甯四衛,在今甘、青、川部分藏區以及衛、藏地區設定“朵甘衛”和“烏思藏衛”。1374年,複于河州設定“西安行都指揮使司”,同時升“朵甘衛”為“朵甘行都指揮使司”,升“烏思藏衛”為“烏思藏行都指揮使司”。明太祖為此下诏曉谕諸部:

明朝領土,遠勝于滿清

同時分别任命管招兀即兒和鎖南兀即兒為烏思藏、朵甘都指揮使司同知,并賜銀印。後又升“行都指揮使司”為“都指揮使司”,下設若幹行都指揮使司、萬戶府、千戶所、百戶所等。1375年于阿裡地區再置“俄力思軍民元帥府”。各級官吏的官階品第由明中央統一規定,頒給印信、号紙,令其“綏鎮一方,安輯衆庶”,并直接向明中央負責,事無大小,均可啟奏“大明文殊皇帝”。

明朝在藏族地區封授的指揮使、都指揮使佥事、千戶、百戶等官職都準予世襲,但是重要官職的襲職要經過皇帝的準許,并換發敕書和印信。

俄力思軍民元帥府

明朝領土,遠勝于滿清

“俄力思”即“阿裡”,洪武八年(1375)正月置。轄地在今西藏阿裡地區及境外拉達克。為明朝最邊遠的軍民元帥府之一。洪武六年(1373)二月,明太祖朱元璋為招谕吐蕃諸部歸順,曾下诏書谕故元俄力思軍民元帥府(元作“納裡速古魯孫元帥府”),稱當地首領搠思公失監“。今設俄力思軍民元帥府,至八年,朝廷遂正式下令建置。1375年,俄力思元帥府與帕木竹巴萬戶府、籠答千戶所一并正式成立。

安多藏區

明朝在安多藏區的行政建制主要是軍事性質的衛所,一方面承認世居其地的土官酋豪的世系特權,一方面派遣漢族流官,以流管土,以土治番,土、流官員皆為武職,聽命于兵部調遣。

按明朝官制,軍職流官分八等,即:都督及同知、佥事,都指揮使、同知、佥事,正、副留守;

而土官則分九等,即:指揮使及同知、佥事,衛、所鎮撫,正、副千戶,百戶,試百戶。

自都督府、都指揮司以下各司,包括土司,必須嚴格執行指令,“各統其官兵及其部落,以聽征調、守衛、朝貢、保塞之令。”但土司之管有如佥事、鎮撫、千戶、百戶等皆無歲祿。

各衛所的統轄大權一般都由漢族流官掌握,土官隻是“為之佐”。但這一情況在1437年二月發生改變,明朝開始給陝西河州、洮州、西甯等八衛土官發放俸祿。

總的來說,整個安多藏區都在陝西布政司轄區之内。明朝在安多藏區設定的衛所在明朝一代前後期變更較大,以下是明初在安多設定的衛所:

西安行都指揮使司,這是明朝西北疆域總的軍事機構。1374年七月置,治所位于河州,甯正為都指揮,轄河州、朵甘、烏思藏三衛。1375年十月改名陝西行都指揮使司,治西安。1376年十二月罷之,1379年正月複置于莊浪,1393年移至甘州。

河州衛,1371年正月置,治所于河州,初以甯正為指揮使,鎖南普為同知,朵兒亊、汪家奴為佥事,下轄八個千戶所、一個軍民千戶所、七個百戶所、兩個番漢軍民百戶所。

岷州衛,1378年七月由岷州千戶所改置,1382年四月升為軍民指揮使司,1545年置州,改軍民指揮使司為衛,1561年閏五月,廢州重置軍民指揮使司。

洮州衛,1379年二月由洮州千戶府改置。洮州大土司卓尼楊于1404年投明,1418年被授世襲指揮佥事。洮州另一咎姓大土司亦是于永樂三年被賜姓“咎”,轄藏民七十六族。《洮州衛志》稱“(楊、咎)二部稱雄,諸番畏之”。

甘肅衛,1372年十一月置,治所于甘州,1390年十二月以甘肅衛為甘州衛,1392年置甘州左衛。1393年移陝西行都指揮使司于甘州,轄十二衛,四守禦千戶所。

西甯衛,1373年正月置,故元同知李喃哥世襲為指揮佥事,故元甘肅行省右丞朵兒隻失結為指揮佥事。1432年升為軍民指揮使司。西甯衛有達13個大土司承襲指揮使、指揮同知、指揮佥事三職,關西七衛中有五衛隸屬于西甯衛。

