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說我沒有憐憫之心,說我報複社會,這我不能認同,如果按照我的能力,想要報複社會的話,别說13條人命,130條人命都不止,我有小孩,也是一個父親,但是我從來不會打罵他。我隻是為了保護自己的生命,人的生命隻有一次,我是當自己有生命危險時才會去犯罪,我自己的生命最大,對于我來說,我讓親朋傷心受了十幾年的苦,很不應該,做人什麼都可以嘗試,但是不要嘗試犯罪,我比任何人都要痛苦”。
這是一位死刑犯的臨終發言,他叫成瑞龍,看上去斯斯文文,戴着一個金框眼鏡,乍看上去,很難把他和殘暴的殺人惡魔聯系在一起,而實際上,從1996年到2005年,成瑞龍先後在廣東,廣西,湖南,浙江等地單獨或者夥同他人殘忍殺害了13人,其中還包括三名警察。
成瑞龍為什麼會走上犯罪的道路,他說的報複社會又究竟是怎樣的一回事?在13年逃亡生涯中,他不斷地改變姓名,又是如何落入法網的呢?

成瑞龍的家鄉位于粵北革命老區連州旱沖村,他的父親成方平是旱沖村的村長,在當地頗有威望,成方平一家種植煙葉,一畝地的收入有800塊錢,雖然收入不多,但生活卻比較富足,再加上做點小生意,一家人生活比較惬意。
成瑞龍1973年1月10日出生,小時候很胖,鄰居們都叫他“肥仔”。他從小就性情暴躁,學習成績很差,國中沒畢業就整天跟一些小混混混在一起,稱兄道弟四處瞎混。
成方平一直望子成龍,可成瑞龍總在外面惹是生非,每當成瑞龍鼻青臉腫地回家,成方平不但不會安慰孩子,反而還會暴打他一頓,罰他跪在長木凳上認錯,每當此時,成瑞龍總是倔強地昂着頭,絕不服輸。
鄰居勸過成方平“孩子太小算了吧,别為難孩子”,然後也會勸成瑞龍“肥仔,好漢不吃眼前虧,你認個錯能怎麼樣?”
母親不忍心看着成瑞龍挨打,總是偷偷給成方平吹耳邊風,給成瑞龍說好話。但成方平卻認為棍棒之下出孝子。
成瑞龍從不服輸,也開始練拳,強身健體的同時防止被父親揍得太狠,在他心中,隻有武力才能保護自己。
在國中,成瑞龍和校長的女兒談起了戀愛,這事很快被校長知道,之後,班主任找了一個借口把成瑞龍開除出校。
在那個年代,沒有出路的成瑞龍無事可做,當兵成為他的首選,成方平也很想讓孩子去部隊曆練,可參軍也有一些硬性的條件,不僅要考核體能,還要測試文化成績。
成瑞龍一心想要進入部隊,他認真地學習了半個月,參加了兩項選拔,可是公布錄取結果後,他卻沒有在入選之列,而另一個和他一起參加,兩項成績都不如他的考生卻被錄取,這讓成瑞龍憤憤不平。
這件事對成瑞龍影響很大,後來他說“當兵是我的人生夢想,如果說我真的不行那還有情有可原,可有人比我還不行卻可以直接入伍,這讓我感到世界上很多事情都是通過關系來擺平的”。
從此之後,成瑞龍對社會産生了排斥和憎恨的情緒。
在進入社會之後,成瑞龍又認識了一個小混混潘某,潘某經常在外面詐騙和盜竊,後來,潘某讓成瑞龍去扒107國道上的貨車偷一些東西販賣,成瑞龍身手矯健,由此入夥,成為了一名慣犯。
後來成瑞龍又去了廣東佛山,騎着三輪車收廢品,少的時候一天能掙個五六十塊錢,多的時候能掙100多塊錢,他還把哥哥帶去幫忙收廢品。
這份讓人羨慕的工資并不能滿足成瑞龍的欲望,他覺得收廢品來錢還是太慢,總覺得幹一些違法的事情來錢快,于是又幹起了偷竊的活動。
