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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博山」第七章 名門嘉士(七)——中國直接稅創始人高秉坊

作者:方圓1946

文/李福源

第七節 高秉坊:中國所得稅創始人

1936年7月1日,經過長時期的準備與醞釀,國民政府财政部公布《所得稅暫行條例》,以所得稅為标志的直接稅開始正式實行。抗戰時期,所得稅的征收為增加國家财政立了大功。為嘉獎所得稅署的重大貢獻,國民政府規定每年的7月1日為“直接稅節”。以一個專業稅類命名節日并舉辦慶祝活動,這在中國曆史上并不多見。而創辦、推行這一稅制的博山人高秉坊也是以被冠以“民國财稅神人”、“直接稅之父”的稱号。

「文化博山」第七章 名門嘉士(七)——中國直接稅創始人高秉坊

▲高秉坊/《戰地政務委員會公報》1928 年 第2期 ,9頁

一、直接稅的創辦與發展

高秉坊(1890-1970),字春如,号純愚,淄博市博山區域城鎮大李家村人。1909年,高秉坊考入設于濟南的山東農林學堂,功課多考第一名,一直擔任班長。1912-1914年,因父病在家侍疾,曾先後任博山縣第一、第四高等國小教員。1916年,高秉坊得到山東省政府資送,進入南京金陵大學森林科學習。1918年,金陵大學自治會成立,他被選為第一任自治會長。

1919年,高秉坊金陵大學畢業,被任為濟南模範森林局局長。他曾克服氣候幹旱,缺少水源的難題,在泰山北麓長城嶺一帶開辟林場,将其設定為第一林場。因工作勤勉,注重民生,與農民關系處理得很融洽,曆城、泰安兩縣的農民曾聯合建造一座“造福無疆”的牌坊,以示贊揚和紀念。這一時期,他利用公餘時間撰寫了《中國森林學概論》,并由商務印書館刊行。

一戰後,北洋政府根據巴黎和會公約,要求日本将占領的青島歸還中國。為此,政府專門成立“中日魯案督辦公署”,專司接收山東的善後事宜。孔祥熙任督辦公署實業處長。1922年,經森林學專家淩道揚介紹,高秉坊以森林局局長資格調任公署實業處技術員兼公産委員會委員,從此結識孔祥熙。

高秉坊辦事幹練,且極為負責,深受孔祥熙賞識。期間,他經過深入調查研究,掌握了大量第一手資料,提出了《日本在太平洋會議議決交還青島後濫伐的森林價值應退還中國》一案,力争國權,該案統計數字翔實,理論事實清初,孔祥熙對此極為贊賞。這一提案後來在《青島之森林》中刊出。

1924年,張宗昌到山東做督軍,時軍閥混戰,到處硝煙彌漫;高秉坊被迫離開青島,任察哈爾實業廳科長兼該省農業試驗場場長,後赴廣州,投奔孔祥熙,任廣東革命政府财政部秘書。北伐戰争後,國民政府遷都南京,孔祥熙任工商部長,後改任實業部長,高秉坊任總務司司長,掌管全部事物。

任職期間,高秉坊勇于任事,在推行國貨展覽、工業實驗等方面做了大量事情;生活上,他精明幹練,與孔祥熙關系極為融洽,不僅機關事務處理得井井有條,連孔家的家務也大多由他處理,孔祥熙将其視為心腹,事無巨細,全部交由高秉坊處理。但是孔家其他人卻對高秉坊無多少好感。高秉坊每天都要接孔令侃、孔令俊上放學,兩個孩子自小受寵,蠻橫無理,稍有不如意即大哭大鬧。一日,高秉坊照常接孔令侃上學,孔令侃又在無理取鬧,遲遲不肯上車。高秉坊怕耽誤上學,就抱起孔令侃往車裡走,結果孔令侃又抓又踢,高喊救命。事情驚動了宋藹齡,宋藹齡本就對高秉坊不大待見,看到這一出鬧劇後,十分不滿,厲聲指責了高秉坊[1] 。後孔祥熙任财政部長,想讓高秉坊任财政部總務司長,宋藹齡從中阻撓,孔祥熙無法,遂安置高秉坊任賦稅司司長。

在财政部内,賦稅司名義上是管理全國賦稅,但有職無權,實際上并不征收。因為在财政部内,各稅制都有相應部門征收,鹽稅由鹽政司和鹽務總局主管,關稅由關務署負責,貨物稅由貨物署掌管,田賦及其他地方财政由各省各自為政,賦稅管理極為混亂。

1934年5月,财政部召開以整理地方财政為目的第二次全國财政會議。會上,高秉坊及所在的賦稅司認為地方捐稅名目繁多,弊端重重,有損國體,提出整理地捐稅方案,并獲一緻通過。會後,财政部成立了整理地方捐稅委員會,高秉坊兼任主任秘書一職。

