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期間,網友拍攝到一張路标圖檔,引發了廣大網友的熱議。
從圖檔當中可以看到,同一塊路标牌當中居然出現了“掉頭”和“調頭”兩種字樣,圖檔釋出到網上,網友們便議論紛紛表示:“這兩個字究竟哪個才是正确的呢”?

其實,這也不是第一次有網友有過這樣的疑問,去年就有一名市民覺得市内部分道路交通訓示牌上,标注“掉頭”這個詞,可能存在用詞不當,就因為此事特意向市政府反映。“掉頭”和“調頭”僅僅一字之差究竟是内涵有差別呢,還是我們的學識太有限?
“掉頭”是否有誤?
“掉頭”一詞導緻很多人忌諱,首先與中華民族語言審美有關,因為國人說話都是講究吉利的,而交通标示牌裡面的“掉頭”在口語裡可以指殺頭、頭被迫和身體分開,有種死亡的意思,特别是應用在道路上,難免讓人心裡不舒服,頗有忌諱,甚至有種恐怖的感覺。
就是因為“掉頭”的這層含義,導緻很多人看到這個詞以後,心中難免會有疑惑,“掉頭”二字是不是寫錯了,是不是應當寫成“調頭”更為确切寫呢?
我們仔細翻看新華字典中可以了解到“掉頭”一詞解釋有兩重意思,第一種為:(人)轉回頭:他掉過頭去,裝作沒看見。第二種為(車、船等)轉成相反的方向:胡同太窄,車子掉不了頭,也作調頭。
由此可見,“掉頭”和“調頭”意思是一樣的,是以在交通标示牌裡面使用“掉頭”一詞并不是錯别字。
與交通法原文保持一緻
既然“掉頭”和“調頭”意思是一樣的,那為什麼我們在路上常見的交通标志都選擇使用“掉頭”一詞,而不是使用争議較小的“調頭”呢?
對此,武漢市交管局曾作出回應稱,日常生活中,人們可能習慣使用調頭,“調頭”與“掉頭”在語義上都有細微差異,“掉頭”指交通工具轉向相反方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原文:“第四十九條 機動車在有禁止掉頭或者禁止左轉彎标志、标線的地點以及在鐵路道口、人行橫道、橋梁、急彎、陡坡、隧道或者容易發生危險的路段,不得掉頭。”交通标志牌文字,必須與道交法原文一緻。
除此之外,從字面上分析,“掉”字有落下、減損、遺失、回轉、搖擺、對換、落在後面等解釋,可以看到這是一個短暫性動詞,其動作往往在很短時間内完成。而“調”字有征集、調查、提取、調換的意思。這是一個狀态性動詞,并不會在短時間内結束,會持續一段時間。
是以禁止調頭應該是一個短暫性動詞,并不會持續發生,是以使用這個“掉頭”二字更為精準。再者這個“調”是個多音字,可讀tiao,也可讀diao。如果使用“調”字,極容易錯誤地讀成tiao第二聲,是以從讀音角度,使用“掉”字能有效防止誤讀。
總結
總之,無論是“掉頭”還是“調頭”最終的目的都是為了警示大家遵守交通規則,在規定的路段按照正确的行駛方式,這是對自己的安全負責,也是對别人負責,文明出行,從我做起。
那麼問題來了,各位老司機們,你們認為交通标志裡面的“調頭”和“掉頭”哪個才是正确的寫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