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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降臨的時候,警局突然接到報警說,當事人看到鄰居家裡男人把自己的妻子和兩個女兒都加害了,男主人正在收拾東西準備逃跑,讓

作者:穎穎的情感故事

夜幕降臨的時候,警局突然接到報警說,當事人看到鄰居家裡男人把自己的妻子和兩個女兒都加害了,男主人正在收拾東西準備逃跑,讓警方趕緊過去。

當警察迅速趕到出事的地方時,尋到打電話的人,隻見他站在路邊焦急的等待警察的到來,神情非常的緊張。當看到警察過來後,他就趕緊迎了上去,告訴警方發生了什麼時,然後領着警方到了出事現場。

警方人員往屋子裡走去,在南邊一間卧室裡,看到一名中年女子倒在床上,另外還有一個三四歲的小女孩,倆人身上多處傷痕,早已沒有了呼吸,那場景令人不忍直視。另一個小女孩仰面躺在陽台上的一張床上,頭部也受了重傷,胸膛還在起伏,有一點點呼吸,這時的醫護人員趕緊跑過去急救,可惜的是,這個小女孩也最終因為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

經過警方與報警人了解,受害人為母女三人,母親叫麗麗,兩個孩子是她十三歲的大女兒和不到四歲小女兒,報警人是麗麗的鄰居大壯。

據大壯說,對母女三人下手的正是她的丈夫,兩個孩子的父親,楊思捷,警方問兇手在那裡,這時的大壯趕緊指了指一旁的一間房,說楊思捷就在裡邊,他看到楊思捷打算逃跑,他就拿了一把鎖,把他鎖在了房間裡,防止他逃跑。

這時警方人員讓大壯打開了鎖,然後警察将楊思捷從房間了抓了出來,并對楊思捷進行了簡單的問詢并對自己加害妻女的事情供認不諱,而他說出來的理由更是令人瞠目結舌。

楊思捷,48歲,16年前與麗麗結了婚,由于他家境困難,他自己家沒有條件娶妻生子,便随麗麗生活在娘家,住在丈母娘家,相當于是個上了門的女婿。他又覺得委屈了自己似的。

剛開始他還和妻子一起努力掙錢養家,随着兩個女兒出生後,尤其是近幾年,他生了一場病後,基本就不幹活了,并且找借口說一幹活自己身體就痛,并且會發生水腫,對于這點,大壯說其實不是他真的身體有什麼問題,而是他給自己偷懶找的借口,他不幹活的時候整天去打牌。

為了這個家,麗麗要打好幾份工,她白天在工廠上班,下班和休息天還要去跑計程車,回來還要照顧兩個孩子,地裡的農田也要耕種,除草,這都是她一個人做到活,楊思捷不但不幫忙,面對自己的妻子還冷嘲熱諷的,,整天在家閑得沒事做的他就開始胡思亂想起來,覺得妻子肯定在外面有别的人了,是以夫妻二人的關系也變得淡了起來。對于他們夫妻二人之間的變化,作為他們的家人,大壯及父母并沒有看出來,而是一如既往地對待楊思捷,把他當親人看待。

在出事的前兩天,大壯還和他在一起抽煙、聊天,他們做夢也沒想到楊思捷竟然會做出如此喪心病狂的事情來。

案發當天的那天晚上,他在家做好飯後,麗麗下班回來了,一家人吃完飯後,麗麗洗漱一番就帶着小女兒回卧室先睡了,大女兒去陽台的床上睡了,楊思捷就去到北邊一間卧室休息。

不一會兒,他就跑到妻子的房間,鑽進妻子的被窩,想和妻子過夫妻生活,麗麗在外面辛苦了一天已經很累了,而且邊上還有自己的小女兒,就沒有答應他,并讓他回自己房間去。

楊思捷悻悻地回到了自己的房間,他怎麼也睡不着,越想越氣,于是拿起一把斧子來到妻子房間,朝着熟睡的妻子和小女兒頭上砸去,然後又拿出匕首朝她們捅了下去。

見她們不動後,他又來到大女兒住的陽台,此時大女兒正要起身,他又用斧頭背面朝大女兒猛擊,然後就大搖大擺走了出來。

他本來想收拾下東西逃跑呢,結果遇到鄰居大壯剛好從外面回來,看到他身上的血迹,感覺事情不對,又看到他們家大門敞開着,麗麗和女兒倒在床上,就把楊思捷堵在了一間房間裡,鎖了起來,然後報了警,這才沒有讓他一個人跑掉。

大家都非常的不了解,即使妻子不跟他過夫妻生活,妻子再做點不對的地方這和兩個年幼的小孩有什麼關系,他為何能下的去手。就在大家猜測指責楊思捷的時候,楊思捷終于道出了其中的實情,他說小女兒不是他的,幾年前,他身體不好在家休養,跟妻子的夫妻生活也比較少,後來就有了孩子,這讓人他認為孩子不是他的。再加上小女兒漸漸長大後,他越看孩子長大越不像他,是以在心裡就認為小女兒不是自己的親生骨肉,是以他就對小女孩非常不喜歡,況且孩子也不他親近。

本來他是不打算加害大女兒的,但是覺得他把妻子和小女兒害了,自己難免要面臨法律的制裁,留下大女兒一個人沒有人照顧,還要受苦,是以就對大女兒也下了毒手,

就這樣,在他喪失人性的行為下,母女三人失去了寶貴的性命。

最後經鑒定,兩個孩子都是他和妻子的親生孩子,而麗麗在外面也沒有什麼與之交往密切之人,用村裡人的話來說,她每天忙得一點時間都沒有,整個心都用在照顧家庭上面,哪有時間和精力去談什麼婚外之情?

直到此時,楊思捷才知道自己錯怪了妻子,犯下了難以彌補的大錯,可一切都已經晚了,他也将為自己的狹隘和殘忍付出應有的代價。

@穎穎的情感故事以上事件來自《夜線》文中全部為化名,男子因對妻子的無端猜疑,和家庭生活的不和睦導緻心理失衡,就心生怨恨,在情緒失控下做出加害妻女的事情,這是對法律的蔑視和亵渎,最終他這樣的行為必将受到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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