俗話說常在河邊走哪能不濕鞋,1993年,20歲的成瑞龍因為偷竊被抓,判了兩年勞動改造,此時他已經有了一個女朋友,名叫姚琳,已經懷孕,家裡人都勸姚琳打掉這個孩子,跟着成瑞龍沒有前途,可姚琳不願意,偷偷生下了這個孩子。
1996年5月,成瑞龍從監獄中出獄,此時兒子已經一歲多,姚琳做了一點小生意,依然想和成瑞龍好好的生活,可成瑞龍隻對她說了一句“我對不起你”,随後就和之前那幫混子朋友聚在了一起。
在成瑞龍眼中,那些出生入死的兄弟才是真正能夠了解他内心的人,姚琳自此之後也不再與成瑞龍來往,獨自撫養孩子長大。
成瑞龍還有一個發小名叫蘭啟榮,蘭啟榮從小調皮搗蛋,因為炸魚被炸掉了1隻手,蘭啟榮是成瑞龍最信任的夥伴,1996年,蘭啟榮回到了佛山,兩人都沒有正經工作,經常在屋子裡思考人生。
一夥兒決定幹一票大的,徹底擺脫沒錢的煩惱。
不久後,三人在路過佛山南海某酒店冷藏廠時,發現一位老闆的桌子上有一疊錢,成瑞龍就對蘭啟榮說,“這老闆挺有錢了,咱們搞他吧”。這個想法得到了蘭啟榮的同意。
當時,成瑞龍按照影視劇的套路,叫蘭啟榮去踩點,跟蹤這個老闆,弄清楚了他的生活規律和住處,成瑞龍則購買了幾把刀和女士的黑色絲襪。
半個月後,成瑞龍動手了,他們把老闆的妻女綁到了一個隐秘的地方,然後開始勒索海鮮店老闆,要求他支付贖金30萬元。
老闆說“我沒有那麼多錢,隻有20萬”,成瑞龍一聽,點頭答應,随後告訴老闆“不許報案,也不能晚于明天早上9點交錢,否則你就等着收屍吧”。
老闆離開之後,成瑞龍還暗暗地跟着老闆,看他是否會報警,隻見老闆開着小貨車回到店裡拿錢,成瑞龍才徹底安心。
第2天早上9點,老闆帶着20萬元現金準時來到指定的地點,成瑞龍、蘭啟榮和成勝拿到了錢,成勝走在後面,卻被兩個人堵住。
原來老闆害怕成瑞龍不守信用,讓家裡兩個親戚過來,直接抓住了成勝,幾人将成勝送到派出所,後來成勝被判處了死刑。
1996年5月27日,警方在大連市大路邊兒抓捕另一個同夥成海芳時,遭到了成海芳的抵抗,成海芳被當場擊斃。
一下子失去了兩個發小,讓成瑞龍非常地傷心,此後,他開啟了長達13年的逃亡生活。
在逃亡的生涯中,成瑞龍想過去自首,可在他看來,搶劫是一個性質非常嚴重的事情,如果一旦被抓,等待他的将是永無止境的牢獄生涯或者死刑,是以他認定了這條路一旦走上就不能再回頭。
在逃亡過程中,他與蘭啟榮相依為命,東躲西藏,每天都會在報攤上了解海鮮店被搶案的程序,由此躲避警察的追蹤,風餐露宿,颠沛流離。
成瑞龍不敢坐交通工具,于是扒火車、偷自行車、騎摩托,他兜裡揣着搶來的十幾萬元卻不敢花,一碰到穿警服的人,他趕緊把脖子縮起來藏到衣領裡,或者用報紙擋住,扭頭就走。
就這樣,成瑞龍和蘭啟榮輾轉到了廣西梧州,後來又到了桂林,成瑞龍化名楊光華,将搶來的14萬元存進了農業銀行步步高支行,在風景優美的七星公園租了一個房子,肆意揮霍着搶來的十幾萬贓款,他們覺得這樣的生活依然太過單調和乏味,于是他們出去尋花問柳。
在一個三溫暖店中,成瑞龍認識了自己後來的女朋友李某茹,兩人很快同居,在和李某茹生活的日子裡,成瑞龍感到非常的幸福和溫馨,他相信這是真正的愛情,可這種平靜在之後不久就被打破。
