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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華|數與德——荀子對思孟的非難與孔門易學分野

《荀子·非十二子》對子思、孟子的非難,是人們得以了解孔孟之間儒學傳承狀況的重要記錄。馬王堆帛書和郭店竹簡《五行》篇重見天日後,思孟五行說得到确證,相關争訟似已塵埃落定。然而,荀子對子思、孟子的非難最終落腳于二者對“仲尼子弓”之學的淆亂,這也提示我們,荀子指斥思孟背後還存在着學脈傳承的分歧。由此入手可以發現,荀子批判思孟學派的深層原因,在于二者在孔門易學傳承上的分野。

《荀子·非十二子》對子思、孟子學派的批判如下:“略法先王而不知其統,猶然而材劇志大,聞見雜博。案往舊造說,謂之五行,甚僻違而無類,幽隐而無說,閉約而無解。案飾其辭而祇敬之曰:此真先君子之言也。子思唱之,孟轲和之。世俗之溝猶瞀儒嚾嚾然不知其所非也,遂受而傳之,以為仲尼子弓為茲厚于後世,是則子思孟轲之罪。”後世聚訟多集中于思孟五行的具體内容及“僻違”“幽隐”“閉約”的神秘性何在等問題。值得注意的是,荀子指斥思孟學派的最終落腳點在于子思、孟子對仲尼、子弓學說的淆亂上:“以為仲尼子弓為茲厚于後世。”從此入手,或可對荀子指斥思孟的原因做進一步了解。

李華|數與德——荀子對思孟的非難與孔門易學分野

△荀況彩像(清殿藏本) 資料圖檔

《荀子》曾多次提及“仲尼、子弓”,并把子弓推尊到一個無以複加的聖人地位:“聖人之不得勢者也,仲尼、子弓是也”“今夫仁人也,将何務哉?上則法舜、禹之志,下則法仲尼、子弓之義”“彼大儒者……仲尼子弓是也”。有學者據此認為,荀子對子弓的高度推尊是其自述師承之舉:“屢言‘仲尼子弓’者,是荀子自述其師承。”(郭沫若《十批判書》)那麼,荀子主動接續孔子、子弓,并擔心被子思孟子“案往舊”所淆亂之說,究竟代表了孔門思想傳承中的哪一具體環節呢?詳究孔子、子弓、荀子的學術淵源可以發現,三者在學術傳承上的最大共同點在于對易學傳播的貢獻,荀子與孔子、子弓共同構成了儒家易學傳承的重要脈絡。

《易》與孔子關系密切:孔子不僅明确表示出對《易》的重視:“加我數年,五十以學《易》,可以無大過矣。”(《論語·述而》)而且據《史記》記載:“孔子晚而喜《易》,序《彖》《系》《象》《說卦》《文言》。讀《易》,韋編三絕。”此後,孔子作《易傳》十篇、發掘《易》道精微的說法不斷出現。今人金景芳先生雖然指出《易》之“十翼”不是孔子親手寫定,但也不得不承認“其中當有一部分是經孔子鑒定而儲存下來的舊說”;子弓在儒家易學發展過程中的地位亦不容小觑,子弓即孔子再傳弟子楚人馯臂子弘,據《史記·仲尼弟子列傳》及《漢書·儒林傳》記載,馯臂子弘是孔子易學傳承的重要環節:“商瞿魯人,字子木,少孔子二十九歲。孔子傳易于瞿。瞿傳楚人馯臂子弘。”值得注意的是,荀子的思想與“《易傳》,特别是《系辭傳》的思想完全如出一範”(《青銅時代·先秦天道觀之進展》)。此外,荀子同樣強調“善為《易》者不占”,存在着明顯接續孔子易學思想的成分。

由此,荀子批判思孟淆亂“仲尼子弓”學術傳承的原因可明:子思、孟子一派所“淆亂”的“仲尼子弓”之學,即為荀子所繼承的孔門易學。而子思、孟子所“案”之舊說,也應為孔門易學,但又與子弓、荀子一系大不相同。

《易》在産生之初被視為蔔筮之書,孔子是《易》由數術闡釋到義理闡釋過程的關鍵人物。馬王堆帛書《要》篇記載了孔子解《易》時輕祝蔔而重德義的努力:“《易》,我後其祝蔔矣,我觀其德義耳。幽贊而達乎數,明數而達乎德,又仁守者而義行之耳。”孔子主張發明原始易學隐而不明的部分,以此尋找到“數”,即可以“成變化而行鬼神”的天道規律,并在此基礎上達成對“德”的終極追求。其中,“數”為基礎和手段,“德”為最終目的。正是基于這一立場,對《易》中原有的祝蔔功能和神秘性因素,孔子采用了“後其祝蔔”的“不占”态度,而着重闡發《易》的倫理和教化意義。是以,李學勤先生曾盛贊孔子在《易》由術數到哲學過程中所作的貢獻:“孔子真正把數術的易和義理的易(或者叫哲學的易)完全差別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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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編諸子內建·荀子集解》 資料圖檔

