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地區和香港地區雖然都是粵語為主,但是在一些詞語的用法上也還是有不少的差别的。其中很多例子不少人都舉過了,這裡就不一一重複了。
這裡要說的是,在公衆号中無意看到一個過氣女星過世的舊聞。記得當時看到香港新聞的報道是說這位女星被發現倒斃于住所。看到住所這個詞真的令過心裡一沉。因為之前也看過這個女星的新聞,境況也是頗為悲慘。而看到新聞中說倒斃于“住所”比寫成死于家中顯得凄涼。
我們還是習慣把居住的地方叫做家,感覺有溫度一點。不過從這則女星的舊聞中可以看出并不是每個人的住所都可以稱作家的。
有時想想,我們辛辛苦苦買來的房子究竟是一個家還是隻不過是一個住所。如果隻是一個住所,花去畢生大部分的精力和金錢是否值得?不知道朋友們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