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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霸淩行為承擔何種法律責任

作者:兵團戒毒

一、承擔法律責任年齡

校園霸淩行為多發生在中國小校,而行為人多為未成年人。校園霸淩行為可能屬于治安違法行為,情節較重的可能涉嫌刑事犯罪。治安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年齡,以及刑事責任年齡有不同的規定。

1、治安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年齡

治安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年齡需要年滿14周歲,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屬于未成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1)行為人不負法律責任:行為人年齡<14周歲

(2)處罰但不執行拘留兩種情況:

14周歲≤行為人年齡<16周歲、

16周歲≤行為人年齡(初次違反治安管理)<18周歲

(3)行為人負完全法律責任:行為人年齡≥18周歲

2、刑事責任年齡

《刑法》第十七條規定,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緻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緻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殘忍手段緻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對依照前三款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的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依法進行專門矯治教育。

由于大陸一般國小生年齡6-11歲,國中生年齡12-14歲,高中生年齡15-17歲,是以,國小生一般年齡達不到12周歲(極個别超齡的除外),國小生校園霸淩行為,一般不承擔治安違法責任,也不承擔刑事責任。造成他人人身或者财産損失由其監護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對于國中高中生則根據其年齡可能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一般治安違法也不會治安拘留。

二、校園霸淩行為涉嫌的治安違法行為

1、涉嫌“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

如果校園霸淩人對受害學生實施毆打傷害等行為,傷情未達輕傷以上,可以處以拘留、罰款。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3條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2、涉嫌“侮辱”

如果校園霸淩人扒光受害學生衣服、扇耳光、罰跪、鑽胯甚至還錄制視訊等行為進行侮辱的可以處以拘留或者罰款的處罰。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規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诽謗他人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3、涉嫌“侵犯隐私”

比如校園霸淩人對受害學拍攝裸照、洗澡照片,并發到朋友圈微信群等行為,可以處以拘留或者罰款的處罰。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規定,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隐私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4、涉嫌“威脅人身安全”

比如校園霸淩人對受害學生進行威脅、恐吓揚言進行人身傷害等行為,或者發微信、QQ、短信等進行人身威脅恐吓的,可以進行拘留或者罰款的處罰。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規定,寫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5、涉嫌故意損毀财物、敲詐勒索

如果霸淩人故意損毀受害學生少量财物,或者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威脅或者要挾手段,索要少量财物的,處拘留、罰款處罰。《治安管理處罰》第四十九條,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财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6、涉嫌尋釁滋事

如果霸淩人,為了逞強耍威風,尋找精神刺激,對不特定學生強拿硬要,任意損毀或者占用少量财物,構成尋釁滋事,可處拘留、罰款的處罰。《治安管理處罰》第二十六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一)結夥鬥毆的;(二)追逐、攔截他人的;(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三、涉嫌刑事犯罪

校園霸淩行為承擔何種法律責任

1、涉嫌故意傷害罪

校園霸淩人對受害學生進行毆打或者故意傷害,傷情達到輕傷以上構成故意傷害罪。根據《刑法》第234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緻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緻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殘忍手段緻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2、涉嫌侮辱罪

比如數名校園霸淩人扒光受害女學生衣褲,讓其裸露身體,對其謾罵羞辱,并拍攝視訊傳到朋友圈、微信群并在網際網路上傳播,給被害人帶來嚴重精神負擔,情節嚴重,涉嫌侮辱罪。根據《刑法》第246條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诽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3、涉嫌強制猥亵罪

比如校園霸淩人在女生不自願的情形下強行對女方進行親吻、摟抱、摳摸等猥亵行為,情節嚴重的可構成強制猥亵罪。根據《刑法》第237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衆或者在公共場所當衆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4、涉嫌強奸罪

比如校園霸淩人在女學生不自願的情形下強行與女學生發生性關系則構成強奸罪。根據《刑法》第236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二)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衆強奸婦女的;(四)二人以上輪奸的;(五)緻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5、涉嫌故意殺人罪

校園霸淩人如果故意殺害學生的,則構成故意殺人罪。根據《刑法》第232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6、涉嫌故意毀壞财物罪

如果霸淩人故意毀壞受害學生财物價值5000元以上,構成故意毀壞财物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故意毀壞公私财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7、涉嫌尋釁滋事罪

如果霸淩人,為了逞強耍威風,尋找精神刺激,對不特定學生強拿硬要,強拿硬要财物價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損毀、占用财物價值二千元以上的構成尋釁滋事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吓他人,情節惡劣的;(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财物,情節嚴重的;(四)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

8、涉嫌敲詐勒索罪

如果霸淩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威脅或者要挾手段索要受害學生财物,數額較大的,構成敲詐勒索罪。《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敲詐勒索公私财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9、涉嫌搶劫罪

如果霸淩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暴力或者脅迫等手段,比如,持刀威脅,或者暴力毆打,強迫受害學生交出财物的,構成搶劫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 搶劫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财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财産: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緻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