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谷警方
5天連破7起
“幫信”犯罪案件
抓獲嫌疑人10人
流水資金近2000萬元
打出了警威
鼓舞了士氣
震懾了違法犯罪
提升了群衆安全感滿意度

一
2022年2月28日
陽谷縣警察局刑警二中隊抓獲一名涉嫌“幫信”犯罪嫌疑人魏某某。經查,魏某某多次介紹他人用銀行卡刷網絡賭博及詐騙的流水100餘萬元,非法獲利2000餘元。
二
2022年3月1日
陽谷縣警察局反詐中心抓獲兩名涉嫌“幫信”犯罪嫌疑人楊某某、張某某。經查,二人用銀行卡和手機網銀實施“跑分”洗錢犯罪活動,流水資金100餘萬元。
三
陽谷縣警察局定水鎮派出所聯合合成作戰中心抓獲涉嫌“幫信”犯罪嫌疑人楊某某。經查,楊某某介紹他人到外地用銀行卡刷網絡詐騙流水52萬元,非法獲利2600元。
四
2022年3月2日
陽谷縣警察局刑警一中隊抓獲一名涉嫌“幫信”犯罪嫌疑人董某某。經查,董某某出售本人名下銀行卡用于違法犯罪活動,非法獲利8000元。
五
陽谷縣警察局獅子樓派出所聯合反詐中心抓獲兩名涉嫌“幫信”犯罪嫌疑人喬某某、呂某某。經查,呂某某介紹喬某某出租自己的銀行卡用于“跑分”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流水資金100餘萬元,非法獲利3000餘元。
六
2022年3月4日
陽谷縣警察局刑警二中隊抓獲兩名涉嫌“幫信”犯罪嫌疑人黃某某(男,35歲,廣東省人)、黃某(男,30歲,廣東省人)。經查,二人在明知他人實施資訊網絡犯罪的情況下,為其提供公司公戶用于資金流轉,流水共計1900餘萬元,獲利3萬餘元。
七
陽谷縣警察局刑警一中隊抓獲一名涉嫌“幫信”犯罪嫌疑人鄭某,經查:鄭某在明知他人實施資訊網絡犯罪的情況下,出借自己名下三張銀行卡、手機卡,流水資金100餘萬元,非法獲利2000元。
法律連結
“幫信”即“幫助資訊網絡犯罪活動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資訊網絡實施犯罪,為其提供網際網路接入、伺服器托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援,或者提供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來源:陽谷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