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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值卡裡的錢不能用了嗎 陳大伯的煩心事你也要小心

作者:光明網

儲值卡中的錢不能用嗎?

你也必須小心陳的煩惱

見習記者李偉

"我的儲值卡還有一百塊錢,店裡突然說系統更新了,不能用,怎麼辦?"近日, 72 歲讀者陳告訴本報,他在杭州市西湖區文二路的一家連鎖餐廳,遇到了麻煩。

記者證明,店門口張貼了《系統更新維護通知》:"該門店将在不久的将來對背景系統進行更新維護,2021年9月15日以後的舊系統會員資料将不可用,請聯系前台将資料遷移到新系統。釋出日期為7月15日。

那麼,專賣店單方面拒絕讓消費者使用儲值卡,是違約嗎?老年消費者應該如何捍衛自己的權利?記者開展多方諒解。

律師:該店涉嫌侵權

記者從杭州西湖區商務局了解到,文二路本店是一家專營店,會員卡資金由總行位于杭州餘杭區統一管理。

商店可以通過釋出通知來拒絕允許擁有儲值卡的消費者消費嗎?北京盈科(杭州)律師事務所律師錢航告訴記者,經營者以"系統更新"為由單方面拒絕消費,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3條規定,"經營者事先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按照約定提供。未按照協定約定提供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履行約定或者退還預付款,并承擔預付款的利息和消費者必須支付的合理費用。"

此外,根據《民法典》第577條的規定,當事人一方未履行合同義務或者未履行合同義務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錢說,也有過類似的案例,安徽淮南某美容代理機構以美容卡漏系統更新為不能以此為理由,讓消費者手中儲值卡無效,淮南市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發現該行為損害了消費者權益,最終為消費者免費代購卡。錢倩建議陳向消費者協會尋求幫助,或者向商務和市場監管部門投訴。

提醒:請謹慎使用預付卡

近年來,關于預付卡消費的投訴越來越多。預付費消費是指消費者就特定商品或服務向經營者預付一定費用,并定期或定期從經營者處享受該商品或服務的消費形式。

根據《商業一次性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商務部2012年第9号令),單張持卡限額為1000元,單張持卡限額為5000元。如果遇到"收100元送50元甚至60元"的超級優惠,老朋友可以擦亮眼睛,這似乎是一個虧損的生意,很可能是商家設定的甜蜜"陷阱"。

杭州市商務局消費者促進部相關負責人提醒,老年人購物時購買會員卡應謹慎,認真了解商家資訊,購卡需與商家簽訂協定,協定内容應包括會員卡的使用、消費品類别、 雙方權利義務、換卡卡等關鍵條款。

如果沒有協定,也不要擔心,及時儲存付款憑證,轉移截圖等,如遇消費者糾紛,請撥打12345熱線向相關部門反映。

餘杭區商務局貿易秩序科相關負責人提醒,老年人應根據自身需要和自身情況,适度消費,量大。特别是,應注意以下三點,以避免經濟損失。首先,在處理大額預付形式的消費卡之前,應征求配偶或子女的意見。其次,在處理大型預付形式的消費卡時,請嘗試簽署一份書面協定,用黑白寫成。付款方式通過銀行轉帳進行,并保留交易憑證。商家必須開具正式發票和其他消費者憑證。第三,在辦理大額預付形式的消費卡後,遇到消費糾紛,可以讓子女陪伴,通過消費者權益機構依法維權。

此外,來自杭州市商務局、餘杭區商務局的記者了解到,杭州市預付卡登記備案系統已在相關地區試行,有待正式上線的市民可以查詢平台店鋪記錄。

來源:浙江老人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