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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愛淩”商标2年前開始被注冊、達11類,專家:涉嫌惡意搶注

作者:澎湃新聞

澎湃新聞記者 譚君 實習生 胡媛媛

為中國冰雪創造曆史的北京冬奧會自由式滑雪女子大跳台項目冠軍谷愛淩,近日成為全民追捧的明星。這位不到18歲的天才運動員,給國人帶來無數驚喜。

盡管很多人第一次知道“谷愛淩”,但實際上這位天才少女并非“一夜成名”。早在2017年開始就有媒體對谷愛淩的故事進行報道。2019年6月,谷愛淩宣布代表中國沖擊冬奧獎牌之後的幾日,國家商标網便出現了對“谷愛淩”商标在多個品類上的注冊申請。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梳理發現,目前,教育娛樂、廣告銷售等11類商品和服務中“谷愛淩”商标均獲得注冊,但在冰鞋、滑闆等滑雪類用品上的申請未獲通過。

知識産權專家認為,“谷愛淩”已獲得注冊的商标很可能存在惡意搶注、囤積等不正當行為,谷愛淩本人、其他機關或個人均可以請求宣告該注冊商标無效。

兩年前宣布代表中國沖擊金牌,“谷愛淩”馬上被他人申請商标

中國商标網共有28件“谷愛淩”名稱的商标申請。從2019年6月10日持續到2021年3月21日。

“谷愛淩”商标2年前開始被注冊、達11類,專家:涉嫌惡意搶注

28件“谷愛淩”商标,最早申請的為2019年6月10日。 本文圖檔均來自國家知識産權局官網

最早的申請是一家名為“東海縣曲陽鄉蔣紅雨書店”的主體,其在28類“健身器材“如(冰刀)冰鞋;滑雪闆、輪滑鞋、滑雪杖、滑雪單闆等商品上,注冊“谷愛淩”商标。該商标申請受理後,經過兩年多時間進行“補證明”“協商”等程式,在2021年12月18日被駁回。

“谷愛淩”商标2年前開始被注冊、達11類,專家:涉嫌惡意搶注

谷愛淩商标在滑雪用品上未獲注冊。

同一天,位于吉林省敦化市的叫“張帥”的個體,也在28類“玩具、體育活動器械、競技手套、輪滑鞋”等商品上,以及25類服裝鞋帽等商品上申請“谷愛淩”商标。該商标均被駁回。

但“張帥”當天在另外11個類别上的“谷愛淩”商标申請均獲通過。這些類别包括廣告銷售、教育娛樂、皮革皮具、手工器械、繩網袋蓬、布料床單、科學儀器、運輸工具、甚至家具、燈具空調、廚房潔具。

中國商标網顯示,除2019年6月10日,“東海縣曲陽鄉蔣紅雨書店”和“張帥”率先申請15個“谷愛淩”商标外,2019年6月27日開始至2021年3月21日,陸續有“承德市伯樂投資有限公司”“鄭子玉”“鏡湖區奈寶廣告設計工作室”“天津芳芳和多多科技有限公司”等四個主體,也在多個品類中申請了12件“谷愛淩”商标。但這些商标均處于駁回、無效或等待實質審查狀态。

澎湃新聞注意到,在上述最早的商标申請的前幾日,2019年6月7日,中新網剛剛以《15歲美國天才滑雪運動員入籍中國 有望沖擊冬奧金牌》為題,報道了滑雪天才少女谷愛淩日前加入中國國籍、有望奧運奪金的故事。

當日,新京報等媒體也詳細報道了谷愛淩過往世界大賽成績,期待代表中國出戰冬奧會。通過報道,谷愛淩“3歲時開始學習滑雪,9歲就拿到全美少年組滑雪冠軍,剛滿15歲在世界杯奪冠”的故事,廣為人知。

而早在此前,2019年2月18日,央視網也釋出紀錄片《冰雪之巅》記錄這位天才少女的成長之路及其北京冬奧夢。

更早的2017-2018年,環京津網、新浪體育、網易新聞、中國體育報等均對谷愛淩進行過報道。

專家:明顯的搶注,個人和機關均可申請商标無效

澎湃新聞注意到,2020年疫情期間,多個主體申請注冊了“火神山”“雷神山”“鐘南山”“李文亮”等涉疫情、人名商标,國家知識産權局于當年3月3日對這類惡意注冊的63件商标依法駁回。

