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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創新航上市在即:1.88億專利侵權案“舊傷”是否會複發?

中創新航上市在即:1.88億專利侵權案“舊傷”是否會複發?

「核心提示」

技術,是高端制造業發展的命門。然而,作為快速崛起的動力電池黑馬,中創新航卻面臨來自甯德時代的專利侵權訴訟,這也讓其發展存在變數。

作者 |悟能

編輯 |李鑫

“一家電池企業,能不能做起來,技術實力是根本。”

在 2021 年 11 月 17 日的中航锂電(現名中創新航)戰略釋出會中,中創新航董事長劉靜瑜面對采訪時談到,沒有技術,即使有錢進行擴産也沒用。是以,隻要企業的技術過關,産能就不會過剩。

然而,讓劉靜瑜引以為豪的技術戰場,卻遭遇侵權訴訟。

今年 3 月 11 日,港交所官網公布的中創新航招股書,首次披露了甯德時代與中創新航的電池專利糾紛的細節:

甯德時代起訴中創新航侵權專利共計5項,索賠1.88億元。

一邊強調技術,一邊被訴侵權,中創新航将面臨怎樣的挑戰?

1、上市在即:招股書中披露侵權索賠1.88億

彭博社3月9日消息,知情人士透露,中創新航計劃最早于本周在香港送出首次公開募股(IPO)申請,計劃籌集資金15億美元,約合人民币95億元。

如果順利,這有望成為今年迄今為止在港的最大IPO。該人士稱,中創新航正與華泰證券就上市商議,IPO規模和時間節奏可能會改變。

3月11日,港交所公布中創新航招股書。

招股書的知識産權侵權申訴中稱,2021年8月及10月,中創新航接到福州市中院通知,告知中創新航:甯德時代2021年7月和9月起訴其專利侵權,共涉及5項專利。

甯德時代要求法院判定:

立即停止侵犯相關專利,停止制造、銷售或許諾銷售應用上述專利的相關産品,并賠償包含專利費在内的1.85億元,承擔制止侵權産生的費用300萬元,共計1.88億元。

中創新航認為,該訴訟缺乏依據,正準備提出抗辯。

在招股書中,中創新航稱,該訴訟不會對集團的整體業務、财務狀況或經營業績産生重大不利影響。

中創新航已就5項專利向國家知識産權局申請專利權無效,目前該申請正由國家知識産權局審閱。

早在去年 11 月 17 日的中創新航戰略釋出會後,董事長劉靜瑜受訪時回複了專利侵權一事。

但因為當時已經啟動上市計劃,劉靜瑜在打太極。

劉靜瑜首先否認中航锂電存在惡意侵權的動機,稱因有保密要求,不便透露更多細節。

直接避開侵權一事,劉靜瑜将話題引入稱贊甯德時代董事長曾毓群之上:他的格局不會小,一定有他了不得的才能。

劉靜瑜聲稱,在她的字典裡,沒有與同行競争的概念,“我覺得很重要的一點,還是在于自己。市場一直在那裡,誰能夠把市場做大做好,要憑實力。”

那麼,所謂的專利侵權,到底是怎麼回事?

2、5項專利侵權:中創新航證明沒有侵權“比較懸”

甯德時代與中創新航的電池專利糾紛,共有5項專利,專利号分别是:中國實用新型專利第201520401861.0号、第201521112402.7号和中國專利第201810696957.2号、第201810039458.6号、第201910295365.4号。

五項專利,兩項為實用專利,其餘三項為專利;兩項有效期10年,其餘三項有效期20年。

第一項專利申請号為201520401861.0,申請日為2015年6月11日,2015年9月獲批,有效期至2025年6月,有效期10年。

當動力電池過量充電時,電解液分解會使電池内部産生過量熱能,造成電池起火或者爆炸。

是以,在熱失控前,需要借助于一個外短路結構切斷動力電池的主回路中的保險絲結構,阻止繼續充電。

該外短路結構過流能力比保險絲強,還不能先于保險絲熔斷。這項發明是為了解決動力電池頂蓋結構和翻轉片容易熔斷的問題。

第二項專利申請号為201521112402.7,申請日為2015年12月29日, 2016年5月獲批,有效期至2025年12月,有效期10年,名稱為防爆裝置。

锂離子電池内裝有大量的化學物質,充放電過程中會産生大量混合氣體,使得電池内部不斷積聚壓力,若壓力未及時被釋放,會導緻電池爆炸。

為防止電池爆炸,最為常見的措施是在電池頂蓋上設定安全保護裝置。但常見的安全保護裝置因為電池頂蓋強度差易變形,加工時工藝要求高。

這項發明提供的防爆裝置,能夠增強電池頂蓋的強度,降低加工度要求。

第三項專利申請号為201810696957.2,申請日為2018年6月29日,申請公布日期為2018年11月23日,2019年4月獲批,有效期至2038年6月,有效期20年,名為“正極極片及電池”。

電池循環過程中容易出現鼓脹,存在安全隐患,惡化電池性能。這項發明提供了具有較小膨脹及優異動力學性能的正極極片。

第四項專利申請号為201810039458.6,申請日為2018年1月16日,申請公布日為2018年7月6日,2020年9月獲批,有效期至2038年1月,有效期20年,名稱為“集流構件和電池”。

