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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書法家協會2021年發展新會員啦

江蘇省書法家協會2021年發展新會員啦
江蘇省書法家協會2021年發展新會員啦

關于發展江蘇省書法家協會

2021年度新會員的通知

各團體會員機關:

根據《江蘇省書法家協會個人會員入會條件細則》以及省書協發展會員相關事項規定,現将申報工作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請各團體書協通知當地符合入會條件的會員申請入會并收集彙總相關材料,紙質材料一人一份整理裝袋。

申請人按要求領取并如實填寫《江蘇省書法家協會會員入會申請表》(申請表需使用最新版,按表格要求規範填寫,填報字迹工整),送出藝術成果證明材料(獲獎證書、入展證書、職稱證書的影印件,論文、著作原件等),并附本人2寸證件照片二張(一張貼在申請表上,另一張背面寫上姓名并浮貼在已貼照片的上方)、身份證影印件一份。身份證姓名與藝術成果證明材料上姓名不符者,要出具相關證明材料,凡手續及材料不完備者視為條件不符。

請各團體會員機關組織申請入會人員按要求如實填寫會員申請登記電子表格,申報個人填寫好申報電子表後發給所屬團體會員機關,由團體會員機關彙總後統一發至省書協郵箱:[email protected]

各團體會員将入會申請紙質材料收齊後,在入會申請表上“思想政治表現”、“所在協會意見”兩欄簽署意見、加蓋公章,于3月20日前寄至省書協。

位址:江蘇省南京市夢都大街50号401室江蘇省書法家協會,郵編:210019。

聯系人:徐燕 孫鵬宇

電話:025-83572048。

省書協稽核全部申請材料後,确定通過稽核的新會員名單。省書協将稽核通過的名單和新會員繳費通知下發至團體會員機關,團體會員機關收齊會費後,省書協統一辦理會員證,由各團體會員機關轉發給個人。

江蘇省書法家協會

2022年2月17日

個人會員入會條件細則(試行)

(2021年5月31日 江蘇省書法家協會第五屆四次主席團會通過)

為進一步深化體制改革,推動江蘇書法事業繁榮發展,根據《江蘇省書法家協會章程》規定,結合會員發展工作實際,修訂本細則。

凡年滿18周歲,江蘇籍或工作、生活在江蘇省内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擁護《江蘇省書法家協會章程》,并符合入會條件的,可申請加入江蘇省書法家協會(以下簡稱“江蘇書協”)。

一、申報條件

申請人滿足以下五類條件之一,可申報對應類别的會員,不可跨類别申報。

(一)書法創作類

在創作上有較高水準者,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由江蘇書協主辦的具備入會條件的例如江蘇省新人書法篆刻作品展、江蘇省篆隸展、江蘇省刻字展、江蘇省婦女書法篆刻作品展、江蘇省老年書法篆刻展等全省性展覽入展一次及以上,以征稿啟事規定為準。

2、由中國書協主辦的全國第X屆書法篆刻作品展覽、全國專項屆展、全國楷書、草書、行書、篆書、隸書等單項書法屆展、中國書壇新人展、全國婦女展、全國青年展、全國楹聯展、全國扇面展、全國冊頁展、全國大字展、全國篆刻展、全國刻字展等,以及由中國書協參與主辦具備入會條件的全國性展覽等入展一次。

3、為展現對老年書法創作群體的關愛,年齡在65周歲(含)以上作者投稿作品入展一次由江蘇書協參與主辦的展覽即可,以征稿啟事規定為準。

(二)書法理論類

在理論研究上有較高成就者,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由中國書協主辦的“全國書學讨論會”、專題書學研讨會論文入選一次。

2、長期從事書法理論研究,在江蘇書協認可的人文社科類學術期刊、書法專業報刊(如《中國書法》、《書法》、《書法叢刊》、《中國書法報》、《書法導報》、《書法報》等),發表有較高學術水準和影響的論文,其中學術核心期刊一篇或其他專業報刊兩篇及以上,每篇字數不少于5000字,符合學術規範,且須通過江蘇省書法家協會組織理論專家組認定。論文合作作者,僅限第一作者申報。

3、有國家正規出版機關出版的書法學術專著,該專著應有江蘇省書協主席團成員的推介評價,且須通過江蘇省書協組織理論專家組認定。合著類作者,僅限第一作者申報。

(三)書法教育類

從事書法教育工作,有顯著成績或突出貢獻,且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在大專院校、中國小校和非全日制教育機構從事書法教育工作15年以上,有教育類、文藝類、群藝類副高及以上專業職稱,且須通過江蘇省書協主席團讨論認定。

(四)書法新聞出版類

從事書法編輯出版、專業媒體工作,有顯著成績或突出貢獻,且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在省級以上專業書法報刊、出版社或官方書法網站擔任編輯工作或專職記者工作10年以上,有新聞出版類副高及以上專業職稱,且須通過江蘇省書協主席團讨論認定。

(五)書法組織類

從事書法組織工作,有顯著成績或有突出貢獻,申報時仍在職在崗,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各團體會員副秘書長(駐會)以上的組織工作者任職5年以上、縣(區)書協主席任職5年以上,且在工作崗位上取得突出實績者。

二、申報方式

個人會員發展工作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由個人提出申請并如實填寫《入會申請表》,準備相關藝術成就證明材料。入會申請表和材料由申請人交給所屬團體會員機關彙總。各團體會員須根據省書協入會細則嚴格把關,并對申請人思想政治表現進行稽核後加蓋團體會員機關公章并上報江蘇省書法家協會。各團體會員應于規定時間内将《入會申請表》及相關材料報送江蘇省書法家協會,逾期将列入下一年度審批程式。

會員發展工作由省書協秘書處辦公會按本細則嚴格審批并将結果報省書協主席團開會通過。

本細則解釋權屬江蘇省書法家協會。

來源:江蘇省書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