必裡衛,1403年由必裡千戶所改置。《嘉靖河州志》記載該衛未設指揮使,僅有掌牌指揮二員、掌牌千戶五員、掌牌文戶十四員、鎮撫一員。

除了設定衛所,明朝還封派皇族子弟到安多藏區就藩,如1391年明太祖封十八子莊王朱楩于岷州,1392年封十四子肅王朱楧于甘州。1395年正月丙午,河州衛指揮使甯正兵助封于秦州的秦王朱樉征洮州叛番,由此可知分封的藩王是直接插手管理安多藏區的事務的。

為了協調安多藏區佛教與朝廷的關系,明朝在安多一并設定番僧綱司,較重要的有:

西甯、河州僧綱司,1393年三月置,僧人三剌、月堅藏分别被授予都綱之職。

洮州僧綱司,下轄垂巴寺趙僧綱、著洛楊僧綱、麻兒司馬僧綱、圓成寺侯僧正、閻家寺閻僧正。

岷州崇教寺僧綱司,明成化年間置,班丹紮釋世襲都綱之職。

莊浪衛僧綱司,由閻姓喇嘛世襲都綱之職。

禅定寺僧綱司,由洮州衛指揮佥事楊土司兼任僧綱。

康巴藏區

1370年,康巴藏區的故元鎮西府武靖王主動向明朝左副将軍鄧愈請降,後入觐。

1371年十月,明朝在康巴設定朵甘衛指揮使司。

1371年二月,故元攝帝師喃加巴藏蔔帶領大批故元舊官來朝進貢,乞授職名。于是其人分别授予了朵甘衛的指揮、佥事及其下屬機構的宣慰使同知、副使、元帥、招讨、萬戶等官職。其中,鎖南兀即爾被任命為朵甘衛指揮佥事。同年十月,在送交故元司徒印後,鎖南兀即爾被升任為衛指揮同知。

1373年,朵甘衛和烏思藏衛一同升為行都指揮使司,隸屬于西安行都指揮使司,以鎖南兀即爾、管招兀即爾為都指揮同知。同年十二月,增置朵甘思宣慰司及諸招讨司、萬戶府、千戶所,以賞竺監藏等七人為朵甘都指揮同知。

在明朝任命當地政教首領行使官府職能的同時,明朝還掌握對當地官員升遷、承襲權力過程中的的審批、允準權。

如1430年五月,朵甘都司都指揮使撒力加監藏上奏朝廷,稱年老乞緻仕,請求以其子星吉兒監藏代職,明廷乃從其請;

1441年四月,朵甘都司大小首領派使入朝,上奏都司内部的人事變更事宜。等等。

烏思藏

1372年四月,河州衛向明廷進言,“烏思藏怕木竹巴故元灌頂國師章陽沙加人所信服”,建議朝廷招撫之。中書省将此建議上報,得到明太祖的允準,“诏章陽沙加仍灌頂國師之号”。章陽沙加即烏思藏帕竹政權的第二任第悉釋迦堅贊,這次封賞賜印是明朝建立一來首次冊封烏思藏首領。

1373年正月,章陽沙加即遣鎖南藏蔔向明朝朝貢。同年二月,烏思藏的故元攝帝師喃加巴藏蔔亦親自入朝,受封為熾盛佛寶國師,他同時薦舉的六十名故元舊官皆被授以官職。

1374年七月,明朝置西安行都指揮使司于河州,韋正為都指揮使,總轄河州、朵甘、烏思藏三衛。

1375年,明朝再置俄力思軍民萬戶府、帕木竹巴萬戶府,烏思藏籠答千戶所,設官十三人。此處的俄力思即為今西藏自治區阿裡地區。

由此明朝完成了全藏的招撫任務。

分封

明太祖時期對西藏僧俗人員的分封,大部分是應求封者的自我介紹而封授的。從數量上看,基本上是以俗官為主而僧官為輔;從官職品級上看,此時期封賜的等級也普遍較低,最高僅為“大國師”和“灌頂國師”。在藏地封授的官職、封号大多是沿用元朝的舊稱。

永樂年間,明朝在藏區建立一套僧官制度,僧官分教王、西天佛子、大國師、國師、禅師、都綱、喇嘛等,每級依受封者的身份、地位進行分封。

明朝所封的各教王在襲職嗣位元需要請示明廷的準許。

如1423年,為了審查第五世噶瑪巴活佛的轉世靈童,番僧班丹紮失受明朝委派前往藏地工布的咱日山,“審查大寶法王的呼畢勒罕”,這是中央王朝審查藏傳佛教教派轉世靈童的最早記錄。

