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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七步之内槍不如刀的再讨論關于這個問題其實以前已經說的很清楚了,但是剛剛又在網上刷到某加拿大知名槍械部落客的視訊。這位博

作者:天刑17

關于七步之内槍不如刀的再讨論

關于這個問題其實以前已經說的很清楚了,但是剛剛又在網上刷到某加拿大知名槍械部落客的視訊。這位部落客直接拿出單動轉輪和現代自動步槍來,作為自己七步之内槍又快又穩的依據。

這個就有點過分了,你不能胡亂發揮啊,這一下子穿越了上百年,拿人類百年的槍械精華去對付短刀,這有點不公平啊。是以咱就好意提醒他一回:這話是有限制條件和語境的,得看什麼刀什麼槍什麼時間。

。。。。。。

沒想到這位卻個出言不遜的人,莫名其妙就來說我是擡杠,甚至說出了什麼要簽生死文書來決鬥的胡話來——這就有點過分了。

首先呢,這種毫無可操作性的決鬥邀請,本來就是詭辯的一種。就好比你吃到一顆臭雞蛋,人家說你擡杠,有本事你下一個不臭的啊?你來簽生死文書和我比下蛋啊——這都荒謬好吧?我要讨論雞蛋的話,得先自己會下雞蛋嗎?為啥要和你去比下蛋?再說了,說這些沒用的話能掩蓋你的虛弱無力嗎?為個觀點不同搞什麼生死決鬥?你是純幼稚沒長大還是從小命裡缺刑?

是以啊,鑒于對方首先出言不遜、觀點錯誤而且說話沒譜,這事兒就得再掰扯掰扯了。

首先說清楚,這句話的語境是一戰塹壕的實戰經驗總結。

大家可以設想一下,你拿着一戰水準的手槍,而且隻有當時的皮套,在塹壕裡遭遇到敵人的正規士兵。他手裡的栓動步槍剛剛擊發來不及上膛,直接就挺着刺刀撲了過來。這種情況可不是小機率事件吧?那麼在這時候,誰有自信自己肯定能活下來?

是以呢,當時在死上了無數人之後,士兵們就總結出經驗來了:七步之内這手槍,真不如對方的刺刀啊。

。。。。

當然退一萬步說,人家那是北美的槍械部落客,有多年的近戰射擊經驗和成千上萬發的實彈訓練,肯定能給他增添一點生存幾率。可是一戰那些隻打過幾十發子彈的大頭兵,他們有這樣的經驗嗎?他們有你手裡的單動轉輪,或者是突擊步槍嗎?你不是嘴裡說不能“斜着比”嗎?那你這穿越了幾百年無視訓練條件的對比就不斜?這有點太雙标了吧。

對不起了,當時塹壕裡的幾百萬正規軍,可真沒您那條件,人家沒有你家那時光機。但是人家都不傻,人家不用穿越去找你借槍,當知道塹壕裡手槍對付不了全長步槍的刺刀時,人家就專門裝備了霰彈槍和沖鋒槍。

是以啊,要證明“七步之内槍不如刀”是錯的,大可不必拿着牛仔的單動轉輪和現代的自動步槍,費那個事幹嘛?直接拿出一戰的沖鋒槍和塹壕噴子,這還不穿越,同樣也能對付刺刀,豈不是更完美?

。。。。。。。

說白了呢,這位部落客就是個詭辯者。任何事情隻要把限制條件全都去了,那自然就是穩赢的嘛。别說刀不如槍了,你去掉了限制條件,說原子彈不如槍也可以啊。不說什麼刀什麼槍什麼時間,自然就可以随意延伸,去證明别人是錯的。

。。。。。

讓我們回到正題,再說一遍我的觀點:在一戰塹壕時的裝備水準下,當時的手槍——别說是德國人的魯格,就是美國人的M1911,遇到敵人上了刺刀的全長步槍都是吃虧的,甚至是穩死的。這壓根就不是視訊裡說的什麼上膛快慢的問題,而是出于人的本能。

大多數人(不排除有特例)面對着紮過來的那明晃晃的槍刺,手槍都拔不出來!哪怕槍就在手裡,他也來不及上膛!就算是他拿着上膛的手槍,很多時候打都打不中!而且即使打中了,也不耽誤刺刀紮進自己的胸口!這還是正規軍,大多數普通人面對雪亮的槍刺,壓根就是直接跪了,根本就不敢拔槍反抗。

這是鐵一般的事實,不是一個一百年以後的民間人士,拿着現代的突擊步槍就能否認的。拿自動步槍對付短刀?你怎麼不直接上米尼崗?

至于那個什麼牛仔的單動左輪的例子,就更是個笑話了。那玩意兒危險的很,需要大量的實彈訓練和很長的時間才能用得好。幾百個牛仔有可能,訓練幾十萬士兵可能嗎?而且拿着單動轉輪上戰場去泥濘的戰壕裡滾?你可真是個大聰明!美國有的是單動轉輪,可是一戰幾十萬美軍幹嘛沒想到裝備那個?你知道原因嗎?

總結一下:

這位部落客也許對自己在外國能玩槍很自豪,沒來由的就有一點莫名其妙的優越感。可惜的是,任何人也不是什麼都懂的。從目前來看,至少他對為啥一戰塹壕美國人要用噴子和沖鋒槍,而不是直接給士兵大規模分發M1911手槍是毫無了解的。

@孤獨旅行家

關于七步之内槍不如刀的再讨論關于這個問題其實以前已經說的很清楚了,但是剛剛又在網上刷到某加拿大知名槍械部落客的視訊。這位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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