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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昆明,一男子以8萬8元的價格,賣掉兩塊價值40多萬的勞力士手表後,錢都還沒捂熱,就被追蹤到此的民警,一擁而上,制服在

作者:娟姐看法

雲南昆明,一男子以8萬8元的價格,賣掉兩塊價值40多萬的勞力士手表後,錢都還沒捂熱,就被追蹤到此的民警,一擁而上,制服在地。面對從天而降的民警,男子也大吃一驚。

(來源:北青網、春城晚報)

近日,29歲有犯罪前科的男子鄭某,在一别墅區潛伏一晚上,在确認一棟别墅,沒人在家後,鄭某在淩晨時分,撬門而入。随後開始翻箱倒櫃,尋找值錢的錢物。

男子在盜得包括兩塊價值40多萬在内的67件财物後,拖着行李箱,從别墅正門,揚長而去。

在離開之前,鄭某為了掩人耳目,換上主人家的衣服、鞋子,将其本人的衣服,藏在行李箱内,拖着出小區門口,打車離開。

警方接到報警後,在五小時内,就将剛剛将兩塊價值40多萬的手表,出手的鄭某,抓獲歸案。

後經審訊得知,鄭某因負債20餘萬,無力償還,遂産生了盜竊的想法。

目前,鄭某已被刑事拘留。所盜竊财物,已被全部追回。此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在逃跑過程中,鄭某中間換乘了兩次計程車。盡管鄭某反偵察意識強。但是,警方還是在五小時内,将其抓獲歸案。是以,我們必須要為當地警方點贊。正是因為他們的不懈努力,才能追回所有被盜财物。

那麼接下來,等待鄭某的,将是法律的嚴懲!

大陸刑法規定,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入室盜竊或盜竊他人财物數額較大以上的,以盜竊罪論處。

《刑法》第264條規定,盜竊數額較大的,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盜竊數額巨大的,判3-10年有期徒刑;盜竊數額特别巨大的,判10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

《關于雲南省辦理盜竊刑事案件執行具體數額标準的通知雲高法〔2013〕144号》規定:盜竊公私财物“數額較大”以1500元為起點,“數額巨大”以4萬元為起點,“數額特别巨大”以35萬元為起點。

那麼就是說,等待鄭某的,将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懲罰,甚至可以處無期徒刑。

需要注意的是,本案鄭某是有前科人員,如果其上次刑滿釋放至作案時,未滿五年的,那麼就屬于累犯,依法應當從重處罰。

俗話說,魔高一丈,道高一丈!無論“敵人”有多狡猾,都難警察蜀黍的法眼!抓住違法之人,隻是時間問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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