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盡心盡力養家,不抽煙不賭錢,沒想到女兒不是我親生的!”
2021年的一天,外賣員劉永超一臉委屈地向記者控訴道。
4年前,40歲的劉永超喜得愛女,此後女兒便成了他唯一的奮鬥目标。
為了多掙點錢,他來到省城送外賣,租住在倉庫裡,每天早上6點起床,幹到晚上10點才下班。
一天十幾個小時的奔波,說不辛苦是假的。
但是一想到可愛的女兒,劉永超心裡幸福而滿足。
沒想到一紙親子鑒定,徹底打破了他的生活
:女兒星星并非他親生。
劉永超推測,
一定是妻子蓄意欺騙,将他蒙在鼓裡。
這又是怎麼回事呢?
一,夫妻吵架,女兒血脈成疑
前段時間,劉永超的妻子陳倩去了一趟河南,回來就和劉永超吵架鬧離婚。
夫妻吵紅了眼,妻子陳倩口不擇言:
“女兒又不是你的血脈,你憑什麼不和我離婚?”
正所謂“說者無心,聽者有意”。
妻子看似無心的一句話,卻像一塊石頭壓在劉永超心裡。
他帶着女兒星星去做了親子鑒定,結果讓他怒火中燒:
他和女兒星星并非生物學父女。
一瞬間,劉永超氣血翻湧,頓時覺得活着都失去了意義。
“我再次結婚,就是為了有個自己的血脈啊。”
2010年,家境貧寒的劉永超在父母的催促下,做了上門女婿。
由于第一任妻子沒有生育能力,劉永超一直覺得心中有遺憾,是以就和妻子離了婚。
2016年,劉永超離異後不久,認識了離異多年的陳倩,
再次做了上門女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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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一年多,女兒星星出生,讓劉永超如願做上父親。
看着女兒柔嫩的小臉,劉永超被巨大的幸福包圍,覺得以後再苦再累也值了。
沒曾想4年過後,竟然得知女兒不是自己親生的,這對他來說,無異于晴天霹靂。
想到妻子對自己的欺瞞,劉永超氣得淚流滿面:
“我44歲了,就想要自己的血脈,上天卻對我不公。我認真養家,這個狠毒的女人竟然這樣騙我!”
如今證據确鑿,他隻想找妻子問個清楚,弄明白當年到底發生了什麼。
二,妻子倒打一耙
回到老家,劉永超徑直用鑰匙打開房門。
妻子陳倩邀請朋友來家裡吃飯,正在廚房裡忙活。
劉永超沖到廚房,手拿鑒定結果質問妻子:
“你為什麼要騙我?”
陳倩卻背對丈夫自顧自忙活,沒有太多情緒,隻是淡淡地說:
“孩子就是你的啊。”
“你騙人,鑒定結果還能有假嗎?”
這時陳倩反問丈夫:
“你為什麼要瞞着我帶女兒去做親子鑒定呢?”
在陳倩看來,丈夫就是不想要女兒,才會這樣做。
記者詢問道:“你覺得鑒定結果是假的嗎?”
“真假不重要,他這樣做,已經傷害到我和女兒了。”
這時記者提議,如果陳倩不相信,覺得丈夫冤枉了她,可以再做一次鑒定。
結果被陳倩一口回絕:
“親子鑒定已經不重要了,他認為女兒不是親生的,就不是親生的吧。”
如此倒打一耙,讓劉永超氣憤不已。
他回想起妻子的異常舉動,怒斥對方:
“你跟那個男的在河南住了幾個月,還讓女兒叫他爸爸,别以為我不知道!”
就在記者想一探究竟時,陳倩的姐姐趕了過來。
見到劉永超,她沒好氣地斥罵:
“你就是個神經病!”
在她看來,妹妹一向老實本分,勤儉持家,一切都是劉永超無中生有,故意找沖突。
可是當記者提及孩子的血脈時,姐姐卻閉口不談:
“這是他們的家事,我也不清楚。”
鑒定結果擺在眼前,任憑劉永超如何追問孩子的身世,陳倩卻突然沉默起來。
劉永超能得到他想要的真相嗎?
三,再婚夫妻“明算帳”
記者追問許久,陳倩終于打開心扉,說起了她和丈夫劉永超的婚姻。
陳倩姐妹三人,作為家中老二,父母給她招了上門女婿,讓她留在陳家頂門立戶。
2006年,因為和第一任丈夫感情不合,兩人離婚,兒子歸陳倩撫養。
離婚後的10年裡,陳倩一直單身,卻也怡然自得。
後來迫于父母的壓力,和相親認識的劉永超再婚。
夫妻二人婚後沒多久,劉永超的吝啬就讓陳倩心生不滿。
“結婚時我好幾萬的積蓄全給老公用了,我不上班沒有錢,問他要點錢打牌都要借。”
夫妻之間的賬目清清楚楚,再加上劉永超的處處提防,讓陳倩覺得沒意思。
說起女兒的身世,陳倩坦承:
“我沒有出軌,就是出去發洩了一次。”
不過她也表示很委屈:
“我也一直以為女兒是我老公的,如果我知道孩子是别人的,我還會說那樣的話嗎?”