荀子繼承了孔子以“德”解《易》的做法,不僅刻意回避《易》的蔔筮功能,主張“善為《易》者不占”,并尤其強調《易》的倫理道德色彩。例如《荀子·大略篇》:“《易》之《鹹》,見夫婦。夫婦之道,不可不正也,君臣父子之本也。鹹,感也,以高下下,以男下女,柔上而剛下。聘士之義,親迎之道,重始也。”以上所論涉及《序卦》“夫婦之道不可不久也”及《家人·彖》“家人有嚴君焉,父母之謂也。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婦婦,而家道正”。荀子糅合二說,借用《易》的卦理傳達其教化倫理思想。可見,今人對荀子“深通孔子以人事解《易》之學”(徐芹庭《易經源流:中國易經學史》)的評價是相當中肯的。

與荀子相較,子思、孟子的易學傳承脈絡則略顯晦暗不明。其中,子思對《易》的傳承争議不大,例如相傳為子思所作的《表記》《坊記》《缁衣》,便多次引《易》;而“率性”“盡心”“俟命”等《中庸》精義亦與《易》之“窮理盡性以至于命”相通。高亨、金德建、武内義雄等學者均據此認為“子思一派長于《易》學”。然而《孟子》七篇卻從未引《易》,雖然曆代學者屢言《孟子》精于《易》,例如宋代大儒程頤稱“知《易》者莫如孟子”“由孟子可以觀《易》”,焦循在《孟子正義》中亦稱:“古之精通《易》理,深得伏羲、文王、周公、孔子之旨者,莫如孟子。”甚至今人呂紹綱先生通過比較《孟子》思想與《易》之精義指出,孟子的性善論、仁義觀等均與《易》六十四卦密切相關,并據此稱:“孟子而不知《易》,天下何處更尋知《易》之人。”然而,由于今本《孟子》中未見明文論及《易》的部分,是以學界多認為思孟學派并不傳《易》。但如果突破今本《孟子》七篇的局限,回歸戰國秦漢時期《孟子》的早期傳本中去,這一論斷或可改寫。

今本《孟子》七篇,并非戰國《孟子》原貌,在西漢末年劉向領校典籍後,仍可見“諸子略”儒家類《孟子》外書四篇及“兵家略”陰陽類《孟子》一篇。秦代焚書,唯《易》蔔不焚,儒家經傳與諸子均未幸免,以緻西漢初年“天下唯有《易》蔔,未有它書”(劉歆《移書讓太常博士》),然而唯獨《孟子》“篇籍得不泯絕”,成為漢初最早問世的一批文獻。這也提示我們,早期《孟子》傳本得以免禍或與其中存在《易》蔔成分有關。值得注意的是,《漢書·藝文志》中有《孟子》一篇被列入“陰陽”類,這類作品恰恰與數術《易》多有相合。《漢書·藝文志》指出兵陰陽作品具有“順時而發,推刑德,随鬥擊,因五勝,假鬼神而為助者也”的特點。顔師古注曰:“五勝,五行相勝也。”可見,這篇《孟子》具有懂得事物發展變化規律、熟悉五行變化、善于運用神秘性力量以達成目的的傾向,這與《易》“數”特點高度相似,如《周易·系辭》提到“天地之數”的時候,稱“此是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帛書《易之義》篇有“數往者順,知來者逆,是故‘易’逆數也”的記載,也認為易學精髓在于通過對“數”的神妙運用,進而洞悉規律、指導實踐。而據帛書《要》篇記載,孔子解《易》步驟為“幽贊而達乎數,明數而達乎德”,荀爽釋曰:“幽,隐也”。對比可見,被列入陰陽家的《孟子》一卷恰恰處于利用《易》“成變化而行鬼神”,即“幽贊而達乎數”的數術易階段,尚未達到“明數而達乎德”的義理易要求。這也正是荀子指斥子思孟子學說“僻違”“幽隐”“閉約”的原因所在。

李華|數與德——荀子對思孟的非難與孔門易學分野

△《孟子注疏》書影 資料圖檔

在此基礎上重新審視思孟五行說,能夠發現其背後也有易學思想的支撐。《易之義》載:“位天之道曰陰與陽,位地之道曰柔與剛,位人之道曰仁與義。”所謂“柔剛”即是對五行的統稱。按照上述觀點,陰陽、五行與仁義意義相通,隻是分别對應于天道、道地與人道不同層面。而郭店楚簡《五行》篇仁義禮智聖“行之于内謂之德之行”,“不行之于内謂之行”的記載,與上述思想若合符節,也展現了以人道“仁義禮智聖”與天道陰陽、道地柔剛(五行)對應一體的思想。由此可見,荀子指斥思孟五行說的原因,并非在于“仁義禮智聖”本身,而是對與之一體的數術易學因素的反對。同時可見,孔子雖有區分數術之易與義理之易的努力,但對“數”與“德”的傳承分野與争議,直至孟、荀時期依然存在。

(作者:李華,系山東師範大學齊魯文化研究院副教授、泰山學者。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項目〔14CZW019〕階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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