為将稅制改革進行到底,高秉坊找到了在财稅方面頗有研究的甯承恩商議。甯承恩提出,把各種捐稅統一為所得稅,由賦稅司統一開征。高秉坊認為可行,上報孔祥熙同意後,召開了各省财政廳長大會進行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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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秉坊寫發刊辭 ,《直接稅月報》,1941 年 [ 創刊号 ,第1頁 ]

1936年7月1日,财政部設立直接稅籌備處,高秉坊擔任直接稅籌備處主任、直接稅署署長。直接稅籌備處負責拟定《所得稅實施細則》。《所得稅實施細則》履行立法程式,報由國民政府、行政院明令公布全國,與《所得稅暫行條例》同日施行。實施當日,直接稅籌備處即改為所得稅事務處,以名實相符。此後,各省逐漸設立了所得稅辦事機構,籌備開征。經過一段時期的籌備,所得稅于1937年1月1日正式開征,進而邁開了中國直接稅開辦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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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秉坊寫直接稅之人事制度,《訓練月刊》,1940 年 [ 第1卷 第2期 ,第28-33頁]

高秉坊對舊稅的種種弊端和舊稅人員的劣行了然于胸,是以所得稅創辦伊始,他就倡導“新稅新人新精神”,實行考試用人,招收大學、高中畢業的青年學生,建立新的稽征隊伍。招錄工作中,他杜絕任人唯親,非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堅決不用。為提高從業人員專業素質,他主持開辦直接稅人員訓練班,教育訓練進階稅務人員。他經常教導要堅持學術第一,主張把教育和工作合而為一,理論和實踐相結合,在新稅陣營中培養學術之風,規定稅務人員經過一定的服務年限,可以向上一級考升。

為做到有規可依,他在工作中邊幹邊摸索,逐漸形成了一套比較完備的工作制度,最初,隻有一個《稅務人員考試暫行條例》制度,他陸續補充增添,最後形成15個相關檔案,為工作開展提供了理論依據。

為嚴格工作程式,高秉坊提出“廉、能、勤、毅”四字稅訓,作為稅務人員的工作與生活規範。“廉”就是要律己嚴法,一塵不染;“能”就是要具備勝任工作的才能;“勤”就是要保持勤能補拙的古訓,永不自滿,勤于本職工作;“毅”就是工作上不怕艱苦,剛毅不拔,堅持到底。

直接稅署還訂有“四風”:學校之風——稅務人員要永遠保持學校讀書的風氣;軍隊之風——要像軍隊那樣,有嚴格的組織性、紀律性,步調一緻,共同奮鬥;宗教之風——要像牧師傳教那樣,宣傳稅法,使社會了解;家庭之風——稅務人員要發揚互助友愛精神,親如兄弟姐妹。高秉坊認為,稅制、稅訓、稅風為直接稅的三大基礎,缺一不可[2] 。

在具體征稅過程中,他實行稅務稽征和稅款經收絕對分開的制度,由稅局負責核定納稅額、填發通知單,納稅人持單直接向征收稅款的銀行或郵局交納,當天轉入賬戶。這樣,不但統一國家庫藏收支的稽核,而且減少了稅務員中飽私囊等舞弊行為,國家稅收明顯提高。直接稅的預算,自1937年開征起,第一年為500萬元,以後逐年增加,至1943年達42.5億元(主管各稅合計),占國家歲入的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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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秉坊為《甘青稅務月刊》題詞,1944 年,第1卷,第1期 ,第6頁

二、結怨高層

随着稅制的日臻完善及稅收的穩步增長,直接稅署由原來的有名無實逐漸成為财政部最重要的部門,高秉坊為孔祥熙的财政江山立下了汗馬功勞,也成為孔祥熙最倚重的幹将,但他的舉止卻引起了其他國民黨高層的嫉妒和不滿。

抗戰爆發後,陳立夫、陳果夫的CC系勢力急劇膨脹,全面把持了國民黨中進階幹部的晉升大權,他們所操控的中央政治大學及其附屬學校負責教育訓練國民黨進階幹部,不經過這些學校教育訓練的幹部要想正常晉升是十分困難的。所得稅開辦之初,采用考試用人的政策。在籌辦稅務人員訓練班時,陳果夫即向孔祥熙建議取消辦稅訓班之議,所得稅制度需要幹部,可由中央政治學校負責輸送,必要時,也可交由“中政校”代辦。

