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1944年鄧肯女巫案看西方愚昧迷信
柳鲲鵬
簡介:1944年,科學人權的英國竟然以200多年前的《巫術法》判刑,真是極其愚昧迷信。從整個文明曆史來看,西方一直比中國迷信愚昧黑暗,隻是衆多的右派左派被洗腦了,天天污蔑攻擊中國傳統。他們竟然以罵自己的祖宗、崇拜别人的祖宗為榮,真是不愧洋奴稱呼。
為一個右派(還有一些左派),都痛恨中國傳統,為什麼呢?因為按照現在的說法,近代以前的中國是封閉僵化、愚昧、封建迷信、野蠻、黑暗等等。爾等憑什麼這麼攻擊中國傳統呢?當然是與西方比啦。右派們崇拜西方,這是理所當然的;某些攻擊污蔑中國傳統的左派,如果不是以西方為标準,也不可能得出中國傳統劣等的結論。作為一個資深右派,吾痛恨中國傳統的同時,有時發現天下烏鴉一般黑,甚至中國相比還不黑。中國人愚昧?比中國人愚昧的多了去了。
比如說吧,傳統中國有政府行為的封建迷信吧?比比歐洲的黑暗中世紀,魔法、巫術、政教合一等等迷信活動成為理所當然的社會内容,那真是自慚不如啊。當年燒死布魯諾的時候,中國什麼樣子?四大發明,經濟發達,文化興旺,即使政府搞所謂迷信活動也是為了檢讨政策得失。一比之下,不知道現在污蔑攻擊中國曆史的理由在哪裡?即使是今天,西方政府還明目張膽的鼓吹迷信、宗教。
1940年代的英國是什麼情況?那離工業革命不知多少年了,思想早就啟蒙了,科學極其發達了,相信封建迷信早就徹底了吧?是這樣嗎?
1944年英國出現了一個鄧肯女巫案。按說這個時代有這種案子就非常荒唐,又怎麼判罪呢?令人目驚口呆的是,陪審團和法官都認定鄧肯是女巫,而且有罪,判了9個月徒刑!他們用的什麼法律?是200多年前的《巫術法》。而且還有個罪名叫做“叛國罪”,真是“莫須有”。
很荒唐嗎?1940年代還有《巫術法》?不是宗教信仰自由嗎?不是人權自由嗎?不是隐私嗎?不是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嗎?她搞巫術是她個人的事情,憑什麼要判刑?如果是害人了應該按照刑法什麼的判啊。為什麼200多年前的《巫術法》竟然還有效?這什麼人性的光輝都哪裡去了?科學思想哪裡去了?民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