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起,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開始實施績效工資。所謂的績效工資,就是把教師原本工資中的各種津貼補貼剔除出來,組成績效工資。教師的績效工資又分為兩部分,即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其中基礎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的70%,按月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的30%,一個學期結束按照學校考核結果分等次發放。
起初實施績效工資的時候,基礎性績效工資都是當月随工資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有的地方最初按每人每月100多塊扣除,合計下來每個教師半年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也就八九百塊錢的樣子。後來比例放大,到現在每個教師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半年達到四五千塊錢了。

實施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最初幾年,有的學校的執行力度是很大的。其中班主任津貼、超課時津貼、各種獎勵獎金都要從大家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中分攤,剩下來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照考核結果分等次發放,而且各等次之間有一定的差距。
後來有的地方的班主任津貼由财政撥付,不再從老師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中分攤了,各種獎勵獎金也不再從老師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中分攤了。獎勵性績效工資雖然分等次發放,但是差距都保持在合理的箱體空間中。這樣一來,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老師的工資就分成兩部分發放了,當月工資和基礎性獎勵工資一塊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半年結束考核後一次性發放。
也就是說,老師每個月可以拿到實發工資總額的88%。比如說,某位老師當月實發總額是5000元的話,他每個月實際到手工資就是4400元左右,每個月600元左右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半年後依據考核結果一次性發放。
2022年春節前,某地的老師們到賬工資和原來每個月到賬工資差了不少,老師們都很納悶,不知道是什麼原因,後來得知當地在今年出台了一項新政策,教師的基礎性績效工資不再當月随工資發放,而是次月考核後單獨發放。
比如說,本來當月應實發工資5000元的話,扣除600元左右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再扣除1400元左右的基礎性獎勵工資,每月實際到手工資3000元左右。也就是說,這個地方的教師工資分三次發放,扣除績效工資後剩餘的部分當月發放,扣除的基礎性績效工資次月考核後單獨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半年後按考核等次一次性發放。
近年來,國家對教育越來越重視,教師的待遇不斷提高,教師的工資水準已經不低于當地公務員工資的平均水準了。教師的績效工資,也是按照教師平均工資水準不低于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水準的原則确定,績效工資總量随基本工資和當地公務員規範後津貼補貼的調整相應調整。
不知道大家對于某地教師基礎性績效工資次月考核單獨發放一事有何看法,有何建議,歡迎讨論,歡迎留言。想了解更多内容,就請關注“三尺講台一路行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