1997年4月,成瑞龍和李某茹在熟睡時被當地警方查獲,因為李某茹從事三溫暖按摩職業,是以警方把李某茹從業獲得的2萬多塊錢作為非法所得給沒收了,他們居住的房屋也被查封。
就這樣,原本還有落腳處的成瑞龍和李某茹沒有了住的地方,窘迫的生活逼着兩人重操舊業。
李某茹認識一個李老闆很有錢,她建議成瑞龍去綁架他,借此勒索一千萬,然後拿着這筆錢一起潛逃出境,從此金盆洗手,成瑞龍欣然接受。
1997年4月14日晚上10點,成瑞龍和蘭啟榮來到李老闆樓下,等到淩晨1點,他們等到剛回家的李老闆,拿刀頂住了他的胸口,用鐵鍊将他的雙手反綁,李老闆拼命地喊叫,此時,蘭啟榮一刀捅到了他的肚子,直到他不再出聲,後來成瑞龍又在李老闆後背捅了數刀,李老闆不幸身亡。
成瑞龍後來回憶這件事說,“雖然過去了十幾年,但這是我第1次幹這麼大的事情,我還經常能記得那晚的情況”。
之後成瑞龍通過各種管道去探聽這件案件的進展,有時會撿報紙看,有時會到報攤或者書攤裝着買報紙翻看有關的資訊,或者吃飯時看飯店裡的電視新聞。
13年來,成瑞龍用過成龍,李兵,黃龍,林強,李輝,周全等十幾個名字,後來他連自己的名字都記不清了,完全融入到角色之中。
在逃往杭州的時候,蘭啟榮和成瑞龍商量要弄一支槍,友善以後繼續作案,蘭啟榮告訴成瑞龍他發現一個警察家裡有把槍,于是和成瑞龍偷偷潛入家中,等警察回家後用鐵錘砸死了他,搶得一把77式手槍和6發子彈。
正是通過這把槍,後來成瑞龍又做了數起案件。
1997年5月22日,佛山市警察局巡警支隊中隊長姜明華帶着隊員鄧勇堅執行公務,晚上10點他們準備撤回時,發現有兩名男子行迹可疑,姜明華和鄧勇堅上前盤查,成瑞龍一看形勢不好,從口袋裡掏出手槍,對着姜明華和鄧勇堅開槍,兩名民警中彈犧牲,随後成瑞龍又開槍打傷了一個趕來支援的民警,随後逃竄。
不久之後,蘭啟榮被警方抓獲,判處了死刑,成瑞龍傷心不已。
2001年,公安部釋出了全國A級通緝令,成瑞龍成為重點追逃人員。
2005年1月18日,成瑞龍和後來認識的一個朋友鄒雄源在江西龍南縣一個機關裡偷竊保險櫃,之後帶着巨額現金上了一輛公共汽車。
誰知此時遇到了交警盤查,當時帶着現金和幾部手機的鄒雄源被警察盯上,成瑞龍坐在後排,眼見朋友遇難,他拔刀捅向了一名民警,民警躲閃不及,臉部被刺中,倒在車上,另一名民警見狀,趕緊上前搏鬥。
揮舞着刺刀的成瑞龍劃傷了民警的胳膊跳車逃跑,可手臂受傷的民警也跳了下來,撿起路邊的一塊石頭,用力地向他砸來,成瑞龍頭部被砸中,立刻昏迷了過去,當他醒來的時候,他已經躺在看守所的醫院裡。
民警詢問他時,成瑞龍聲稱自己是福建人,名叫周全,從小父母雙亡,無依無靠,流落他鄉,是一個文盲,沒有辦過身份證,也沒有固定的居所。
由于無法核實周全的身份資訊,他也沒有其他的親人,警方雖然認為他十分可疑,卻并沒有審訊出案情,在資料庫比對結果也沒有比對的案件,隻能按照盜竊罪判處了7年有期徒刑。
在服刑期間,成瑞龍表現得非常積極,多次受到監獄的減刑獎勵,按照監獄的減刑規定,成瑞龍将會在2009年5月刑滿釋放,可就在此時,他卻與同監室的一名服刑人員産生争執,将其打傷,又被法院加判了一年有期徒刑。
2009年5月24日,南昌市警察局刑偵大隊民警通過網上資訊系統查詢時發現龍南縣警察局在2005年辦理的搶劫案錄入的罪犯周全資訊與公安部當時協查通報的成瑞龍資訊資料非常吻合,随即派遣刑偵專家着手進行甄别查證。
