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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用玩具筆玩耍,緻雙眼不可逆損傷,隻因父母無知惹的禍

一款玩具筆緻9歲男童,雙眼不可逆近視。孩子左眼視網膜斷裂,矯正視力隻有0.5。如此常見的東西,但它絕不是玩具,更不能當玩具,如果使用不當大人也會雙目失明。

到底是個什麼東西呢?我們先看看新聞描述。

9歲男童小董(化名),在父母的陪伴下,來到深圳市中山大學,附屬第七醫院眼科就診。孩子原先視力都很好,但最近一周他總說看不清楚東西。

問明情況後,醫生給男童做了散瞳驗光和眼底檢查。結果發現,他右眼矯正視力能達到1.0,左眼矯正視力隻有0.5。眼底檢查發現,左眼的黃斑區有一片黃白色的病竈。

進一步檢查後發現,小董左眼黃斑區中央部位,可見病竈處外層視網膜斷裂,感光細胞受損。

男童用玩具筆玩耍,緻雙眼不可逆損傷,隻因父母無知惹的禍

這是怎麼回事呢?通過詢問,小董的父母才想起,孩子最近一周經常玩雷射筆,時不時會對着自己的眼睛照射。他們覺得那個雷射筆光線不強,就沒有在意。

父母的“無知”,已經對孩子造成了永久性傷害。小董視網膜視細胞的損傷不可逆轉,以目前的醫學水準,孩子左眼的視力下降不可恢複。

看到這則消息後,我對小董的遭遇表示惋惜。小小年紀落下眼疾,将會影響孩子的一生。

對于小董的父母,隻能說心太大,記得我小時候用手電筒照射眼睛,我媽媽也會極力阻止。這是作為父母對孩子天生俱來的心疼和關愛。

父母舍不得孩子受到傷害,不能讓孩子有任何風險,為孩子排除一切隐患,付出一切代價都可以。但這些都是看在眼中的危險,有很多隐性危險往往被人們忽視,而這些隐形危險,才是最可怕的。無知者無畏,說的就是這個道理。

不可否認小董父母是愛他的,但因為他們的大意,不懂雷射筆的危害,是以忽略了對孩子的照顧。

男童用玩具筆玩耍,緻雙眼不可逆損傷,隻因父母無知惹的禍

通過此事告誡我們做父母的,應該對孩子拿的所有“玩具”有個初步判斷,不該讓孩子玩的堅決不讓玩,應該要提醒注意的一定要做到提醒,避免造成傷害後追悔莫及。

有些傷害會給他們帶來不便,孩子小的時候不懂事,可他們長大後明白事了,會産生煩惱,甚至會責怪父母,當年疏于教育。

網友主要有以下幾點質疑:

1.既然雷射筆玩具傷害那麼大,為何不從源頭杜絕,禁止銷售、生産?

2.子不教父之過,這都是父母無知造成的,為什麼要給孩子買那種玩具?

3.我小時候經常玩,也沒見灼傷眼睛呀,會不會不是這個原因?

我先普及下雷射是個什麼東西?

雷射筆又稱雷射訓示器、指星筆等,是把可見雷射設計成便攜、易握的雷射二極管,并加工成筆形發射器。常見的雷射訓示器有紅光、綠光、藍光和藍紫光等。

通常在工程指揮、教育教學、會報、導賞等場所,最常見的就是房地産銷售人員介紹沙盤時,用它投射一條光線。

但有些場所禁止使用,比如動物園、文化古迹、藝術展覽等,因為它的可見光長期照射一個地方,會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堅決不能當做兒童玩具使用。

兒童好奇心強,雷射筆的光線漂亮,容易引起他們的好奇心,将雷射射入眼睛,對眼睛的傷害輕則近視,重則失明。

通過以上介紹,對于網友說的,禁止銷售制造這個問題就不用解釋了,因為他有很多有用的地方,不能因為使用不當有傷害就不讓生産。

男童用玩具筆玩耍,緻雙眼不可逆損傷,隻因父母無知惹的禍

對于第2點我非常支援,“子不教父之過。”都是小董父母的疏忽大意,才讓孩子受到傷害。

孩子太小沒有判斷能力,父母要起到監護的作用,替他們預判風險。能拿的講清楚風險,不該拿的堅決不行。

父母對孩子不光有養的責任,還有教的義務,孩子能健康成長,離不開父母的悉心照顧,既然生了孩子,就應該盡到自己的義務,不等隻養不教。

話說回來,你隻養不教眼下看起來自己輕松自在,以後孩子長大了有得受。傷了自己和家人或許還好說,傷了别人你不教,會有人教。

最後說一下,雷射筆不是一閃而過就能傷害到眼睛的,它是需要照射時間的。就像看病吃藥,不談劑量那叫胡說八道。(常見的雷射筆照射眼睛不能超過1-2秒。)

這個時間非常短暫,是以對于未成年人,一定要杜絕雷射筆這樣的“玩具”。

假如家裡有類似的工具,一定要收起來,避免孩子偷偷拿去玩耍,傷害自己傷害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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