陳果夫此話表面上說得很堂皇,實質是想抓人事權,培植他自己的力量。孔祥熙征求高秉坊的意見,高秉坊從業務方面出發,認為如果業務幹部不歸業務機關自己訓練,則新稅、新人、新精神的目标就不會實作。從孔、陳兩大家族争奪财政的鬥争中,孔祥熙自然也不會放手于陳。是以,孔祥熙拒絕了陳的建議,仍由财政部自行辦理稅訓班。高秉坊為防止陳果夫繼續破壞,又建議孔祥熙向蔣介石提請,派當時擔任全國學生軍訓的教導總隊隊長桂永清充任稅訓班的訓育主任。

桂永清是黃埔系的骨幹,此時正帶着蔣介石的警衛軍教導總隊駐在南京孝陵衛,拱衛首都。他接受稅訓班的訓育主任後,對工作非常熱心,并特别借出孝陵衛總隊部一個教室、一間營房為稅訓班使用,為稅訓班解決了實際困難。因高秉坊的建議,蔣介石同意由财政部自行辦稅務教育訓練班,二陳兄弟插手财政大權的希望落空,對孔的不滿和對高的仇恨也就随之而生。

1942年,直接稅署統一征收營業稅,各省市營業局、營業所的一切關系都由直接稅署管理。當時四川的營業稅分局中,有6個分局長是CC系的中統分子,中統這些年靠收營業稅得到了不少好處。為防止高秉坊阻斷自己财路,中統局長徐恩曾派員到直接稅署找高秉坊,稱四川省營業稅各分局中有6個分局長擔任着中統局的任務,商請予以保留。高秉坊毫不給情面,直接拒絕,他認為直接稅的稅務人員必須有一定的資曆,合格的一律留用,不合格的就無法通融。一個稅務機關的從業人員,不能分擔另一個不同機關的任務,并且稅務員按規定是要經常調動的,不能固定在一個職位和一個地方。不久,這6個分局長被高秉坊撤換了5個,留任的1個也由江津調到永川去了。

同年人事考核,全國營業稅人員經稽核調訓,前後裁汰了800多人,大多是兼差的、挂名的或者是控案累累的,其中有不少是CC系分子。此舉使CC系對其更加恨之入骨,發誓要進行報複。

高秉坊對CC系和中統不給面子,對中統的對頭軍統同樣也不留情面。軍統頭子戴笠曾一直兼任财政部緝私署署長,财政部所轄各地緝私機構都由軍統人員把持,往往借直接稅名義敲詐勒索,無惡不作,以緻怨聲載道,各分局時有反映。高秉坊往往就原件上批注“請雨農(戴的别号)兄閱”或“送戴署長”, 日久天長,戴笠對其頗多積怨。某次部務會議上,高秉坊建議各地部屬機關牌子上隻寫機關名稱,不冠以“财政部”三字,并常說财政部的名譽就是被緝私署弄壞了,這令戴笠十分尴尬。後來緝私署終被撤銷,戴笠斷一大财源,遂對高秉坊懷恨在心。

「文化博山」第七章 名門嘉士(七)——中國直接稅創始人高秉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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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博山」第七章 名門嘉士(七)——中國直接稅創始人高秉坊

▲轟動陪都的高秉坊案,《中國政治内幕》,1948 年, [ 第4期 ,第188-190頁 ]

三、A錢案始末

1944年夏天,審計部派了兩位專員到直接稅署檢查“一丙保證金”的帳簿。大家感覺此事來得很蹊跷,為什麼别的不查,單單指定“一丙保證金”部分?高秉坊認為帳簿俱在,無事不可公開,思想上并未重視。審計部來人斷斷續續查了好幾次,檢查完畢,也沒提什麼意見。署裡認為事情就結束了,直到年底也沒聽到任何消息。1945年2月3日,直接稅署接到軍事委員會指令,說将高秉坊撤職,交法院查辦。2月15日,财政部派秘書石振玉解送高秉坊到重慶實驗地方法院投案,遂被拘押候訊。

高妻唐蘊為救丈夫,專赴汪山恭請章士钊為辯護人。章士钊在重慶陝西街設有律師事務所,對外接受訴訟案件,他與高秉坊素來相識,深知其為人,自告奮勇出任高的辯護人,并親自撰寫了辯護詞。

5月3日,法院提起公訴。起訴書中列舉了種種提用“一丙保證金”的事實均有A錢舞弊嫌疑,另附有多個部門和會計師的審計材料,證明高秉坊在直接稅署署長任内疊次利用職權,假借各種如買米、米代金、建築費等,提用“一丙保證金”,實際則移以經商圖利。

