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聯考總分750分(國文150分,數學150分,外語150分,文科綜合/理科綜合300分)。
湖南聯考屬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即我們俗稱的聯考。
現行的聯考方案有多種:
1、“3+X”方案。
這是目前國内大部分省市區采用的聯考方案,3”指“國文、數學、外語”,“X”指由指學生根據自己的意願,自主從文科綜合(政治、曆史、地理)和理科綜合(實體、化學、生物)2個綜合科中選擇一個考試科目。
此方案是目前全國應用最廣,最成熟的聯考方案。
總分750分(國文150分,數學150分,外語150分,文科綜合/理科綜合300分)。
而湖南省的聯考方案恰好就屬于這種方案。
2、“3+學業水準測試+綜合素質評價”方案。
此方案目前為江蘇省所使用。
國文160分(文科加考40分加試題)、數學160分(理科加考40分加試題)、外語120分,滿分480分。
3、“3+3”方案
此方案目前為海南省所使用。
海南省聯考考試共6科目,國文、數學、英語為公共科目,文科生單獨考政治、曆史、地理,理科生單獨考實體、化學、生物。
4、改革方案
應用地區:上海市、浙江省(3+3)
上海方案:
必考科目:國文/數學/外語每科150分,其中英語一年兩考,取最高分。
選考科目:實體,化學,生物,政治,曆史,地理選3門,每科70分,按照A A+……比例給分,總分660分。
浙江方案:
必考科目:國文/數學/外語每科150分。
選考科目:政治、曆史、地理、實體、化學、生物、技術,學生要選擇3門作為聯考選考科目。
選考科目每年安排2次考試,分别在4月和10月進行。
每門總共安排3次統一考試,考生可自行決定參加時間,每門科目最多參加2次,選考科目成績實行等級賦分,如成績在前1%者賦分100分加入聯考總成績。
總分750分。
擴充資料
湖南省異地聯考方案:
外省籍随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可通過中考錄取到流入地普通高中學習,或憑國中畢業證書通過注冊入學進入流入地中等職業學校學習;
自高中一年級起(含高一的第二學期)在流入地普通高中學校就讀,取得就讀學校學籍,并參加了湖南普通高中學業水準考試的應、往屆畢業生,可憑學籍證明和其父母居住證在湖南報名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
在湖南連續就讀兩年以上(含兩年)的中等職業學校應、往屆畢業生,可參加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對口招生考試。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