這樣的邏輯,讓人匪夷所思。
就在陳倩承認後,劉永超立馬拿出一沓列印好的資料遞到妻子面前。
他将結婚時的人情往來以及夫妻間的微信轉賬全部列印出來,要求陳倩“還錢”。
看到丈夫有備而來,陳倩情緒頓時激動起來,她認為丈夫“居心叵測”:
“這些錢我一分都沒拿到,你這樣算計我,我真的不想跟你了!”
接着陳倩忍不住大哭起來,仿佛有天大的委屈一般。
“如果女兒是你的,我也不會給你,女兒跟你這樣的人隻能遭罪!”
陳倩的痛哭,在劉永超眼裡隻是裝可憐,博取同情的手段。
在他看來,自己才是受害者,多年的心血撲了空,隻剩羞辱。
陳倩依舊委屈不已,她認為丈夫是借機敲詐。
兩人結婚買房時,
陳倩娘家出了28萬,劉永超一分錢沒出。
婚後劉永超掙的錢也全部握在自己手裡。
現在他有什麼資格問自己要錢呢?
記者反問劉永超:
“結婚5年,你對家庭付出了多少錢有統計嗎?”
“我平時都是給現金,沒有全部的轉賬記錄。”
劉永超說,前幾年他搞養殖,種藕養鴨掙的錢全交給了妻子;
最近兩年送外賣,每個月七八千的工資,也都給了妻子家用。
反觀妻子陳倩,偶爾在足浴店上班,掙的錢也隻夠自己花。
聽到劉永超這麼說,陳倩忍不住冷笑:
“你搞養殖把所有錢全虧進去了,哪裡掙錢了?”
劉永超也不示弱:
“我這兩年送外賣掙的錢,總給你了吧!”
夫妻倆因為錢的事情争得不可開交,恨不得将自己給對方的每一筆錢都寫下來。
吵了半天,陳倩終于示弱,抽泣不止。
她表示知道錯了,不求丈夫原諒,隻希望丈夫能放過她,不要鬧到法庭,能和解就和解。
“你花那麼多錢去起訴,不是浪費錢嗎?”陳倩哽咽着說。
劉永超表示,可以私了,但必須賠償他的損失。
如今女兒身世明朗,不是劉永超的親生骨肉,他表示永遠無法原諒妻子。
劉永超提出離婚,并要求陳倩賠償他的精神損失費、撫養費等共計50萬元。
此外,房子也要分他一半。
對于丈夫的要求,陳倩沒有直接回應,眼下她也慌了陣腳,不知道該如何處理。
陳倩的姐姐卻直接指責劉永超心機太深。
陳家條件不錯,再加上陳倩為陳家生下兒子,父母便将所有的積蓄都花在她身上。
反觀劉永超卻一貧如洗,結婚5年來對家庭的奉獻也微乎其微。
如今,他索要巨額賠償,明顯是得理不饒人。
再說了買房時劉永超一分錢沒出,他有什麼資格分走一半房産呢?
陳倩表示,她之是以和丈夫走到這一步,
是因為她和前夫有個兒子留在陳家,是以丈夫處處留一手。
事到如今,畢竟是陳倩有錯在先,這件事又該如何解決呢?
四,陳倩拒絕調解
第二天,記者請夫妻二人到司法所調解。
劉永超早早趕到調解現場,可是左等右等也不見陳倩的身影。
他率先向調解員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我現在一無所有了,房子肯定要給我一半,另外撫養費,精神損失費等要賠償我50萬元。”
對于這個要求,調解員直接表示:
“你有要求賠償的權利,但以我多年的工作經驗,這個數額不現實。”
随後調解員撥通陳倩的電話,請她出面接受調解。
陳倩卻說:
“我不會出面的,不知道他又設了什麼陷阱等着我去鑽!”
“我們是來解決問題的,怎麼可能讓他騙你呢?”
陳倩激動地說道:
“誰沒有犯過錯呢,為什麼他要一再置我于死地呢。”
不管調解員如何勸說,陳倩始終拒絕出面。
她表示會走法律程式,請法院解決。
得知妻子的态度,劉永超也表示
:“我相信法律,法律會給我一個公道。”
在等待法院判決的日子裡,劉永超依舊每天奔波掙錢。
隻是每次他想跟女兒視訊,都被妻子拒絕了。
對女兒的不舍,讓這個中年男人淚流滿面:
“很想女兒。”
結語
在這起家庭沖突中,女方陳倩是絕對的過錯方,劉永超可以主張自己的權利。
可是對他來說,怕是永遠地失去女兒了。
劉永超和陳倩的再婚家庭,充滿諸多算計,最後還是以離婚收場。
兩敗俱傷不說,還傷害了無辜的女兒,令人惋惜。
要我說,對待婚姻,千萬不要将就,更不能敷衍。
既然選擇在一起,不如開誠布公,主動負擔起婚姻的責任,夫妻攜手走好後半生。
不然還不如各自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