巴卧·祖拉陳瓦的《賢者喜宴》中記載:“依皇帝(指明成祖)本人思維,動用軍隊,仿行元代故事,将烏思藏納入法治”

永樂時期,藏内各宗已經為各大家族所把持,是以明朝就勢對各宗本予以分封。如1413年二月置烏思藏衛牛兒宗寨,即為帕竹政權的乃東宗。1416年五月置領思奔寨,即仁蚌宗,所封官員喃葛加爾蔔即為宗本南喀傑波。

驿站

因為元末戰亂,藏内的驿站一度陷于廢弛狀态。

公元1373年,朱元璋在青藏地區設立朵甘都司與烏思藏都司。并設立驿站。

在中國古代,驿站是事關政治、軍事、經濟等衆多事務的重要交通設施。是以,驿站系統是朝廷對各地方管轄和統治的主權宣示和證明。

《明太宗實錄·卷六十五》:

(永樂五年)辛未,敕都指揮同知劉昭、何銘等往西番朵甘烏思藏等處,設立站赤,撫安軍民。

《明太宗實錄·卷八十八》:

(永樂七年)陝西都指揮同知何銘等六十人往烏斯藏等處分置驿站,還奏。

明朝領土,遠勝于滿清

1407年,明成祖“敕(陝西行都司)都指揮同知劉昭、何銘等往西番、朵甘、烏思藏等處,設立站赤,撫安軍民”。

1414年又派遣中官楊三保赍敕往谕闡化王、闡教王、護教王、贊善王以及諸處大小頭目,“令所轄地方驿站有未複舊者,悉如舊設定,以通使命”。驿站恢複之初,明廷為減輕驿站馬匹困難,谕令以征發之馬或軍馬撥給差民使用。

清朝皇帝承認自己對西藏的法理主權繼承自大明

公元1648年,順治五年,大清順治皇帝給西藏闡化王一道皇帝敕谕:“念爾西域曆來尊崇佛教,臣事中國,已有成例。明時所頒敕诰印信,若持來進送,朕即改授,一如舊例不易。”

順治的這道皇帝敕谕宣示的政治和法律意義非常清楚:清朝在西藏享有的主權地位繼承自明朝,清朝中央政府全部接收,而且“一如舊例不易”。

萬曆年間湟中三捷

蒙古反叛首領永邵蔔集合了一萬五千多人,由徨源方向進犯西甯衛。

明軍甘肅巡撫田樂下令調集了藏族部落的兵馬前來支援。分别是刺蔔爾、西納、大咎順、申中等部落各出300精騎與明軍配合作戰,另外調7000餘名其餘十九族藏族士兵直接聽從明軍調遣,全部加起來共近萬人。

明孝宗時

明孝宗時期,西藏的闡化王(藏族5王,屬于最高統治者之一)死了,其子阿吉旺秋第悉派番僧2人前往北京請求世襲。

但是由于路途太過遙遠,等這兩名番僧帶着明朝的敕書趕回西藏時,新王阿吉旺秋第悉也死了。這下不好辦了,因為敕書上的名字是剛過世的阿吉旺秋第悉,現在新王也去世了,那麼這封敕書應該也廢棄了。接下來的繼任者阿吉旺秋第悉的兒子阿往紮失紮巴堅參照例請襲。

可沒想到,這兩個蕃僧為了省事,便将這份不對應的敕書給了阿往紮失紮巴堅參。

天下沒有不透風的牆,這事兒後來還是讓四川官員知道了,然後就上書彈劾了蕃僧,并且将其繩捆索綁押送入京,依照明朝大律,蕃僧被判了斬立決,而繼任者阿往紮失紮巴堅參也被暫時羁押。

後來,孝宗考慮到“番人不足深治”,就免了其死罪,将他們發配陝西平涼衛充軍,并下旨讓阿往紮失紮巴堅參無罪照常襲職。

“其時王卒,其子(即阿吉旺秋第悉)請襲,命番僧二人為正副使往封。此至,新王亦死,其子阿往紮失紮巴堅參請封。二人不得已授之,遂具謝恩儀物,并獻其父所領勘合印章為左驗,至四川,守臣勤其擅封,逮治論斬,減死戍邊,副使以下悉有。”

明朝對西藏的治理,于洪武五年(1372年)元攝帝師喃加巴藏蔔降明受封,終于崇祯三年(1630年)烏思藏僧人三旦多隻等十五人入朝班貢,曆200餘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