經過反複審查之後,确認周全就是潛逃了13年之久的公安部A級通緝犯成瑞龍,随後警方将成瑞龍帶到江西省看守所,進一步審查,成瑞龍提出了一個條件,說要看一下李某茹的照片才肯交代他的罪行,最終警方同意了他的要求,成瑞龍這才開始交代。
槍殺三名警察,背負13條人命,潛逃13年,成瑞龍依然難逃法網。如果不是他作惡多端被加判一年,他很可能再次逃之夭夭。
被加判一年後,成瑞龍說“我一旦出獄,一定要幹一票大的”,而他所說的“大的”其實是想幹掉監獄管教民警,這位民警将成瑞龍毆打服刑人員的材料整理上報,造成了加刑的結果,好在成瑞龍的真實身份被警方識破,沒有釀成更壞的結果。
在接受審訊時,成龍說“逃亡的13年間,我失去了快樂,親情,幸福,家庭和人性,父母、兄妹、老婆、孩子從記憶深處被抹去,他們叫什麼我都已經忘了,隻記得自己的母親姓何,1973年1月10日是我出生的日子”。
2010年1月7日,佛山市天空陰雲密布,中級人民法院對成瑞龍進行了審判,審判前,成瑞龍對看守所從業人員提出要求,“我要穿上新衣服,戴上黑框眼鏡,打扮的整整齊齊,才可以出庭受審”。
成瑞龍的老父親和哥哥給他買了一件黑色的休閑褲和平光眼鏡,通過看守所的人員轉交給了他,此時成瑞龍的父親早已經忘記了他的模樣,當時警察用手機拍下了成瑞龍照片,父親說第1張沒認出來,第2張看起來有點相似。
在法庭上,成瑞龍神色淡定,面帶微笑,語調平緩,似乎那些罪案和他沒有絲毫的關系,審訊時他用雙腳不斷地敲擊着地面,翹着二郎腿悠閑自得,時不時回看旁聽席上的其他人,那些人對他非常的氣憤,說道“虧他還笑得出來”。
2010年2月21日,一審宣判成瑞龍因故意殺人罪,搶劫罪,數罪并罰判處其死刑,成瑞龍上訴後,二審法院駁回了上訴,維持了原判。
在行刑前,有媒體采訪了成瑞龍,他說“十幾年來最想的還是家人,被抓還是挺高興的,終于能夠見家人一面,每次聽到家人的消息都會想哭,對于孩子,我這麼多年沒有盡到過父親的職責,很對不起”。
記者問成瑞龍“後悔嗎?”成瑞龍回答“我在法庭上說了,我死10次也不行,我被判什麼刑,這個事情地球人都知道,不用我說了,假如還有來生,我會做一個平民百姓,踏踏實實地過完一生,就算撿垃圾,也有人可以發家緻富,我不會再走這條道路”
2010年11月2日上午10:14,37歲的成瑞龍帶着手铐、腳鐐被押送到一個20多平米的房間,房間空空如也,隻有一張單人床,成瑞龍躺在床上,把胳膊伸到了另一個房間裡,執行死刑的人員用剪刀剪開了他的衣袖,然後對其注射了一些麻醉藥。
大概過了幾分鐘,醫務員又給他注射了特定的藥品,兩分鐘之後,儀器上聽到“滴”的一聲,成瑞龍就此告别了這個世界。
在場所有的從業人員表情凝重,一種難言的感觸在空氣中蔓延,帶着白手套的法醫來到成瑞龍面前,翻開他的眼睑檢查他的瞳孔,最終确認他已經死亡,監督的檢察官在死刑監督筆錄上簽了字。
在死刑執行前,成龍最後一句話說的是,“為什麼我的家人沒有來?”回答是“你的家人不願意來,另外,死刑執行現場也不适于讓你的家屬觀看”。這個答案讓成瑞龍很傷心,有些難以接受。
成瑞龍到死也沒有能夠見到自己的家人最後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