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區(濱江)
非冷鍊進口物品生産經營機關
疫情防控告知書
為進一步做好我區疫情防控工作,請各非冷鍊進口物品生産經營機關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做好以下工作:
一、收集錄入資訊
企業(工業企業、商超、商貿流通、專業市場、其他企業)要做好資料收集,要求全面、完整、真實,包括進口物品三證一報告(供貨者許可證、入境檢疫證明、預防性消毒證明和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報告)、進口物品庫存及追溯記錄、重點從業人員等資訊,通過浙裡辦登入“非冷鍊物防線上”錄入。
二、設立消殺專區
企業須設立進口物品消殺專區,選址要求人少、空曠、通風,配備專業消殺人員,安裝監控視訊裝置,并做到上線可視。
三、做好人員防控
企業須嚴格執行直接暴露人員常态化2天一次的核酸檢測,其他人員按照省疫情防控辦〔2022〕11号物防工作指引要求落實定期檢測。
一圖讀懂 | 《浙江省工業企業進口物品常态化疫情防控操作規程(試行)》
一圖讀懂 | 《浙江省商場超市進口商品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試行)》
浙江省專業市場進口商品疫情防控指引流程圖(供參考細化).pdf
聯系人
經信局:周明俊 81187996
商務局:董恒 81185919 莫蘭 81187711
市場監管局:華嶽祥 89838528
濱江區大物防聯控工作機制辦公室
2022年2月10日
編輯/吳夢娴
來源/區市場監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