锂離子電池集流構件與極耳此前是焊接裝配的,即将集流構件彎折,進而減少其占用的内部空間,提升能量密度。但是,集流構件彎折時,會産生變形并壓向電極元件,損傷電極元件。甯德時代的這項發明,可以避免集流構件彎折時對電極元件的損傷。

第五項專利申請号201910295365.4,申請日為2018年4月28日,申請公布日為2019年7月12日,2020年8月獲批,有效期至2038年4月,有效期20年,名稱為“锂離子電池”。

電池充電速度是關鍵技術之一,而決定充電速度的關鍵是負極。該發明主要是提供了合理的極片設計,以達到快充效果。

一名曾在國内知名電池廠家技術部門任職的業内人士告訴《超源力》,目前,市場上有實用專利和發明專利之别,“簡單說,含金量不一樣”。

據其介紹,發明專利是以前沒有重新發明,保護年限一般是20年。實用專利是在現有的基礎上做了微創新,技術含量比前者低,保護期限是10年。

“具體到上述5項專利,比如動力電池頂蓋結構和防爆裝置,涉及工藝結構,不算發明專利,而是實用型專利。”上述人士介紹,涉及到材料配方内容,一般會申請發明專利。

廠家生産産品前,發現已被申請、且釋出授權公告的專利,一般都會考慮規避。

“比如防爆閥,有的廠家做的像魚骨頭形狀,有的做成開口類似于X形狀,這種專利比較容易規避。”

上述人士指出,在電池生産領域,廠家正兒八經去申請授權專利的事情很少見。如果談判的話,雙方多以一件專利多少錢直接拿去使用,“比如說給100萬或幾百萬授權,這麼操作很多”。而不太會以專利涉及的生産單件數量計算費用,“評估很麻煩”。

出現訴訟時,廠家一般第一反應是如何應對,看看能不能協商解決;如果走到應訴階段,企業會争取專利授權;再不行,就是雙方坐下來談判賠償問題。上述人士分析,企業會搞清楚原告的初衷是什麼。

她認為,目前,訴訟可能有兩個結果:

第一,中創新航找到證據,證明自己沒有侵權,或者已做規避,“這一點目前看比較懸”;

第二,雙方最終私下和解,協商賠償費用。

上述人士告訴《超源力》,當初,中創新航電池殺入某些主機廠家較為匆忙,為了适配成熟車企,隻能在電池上做改進,争取與此前采用的産品雷同或者相似,這就埋下了專利侵權風險。

3、現實隐憂:中創新航毛利率低、議價能力弱

上述人士告訴《超源力》,甯德時代最強的是它從上遊材料到電池産線裝置供應等整體布局,利用這樣的優勢推動自家産品疊代,“不然,它的産品報價比其他廠家高出10%還能被車企接受?”

“其實競争是全方位的,牽一發動全身。”她指出,近兩年,電池廠家紛紛宣布擴産,但落地速度較慢,就是因為裝置供應商多首選供應甯德時代,導緻其他電池企業裝置供給不足,産能落地周期被拖延。

該人士還指出,動力電池行業競争加劇,毛利率逐年下降,“目前也就甯德時代等少數幾家掙錢”。

企業年度财報顯示,中創新航近3年的毛利率分别為5.20%、13.70%、5.50%。

中創新航是一個“追趕企業”,在對抗原材料上漲等因素方面能力有待觀察。

招股書顯示,因原材料成本上漲,中創新航毛利率下探。若原料價格再漲5%,即增加成本2.7億元,中創新航去年的稅前利潤6300萬元,将徹底變成負數。

為了打開市場,中創新航議價能力偏弱。

根據2021年營收和裝機量比例測算,中創新航動力電池每瓦時價格0.65元,低于當年行業平均的0.84元,扣除其他因素外,每瓦時毛利潤為0.03元。

一名投資者告訴《超源力》,中創新航此次赴港上市,主要是為了募集資金完成擴産計劃,此時無法顧及上述問題。

據媒體披露,中創新航計劃籌集資金15億美元,相當于人民币95億元。“對于一個估值600億元的企業來說,這筆錢能解決一些擴産問題。”上述投資人士說。

中創新航最近幾年一直在“追趕”。

中創新航前身是成立于2007年的天空能源,2009年公司重組更名為中航锂電,2010年四川成飛內建入主,将锂電池業務調整為主業。2017年,由于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調整,三元锂電池受益,中航锂電主打的磷酸鐵锂電池受挫,客戶受到波及,技術路線未及時調整,裝車量跌出前十。

2018年 7月20日,劉靜瑜出任董事長,開始調整。她上任後将産能重點放在三元電池上。作為新手,中航锂電避開了高鎳路線,選擇了5系(NCM523)方向,打入市場。

其間,劉靜瑜完成了公司的重組改制,中航锂電于2021年11月18日更為現名中創新航。劉靜瑜解釋稱,股份制改造其中一個目的就是為了上市。

劉靜瑜後來總結,她上任後,公司經曆了四個階段:如何活下來、怎樣一起往前走、跟夥伴們共創共赢,到了第四階段就是“不能夠猶抱琵琶半遮面,要敢于亮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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