5月25日,法院公開審訊高案,章士钊親自出庭辯護,針對起訴書所列舉被告人罪證,逐一剖析,進行辯護。社會賢達沈鈞儒等人到堂旁聽。

6月23日,法院第二次公開庭訊,仍就起訴書内容反複訊問,多次提出中統、軍統的調查材料作證,而對被告所提供的材料熟視無睹。未幾,宣告辯論終結,将于6月30日宣判。

6月30日上午9時,法院開庭,刑庭庭長李懋宣舉起判決書,高聲讀到:“高秉坊意圖得利,截留公款,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念到尾句,啞不成聲,快速退庭。後高秉坊回憶此事笑稱,李懋宣給人當劊子手,也不是一種心安理得的事。

此案一宣判,庭下衆人嘩然,不僅出乎普通群衆意料,律師們也感到愕然。高秉坊連呼冤枉,章士钊當場表示要繼續上訴,按照他的了解,這樣的審判結果,将使“六法全書”成為沒用的廢紙。

宣判當晚,司法院院長居正召見司法行政部部長謝冠生及重慶實驗地方法院院長查良鑒,斥責他們上下其手,沒有對高秉坊案秉公處理,失掉了司法的尊嚴。第二天,他就帶着怒氣飛到了蘭州,直至高案發還更審,才肯回重慶[3] 。

一審判決後,高秉坊的山東同鄉丁惟汾、孔德成等19個團體相繼具呈最高法院,要求司法公正,呼籲保障人權。各地報紙也紛紛以頭号醒目大字标題巨幅登載,認為量刑不當。時在美國的孔祥熙也托美國駐華大使赫爾利向蔣介石說情。

迫于多方壓力,1945年7月20日,重慶實驗地方法院将全案卷宗轉送最高法院。8月21日,最高法院第一分院将全案發還重慶實驗地方法院更審。

法院院長查良鑒不屬于任何黨派,亦不願卷入黨派之争,遂将案件轉李懋宣處理。後來看到李懋宣判高秉坊死刑,深感不安,是以在重審時讓同樣不屬任何派系的李堅夫擔任審判長。

李堅夫接手後,發現指控材料皆為僞造,對高秉坊亦極為同情。但如果宣判其無罪,那便是和CC系,尤其是和蔣介石過不去。後來他想為高秉坊列一二罪名,判七八年有期徒刑交差。但CC系堅持要判最高徒刑。迫于CC系的淫威,李堅夫最終屈服。1946年1月29日,法院作出判決:“高秉坊連續對主管事務圖利,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其餘部分無罪。”

二審判決後,高秉坊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最高法院受理後,維持重慶法院原判。4月,最高法院核準通過判決。

1946年5月10日,高秉坊由法院看守所轉送重慶石闆坡四川省第二監獄,關押服刑。

曆時經年,轟動一時的高秉坊“A錢案”就這樣定案結束。

「文化博山」第七章 名門嘉士(七)——中國直接稅創始人高秉坊

▲高秉坊獄中生活,《革新月刊》,1948 年 ,[ 第19期 ,5頁 ]

6月20日,《國民日報》發表記者田茂德的《訪高秉坊》,文中寫到,記者沒有進監時,先看到貼在牆上高秉坊手書的對聯一副:“世亂年荒何為樂土,人間地獄反是天堂”,橫批是“自求多福”。短短二十個字,表露了他對世态炎涼的無奈與失望。

1949年11月下旬,法院正式通知高秉坊出獄。11月25日下午,高秉坊回到康甯路原居宿舍,從此才真正恢複了自由。5天後,重慶就解放了。

1950年6月,高秉坊接到中南區财經委員會電令,派他為中南稅務專員,7月去漢口到職,在中南稅務管理局辦公。

同月,稅管局在内部公報《中南稅務》創刊号首頁公開宣告:“高秉坊先生系中國直接稅創辦人,提倡新稅新人新精神,而遭國民黨反動派陷害,直到解放,始行出獄,退居湘省。此次受中南财委特聘,于7月1日來本局襄助稅收。”高秉坊“A錢”案終被新中國定為冤案。據傳,高秉坊拿着《中南稅務》,目光久久停留在公告上,半晌,才用激動顫抖的話語說:“生我者父母,知我者乃共産黨啊!”[4]

1954年9月,高秉坊改任湖南省人民委員會參事兼稅務專員等職,直至退休。1970年7月1日,高秉坊病逝,與夫人唐蘊女士合葬于武漢郊區十門公墓,享年80歲。

注 釋:

[1] 張軍:《解密民國要案》,安徽文藝出版社, 2013年,78頁。

[2] 譚子薪、張淼:《高秉坊與中國直接稅》,全國政協文史資料委員會編,中華文史資料文庫,中國文史出版社,1996年,第500頁。

[3] 譚子薪、張淼:《高秉坊與中國直接稅》,中華文史資料文庫,第505頁。

[4] 譚子薪、張淼:《高秉坊與中國直接稅》,中華文史資料文庫,第50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