2020年12月四川甘孜藏族小夥“丁真”走紅,多個主體搶注“丁真”商标,2021年2月,國家知識産權局商标局公布駁回包含“丁真”字樣的78件商标。

2021年8月,針對全紅婵、楊倩等奧運健兒姓名商标被搶注,國家知識産權局公示駁回。

澎湃新聞此前多次報道,針對商标搶注、囤積亂象,國家知識産權局、商标局一直高度關注并加強整治,

然而,對于“谷愛淩”姓名商标的搶注,則上溯到了三年前。一方面,谷愛淩至今知名度最高的時刻是此次在北京冬奧會奪冠,另一方面,多家媒體的報道顯示,谷愛淩早在2019年甚至更早前,就已經在冰雪運動圈内赫赫有名。那麼,2019年6月10日張帥等人申請注冊“谷愛淩”商标,是一種惡意的商标搶注行為嗎?其商标效力如何?

在上海創遠律師事務所律師馬式輝看來,這是一種明顯的搶注行為。江蘇簡文律師事務所律師趙智慶也認為,“很顯然注冊人早在三年前就已經看到了‘谷愛淩’商标的巨大商業價值。谷愛淩的知名度和商業價值有一個逐漸積累的過程,隻能說注冊人的商業意識比較強,但是不能否定,其主觀具有利用谷愛淩知名度牟取不正當利益的惡意。”

趙智慶認為,可以從兩個方面來分析搶注者行為。第一,從谷愛淩本人姓名權的角度。其作為創造曆史的奧運冠軍,并非“一夜成名”。早在2019年6月,谷愛淩的知名度已經相當高了,從商标的獨創性角度,“谷愛淩”三個字不是普通的詞彙,而是具有相當的獨創性的文字,相關主體抄襲他人姓名的主觀目的非常明顯。申請商标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谷愛淩本可以申請自己姓名商标,現在卻被人搶注。

第二,從“谷愛淩”商标在多個類别上分别進行注冊的角度。若申請人是出于完全與奧運冠軍谷愛淩無關的原因,正當申請了“谷愛淩”商标,那麼,其批量申請12個商标的目的是什麼?是否超出使用需求?若沒有正當理由,則其搶注的主觀惡意明顯。國家正在積極打擊商标囤積。對于不以使用為目的的商标申請,是直接駁回。

澎湃新聞注意到,商标審查機構對于“谷愛淩”商标的注冊,實際上保有一定的警惕。如2019年6月10日第一個申請的“東海縣曲陽鄉蔣紅雨書店”,其申請在“(冰刀)冰鞋;滑雪闆、輪滑鞋、滑雪杖、滑雪單闆”等滑雪用品上注冊“谷愛淩”商标,并未獲通過,而是被駁回。

當天,吉林張帥申請在13個類别中的“谷愛淩”商标,在“健身器材”和“服裝鞋帽”上的也被駁回,但是,張帥在另外11類上申請的商标獲得了注冊。

“谷愛淩”商标2年前開始被注冊、達11類,專家:涉嫌惡意搶注

谷愛淩商标在“藥品零售或服務”、“運動員的商業管理”上獲得注冊。

趙智慶說,“這11件商标如果推向市場,将會造成很不良的社會影響。因為消費者很可能造成誤認,他們可能出于對谷愛淩的熱愛、認可,而誤購‘谷愛淩’牌商品或服務,實際上該商品或服務根本與谷愛淩無關,也沒有得到其本人的授權。同時,‘谷愛淩’牌商品或服務的出現,對于同業競争者也是不公平的,因為這是一種不正當競争。”

趙智慶表示,根據《商标法》四十四條,已經注冊的商标“帶有欺騙性,容易使公衆對商品的品質等特點或者産地産生誤認的”“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或者是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的,“商标局可以宣告該注冊商标無效,其他機關或者個人也可以請求商标評審委員會宣告該注冊商标無效。”

馬式輝認為,上述11件“谷愛淩”商标存在囤積嫌疑,最高法最新行政裁定文書顯示,“大量囤積商标,謀取不正當利益,是商标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的‘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的情形。”

是以,“已經注冊的‘谷愛淩’商标,谷愛淩本人可以損害姓名權為由,向商标局申請該商标無效;其他個人或機關,也可以提出該商标無效。”馬式輝說。

責任編輯:崔烜 圖檔編輯:蔣立冬

校對:劉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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