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14日,2022北京新聞中心舉行全面加強冬奧知識産權保護專場新聞釋出會,國家知識産權局、國家版權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北京市知識産權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情況并回答記者提問。北京新聞中心主任、北京市人民政府新聞發言人徐和建主持釋出會。
國家知識産權局新聞發言人、知識産權保護司司長張志成發言中介紹:與奧林匹克相關的知識産權,承載着奧林匹克文化,诠釋着奧林匹克精神,是奧林匹克運動的寶貴财富。做好冬奧知識産權保護,是營造良好賽會氛圍、保障賽會順利舉辦的重要舉措。國務院2002年頒布的《奧林匹克标志保護條例》,為北京2008年奧運會的順利舉辦發揮了重要作用。2018年,中國政府對條例進行了完善和修訂,進一步将北京2022年冬奧會、冬殘奧會相關标志納入保護範圍。截至目前,國家知識産權局對63件奧林匹克标志予以公告保護,推動及時披露被許可人資訊;對北京冬奧組委送出的14件專利申請和315件商标申請予以保護。國家版權局開辟冬奧版權登記保護綠色通道,為涉奧版權作品提供快速便捷的版權服務。像現在“一墩難求”的冰墩墩,就既受到奧林匹克标志保護,也同時受到專利、商标和版權的保護,可以說是既穿着晶瑩透明的“冰糖外殼”,也戴着嚴密無形的“知識産權保護罩”。全方位、立體化的知識産權保護網有力保護了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也促進了奧林匹克文化和精神的傳播與推廣。
國家知識産權局、市場監管總局提前部署,印發《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奧林匹克标志知識産權保護專項行動方案》。國家版權局聯合中央廣播電視總台釋出北京2022年冬奧會“版權守護計劃”,會同網信辦等6部門成立冬奧會反盜版工作組,聯合開展冬奧版權集中保護行動。全國各地特别是北京、河北組織深入開展專項行動,全面排查、嚴厲打擊涉奧侵權違法行為。建立央地關聯的知識産權保護應急值守機制,及時發現線索、共享資訊、處置問題,以“零容忍”的态度打擊規制侵犯奧林匹克知識産權行為。高水準的知識産權保護,是對每一位奮勇拼搏的運動員最大的尊重,是對每一個奧運創新科技的最佳激勵,是對每一場精彩激烈的賽事最好的推廣與傳播,也是對“更快、更高、更強、更團結”奧林匹克精神的诠釋與保障。
在記者提問環節,中宣部版權管理局副局長(一級巡視員)湯兆志介紹冬奧知識産權保護工作。
一是關口前移,層層傳導壓力。本次冬奧會前,國家版權局強化冬奧版權保護社會共治格局。1月29日,國家版權局公布《2022年第一批重點作品版權保護預警名單》,對冬奧會、冬殘奧會相關節目的權利人和獲得資訊網絡傳播權的網絡服務商進行公示,要求各網絡平台加強預警保護、提高注意義務,完善投訴管道、強化聯控機制,嚴格使用者管理、配合查辦案件,建構形成層次遞進、銜接有序的冬奧版權保護共治格局。
二是服務先行,開辟綠色通道。國家版權局與冬奧組委加強關聯,協調相關機關,第一時間開啟了冬奧版權登記與保護的綠色通道,為涉奧版權的作品确權、授權、維權提供快速便捷的工作平台支撐,包括登記認證、作品展示、授權資訊查詢等一體化的版權服務。
三是疏堵并舉,部署專項行動。1月下旬,國家版權局會同工信部、公安部、文旅部、廣電總局、網信辦等6部門聯合開展為期兩個月的冬奧版權保護集中行動。一方面,集中行動着力整治未經授權通過廣播電視、網站(APP)、IPTV、網際網路電視等平台非法傳播冬奧賽事節目的行為,重點打擊短視訊平台、公衆賬号未經授權提供冬奧賽事節目盜播連結、集中批量在網絡平台上傳傳播冬奧賽事節目的行為,以及網絡主播在直播中未經授權傳播冬奧賽事節目的行為;另一方面,集中行動加強對電商平台等重點網站(APP)、比賽場館周邊等重點區域、商品生産集中地和銷售集散地等重點市場的版權巡查,嚴厲打擊各類涉冬奧視聽、文字、美術、音樂等作品的侵權盜版行為,重點整治制作、銷售涉冬奧侵權盜版衍生品的違法行為。目前,專項行動正在穩步推進。
四是完善機制,加快賽事應對。國家版權局等6部門組成了冬奧會反盜版工作組,加強組織協調、密切工作銜接、強化監管合力。針對涉奧音視訊傳播發散快、分享頻率高的特點,專門建立了冬奧賽時反盜版工作專班和反盜版快速反應處置機制,采取7×24小時工作機制,就國際奧委會、冬奧組委、持權轉播商等權利人投訴的重點侵權線索,立行立查,依法從快從嚴處置,取得了積極成效。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執法稽查局副局長王松林,介紹市場監管奧運知識産權侵權案件的查處情況。從查辦的案件情況看,違法行為主要集中在3個方面:
一是未經權利人許可,在産品上使用奧林匹克标志。比如,南京市市場監管局查處的南京紐絮商貿有限公司銷售侵犯奧林匹克标志專有權的口罩案,當事人在其網店中銷售印有五環圖案口罩,同時還存在刷單和對口罩防護等級的虛假宣傳,南京市市場監管局沒收侵權口罩,處罰款24萬餘元。
二是未經權利人許可,在廣告宣傳中使用奧林匹克标志。比如,安徽省馬鞍山市市場監管局查處的奧潤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侵犯奧林匹克标志專有權案,當事人策劃釋出了含有“奧運”“奧林匹克”等詞彙的商業廣告,馬鞍山市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處罰款21萬元。
三是未經權利人許可,在網站釋出的内容中使用奧林匹克标志。比如,重慶市涪陵區市場監管局查處的涪陵榨菜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侵犯奧林匹克标志專有權案,當事人在其官方微網誌釋出含有奧運内容的宣傳圖檔,涪陵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處罰款15萬元。
在回答中國網記者“網上網下涉奧的圖檔資訊、衍生品有很多,版權情況複雜,國家版權局在反盜版方面取得了哪些工作成效”問題時,中宣部版權管理局副局長(一級巡視員)湯兆志介紹。現在冬奧賽事已經過半,從網絡監測資料上看,保護工作基本達到了預期效果。截至2月12日零時,優酷、愛奇藝、騰訊視訊、新浪微網誌、B站、抖音、百度等27個主要視訊、社交、直播及搜尋引擎平台,共接到各類權利人通知後删除涉冬奧侵權連結32376個;按照國家版權局等6部門組成的冬奧會反盜版工作組的要求,通過自查主動删除涉冬奧侵權連結227452個;各平台因傳播涉冬奧侵權内容等情況,處置各類賬号3363個。在此基礎上,關閉了39個境外非法網站,依法處置了52個涉嫌非法傳播涉冬奧内容的境内網站(APP)。與此同時,我們也加強了對傳統侵權盜版問題的查處。近期,北京快偵、快訴、快判一起制售盜版冬奧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玩偶案,犯罪嫌疑人任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4萬元,成為全國首例侵犯北京冬奧吉祥物形象著作權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