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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付錢,不是嫖娼!”山東濟南,35歲男子白某與老朋友于某等人多年未見,因為開心,酒足飯飽後又去ktv唱歌,一直玩到深

作者:安律說法

“沒有付錢,不是嫖娼!”山東濟南,35歲男子白某與老朋友于某等人多年未見,因為開心,酒足飯飽後又去ktv唱歌,一直玩到深夜,還未盡興。于某于是轉給KTV1212元幫白某叫了個女子,哪知白某剛在酒店與女子王某發生過關系,就被民警逮住。白某是以被處15日行政拘留,罰款5000元。

事後,白某不服,認為自己沒有付錢,遂将公安機關告上法庭。(來源:山東濟南曆城區法院案例)

#安律說法#

1、公安機關認為白某是嫖娼的理由,主要基于兩點證據,第一,白某與女子并非男女朋友關系,卻在酒店發生了關系,第二,白某的朋友于某向KTV轉了1212元為白某支付了嫖資。

乍一看公安提供的證據,白某與女子發生了關系,還付了錢,不是嫖娼還是什麼?

其實認定嫖娼的關鍵在于認定存在性交易。而認定性交易的關鍵在于交易。而本案中白某也正是抓住了這點,提出“自己并未與女子協商過價款,也沒有付過錢,屬于自願結合”以及“雖然于某向KTV支付了1212元,但是轉賬憑證上顯示的收款方是酒水批發超市”的觀點。

再加上女子以及于某的否認,最終法院審理後,認為警方對白某的處罰決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依法判決撤銷公安機關對白某的處罰。

2、有人說即便赢了不還是被拘留了?

其實不然!首先,如果你也不幸被行政處罰了,如果也向白某一樣對行政處罰不服,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107條的規定,你可以申請行政複議或者訴訟的同時向公安機關提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的申請。如果公安機關認為暫緩執行行政拘留不緻發生社會危險的,并由被處罰人或者其近親屬提出符合條件的擔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準交納保證金,是可以暫緩執行行政拘留的。

同時,如果公安機關沒有同意你的申請,如果最終赢得官司,還可以依法申請國家賠償。按照2021年5月20日最高院下發的通知,像這類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權的賠償金标準為每日372.1元。

3、最後,行政訴訟要求行政執法機關說提供的證據必須達到“排除合理懷疑”,這要比民事訴訟中“高度蓋然性”的要求高的多。這樣的設定,目的其實是防止公權力濫用,進而侵害到處于弱勢地位的人民大衆的合法權益。這樣的設定雖然會讓一些人成為漏網之魚,但是卻能使更多無辜之人有了維權的底氣。

在此也借此案,提醒廣大朋友們,遇事不要慌,咨詢咨詢專業人士,或許會有意外收獲!

這事你怎麼看?#山東# #山東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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