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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嫌男友1個月給5千太少,私自打胎并坦白實情:我不會和你結婚

作者:培大大看衆生

伴随着愛情降臨的除了感情以外,往往還伴随着小生命,其實小生命從出現到降臨也會曆經波折,而這個波折最大的不确定則是源于雙方的感情波動,雙方恩愛則小生命安穩無虞,而一旦雙方感情急轉直下,那麼小生命也面臨着終結的風險。

然而不管怎麼說,孩子是上天賜予的天使,任何人都不能随意予以剝奪,在決定天使的去留問題上更應該是慎之又慎,尤其是女性,不能因為自己生理上的優勢而任意決定天使的去留,這種生育自由權往往與雙方的感情綁架在一起,牽一發而動全身。

35歲的小劉一直單身未婚,2021年3月,從事保安的小劉經人介紹認識了34歲的小林,小劉說兩人當場就看對眼了,彼此都有很強烈的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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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3個月的了解,兩人在2021年六七月份左右确定了戀愛關系,小劉表示自己每個月5000的工資全部予以了上交,對女友小林非常寵愛,可是在2021年9月女友懷孕後,兩人的關系卻一下子趨于了緊張。

小林懷孕後認為做保安的男友工資太低,無法滿足孩子降生後的生活,于是小林私自聯系了男友小劉的母親,要求對方支付10萬檢查費和營養費,認為自己畢竟懷的劉家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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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劉對女友的做法非常有意見,認為女友不應該繞過自己私自聯系自己的母親要錢,應該通過他的口去向母親要錢,而且母親經濟條件也一般,為了滿足小林的要求,她第一個月給了小林5千,第二個月湊了2千給小林。

結果小林第二個月認為男友母親一個月給2千太少,加上男友的3千多也才5千多,大為不滿,沒有和任何人商量,直接去醫院打掉了孩子,兩人為此事感情急轉直下,直接在2022年1月鬧起了分手,這可急壞了男友小劉,他承認自己非常愛女友小林,不到萬不得已不想失去她,人一輩子遇到真愛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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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與調解員的通話中,女友小林表示自己不可能懷了劉家的後代,還要自己再花錢,于情于理說不過去,劉家的孩子就應該劉家掏錢,按照目前的标準,小林認為她一個月起碼需要1萬塊錢才能應付懷孕和生産。

與此同時,小林認為男友小劉當保安,一個月工資5000,除去車貸1600,一個月她也就隻拿了3000左右,既然小劉拿不出這筆錢,那麼就應該小劉的母親出這筆錢,畢竟想到男友小劉35歲才有孩子,他母親肯定會很高興并願意為了孫子拿出這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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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事實卻并非如此,小林聲稱男友母親第一個月确實給了她5000,第二個月隻給了2000,甚至對她說下面的錢需要找人借才能湊齊,小林認為這都是借口,完全就是男方怠慢她,不重視她所導緻,說到底就是男方不願拿錢,既然男方自己都不重視她肚子裡的孩子,那她隻能去醫院打掉,作為女人,她有這個生育自由權。

就在這時,小林還爆出一個事實,她說自己根本不愛男友,純粹是因為意外懷孕之後,她本人考慮到流産會傷害身體,是以才會考慮生下這個孩子,僅僅也隻是看在未出世孩子的面上才願意繼續與小劉交往,否則早就分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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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到如今,小林表示既然男方不願滿足自己對金錢上面的需求,那麼這段形式上的感情也就沒有維持的必要,她也沒打算與男友小劉結婚,是以她才去打胎了,最後再次強調責任不在自己身上,主要還是男方不夠重視以及沒有誠心要這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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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到女友的表态後,男友小劉表示雖然很愛女友,但強扭的瓜不甜,他願意放手,戀愛期間他為女友花的幾萬塊錢可以不追究,但是自己母親前後給小林的三四萬塊錢,他希望女友予以退還,畢竟農村母親生活不容易。

然而對于男友的訴求,小林直言不可能歸還,錢已經都花在了孩子的檢查和個人營養上,甚至還對調解員說道“難道我懷孕就白辛苦了嗎?”,如果男友小劉想要這筆錢,建議他起訴解決,法院判多少她都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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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女方小林毫無退還一分錢的意思,調解員也對男方小劉進行了勸說,就當是花錢買了教訓,給女方的營養費算了,經過深思熟慮之後,最終小劉也同意了這個調解方案,承諾放棄對女友小林追讨母親的錢款,兩人從此一别兩寬。

孩子是兩人之間愛情的結晶,無論從血緣上還是責任關系劃分上,雙方都有付出的義務,這絕不是一個人的獨角戲,而是雙方為了未來而努力相向而行的奮鬥,可以說孩子的出現也成了考驗雙方情感責任的試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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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女方小林的言論中,我們不難發現她認為孩子的撫養責任全部在男方,潛意識中似乎将自己物化成了生育機器,孩子成了她要挾男方的籌碼,這種逼迫行為隻會讓男方感到心寒。

感情不是一廂情願地付出,男友小劉已經從自己作為男人的角度盡可能滿足女友的物質需求,雖然囿于現實收入的限制,他确實無力滿足女友的華麗需求,但是兩人在一起相處和過日子,一切還是應該着眼于現實,自己需要放棄站在公主視角下不切實際的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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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女人擁有生育自由權,但是在感情相處中,孩子也是維系兩人感情的紐帶,這涉及兩人的共同情感利益,在關于孩子的問題上,任何重大的決定都需要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小林一氣之下的打胎行為,從情感來說,顯然沒有尊重男方的尊嚴,女性生育自由不是自己打胎的理由,不過是為了掩蓋自己沖動下做出的惡劣影響罷了,即便抛開兩人的感情不說,一條生命也不應該被自己的沖動情緒所葬送,由此可見,這種不顧後果的沖動才是對感情最大的傷害和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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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以外,女方小林宣稱自己對男友毫無感情,勉強在一起純粹是為了孩子,既然男方不願給錢,那麼她認為孩子就沒有存在的必要,多麼冷血的話語,本應該是愛情的結晶,結果卻成了愛情的勒索和籌碼,何其可悲?

如果愛就請深愛,如果不愛就請放手,勉強換不來幸福,我們要懂得為自己的人生負責,一輩子的時間很長,不能因為一時的私利考量而委屈自己,更何況愛上一個不愛的人,對自己是折磨,對對方是傷害。

相信小林和小劉的這段戀愛糾紛,分手是對雙方最好的結果,我們應該尊重自己的感情,在感情的世界中努力承擔各自的責任和義務,任何甩手掌櫃的行為都隻是對感情無情的踐踏,最終隻會讓自己一次次與幸福擦肩而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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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如何看待女友小林聲稱男方應該全方位對孩子負責的言論?歡迎大家留言讨論,謝謝!

文|培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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