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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姚玉忠的盜墓生涯:一年作案200多起,被稱為“祖師爺”

姚玉忠,1962年出生,内蒙古自治區甯城縣人,混迹盜墓圈30多年,隻有國小文化的他,在盜墓界他被稱為“祖師爺”、“盜墓第一高手”,也是新中國成立以來法院判決的最大盜墓案主犯。

2017年10月17日,遼甯高院對該案作出終審判決,認定主犯姚玉忠犯搶劫罪,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倒賣文物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揭秘姚玉忠的盜墓生涯:一年作案200多起,被稱為“祖師爺”

1962年11月25日淩晨3點,姚玉忠生于内蒙古赤峰市甯城縣新房村,姚家兄弟這一代恰逢“玉”字輩,于是父親為其起名姚玉忠。姚家是道地的“莊稼人”,并不懂風水和墓葬,“祖傳”的是“織席販履”。姚玉忠的家鄉是五千多年前華夏農業文明的代表——紅山文化所在的區域。

紅山文化是距今五六千年前,文物專家在這個區域發現了距今約5500年前的大型祭壇女神廟積石冢和金字塔式建築,該地多為積石冢,墓地内部分區,很多墓葬在幾千年的風化、水土流失、挖掘中,埋藏得很淺,一般隻有一兩米深。

姚玉忠在家排行老三,他隻有國小文化,從國小會了編籮筐和扛磚頭。在同村人眼中,他特别機靈,而且喜歡看書,看的書都是“風水、易經”之類的,天天在那看。

揭秘姚玉忠的盜墓生涯:一年作案200多起,被稱為“祖師爺”

尤其是他結婚後,他的形象開始了大變樣。除了種地外,不再編籮筐和扛磚頭,開始戴上了一副金絲邊的眼鏡,衣着也改成有藝術氣息的中山裝、長褂,那張國字臉雖然不苟言笑,但談吐比以前文雅了。

除了改變形象之外,姚玉忠經常去有名的博物館和墓葬群“實地考察”。他也得出了自己的考察心得:“如果在一處山脈上,左有青龍,右有白虎,上有靠,下有照,就是一個典型的風水寶地,也是适合埋葬的地方。”

蛻變之後,姚玉忠自制了一種叫做"紮子"的工具,也羅盤儀、金屬探測儀、三維立體成像儀等必備工具,開始了他的盜墓生涯。

揭秘姚玉忠的盜墓生涯:一年作案200多起,被稱為“祖師爺”

根據公開資料顯示,姚玉忠姚玉忠作案頻率非常高,僅在2013年到2014年短短一年多時間裡,就外出作案200多次。以下是幾次比較重大的盜墓案:

2012年6月,姚玉忠将1對玉镯以6萬元的價格賣給田亞軍,後姚又以向田借款5萬元的名義,将1件玉璧抵押給田。經鑒定,玉璧和一對玉镯均為新石器時代一級出土文物;

2013年5月,姚玉忠以130萬元的價格将3件馬蹄筒形玉箍和一對玉镯賣給張鵬。經鑒定,涉案的2件馬蹄形玉箍及一對玉镯為一級出土文物;1件馬蹄形玉箍為現代物品;

揭秘姚玉忠的盜墓生涯:一年作案200多起,被稱為“祖師爺”

2014年2月,姚玉忠以借款30萬元的名義将8件紅山時期的玉器抵押給張鵬弟弟張蕊,并約定逾期不還借款,8件玉器就歸張蕊所有。

2014年7月,張鵬将其中7件玉器讓李春寶出售,李将其中的3件馬蹄筒以19萬元的價格通過他人賣給了楊海臣,後李将錢款彙給張蕊。經鑒定,涉案文物中,6件為一級出土文物,1件為二級出土文物;

2014年8月一天,姚玉忠找王井山商議由王井山找人搶劫馮傑的文物,由姚玉忠負責銷贓。王井山遂糾集李鵬、安申明、李學國(均另案處理)預謀實施搶劫罪;

揭秘姚玉忠的盜墓生涯:一年作案200多起,被稱為“祖師爺”

同年10月初,姚玉忠與上述人員策劃搶劫細節,并于當月中旬帶領上述人員到馮傑經常出入的住宅等場所進行檢視、踩點,将實施犯罪的費用和馮傑的個人資訊提供給王井山;

2014年11月,姚玉忠還以24萬元的價格賣給李寶春一對玉镯。經鑒定,涉案玉镯為紅山文化新石器時代一級出土文物;

2014年11月,姚玉忠派人綁架了馮某,把他弄到一處廢棄的礦場,說如果不把手上的紅山文化玉器交出來,就地弄死埋了,馮某隻好交出自家古玩店的保險箱鑰匙。綁架者直奔馮某的古玩店,搜走了11件紅山玉器等文物。

揭秘姚玉忠的盜墓生涯:一年作案200多起,被稱為“祖師爺”

2014年下半年,辦案人員在排查中,發現了姚玉忠的身影:他戴着金絲邊眼鏡,着裝整潔文雅,特别喜歡爬山,沒事兒就到附近的山上轉悠,有時一轉就是一天,誰也說不清他在山上到底幹什麼。這個古怪的舉動,引起了偵查員的懷疑。

警方抓獲姚玉忠後,在押解他指認現場的路上,這個"關外第一高手"趁看守人員不備,一頭沖向了山上的一塊大石頭,企圖自殺,被及時制止。

抓捕姚玉忠時,警方在其豪宅内搜出多件文物,随後在搜查姚玉忠的兒子家時,發現擺滿了生活用品的隔斷有些異樣,于是拆開了隔斷,發現其中隐藏着一個保險櫃,保險櫃中放置着價值不菲的青銅器和扳指等文物。

揭秘姚玉忠的盜墓生涯:一年作案200多起,被稱為“祖師爺”

民警又趕往100多公裡外的姚玉忠老家搜查,在院落中一口10多米深枯井内,發現了4串紅色瑪瑙珠串,後經專家辨認,為遼代文物。

2015年5月,公安部宣布新中國成立以來最大盜墓案告破,共抓獲犯罪嫌疑人225名,打掉盜掘幫派12個,追回涉案文物2063件。姚玉忠則是被抓獲的犯罪嫌疑人中的"大哥大"。

2017年10月17日,遼甯高院對該案作出終審判決:維持一審判決,認定主犯姚玉忠犯搶劫罪,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倒賣文物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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