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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未成年人駕駛機動車,法官有話說

作者:武岡市人民法院

一提起“鬼火少年”,想必大家都不陌生,近段時間,武岡法院荊竹法庭受理了兩起未成年人駕駛機車引發的交通事故糾紛。

案件一

肖某(17歲)淩晨駕駛兩輪機車去接朋友,與一輛小車發生碰撞,當場死亡,肖某負本次事故主要責任。

關于未成年人駕駛機動車,法官有話說

案件二

易某(17歲)駕駛輕便機車行駛,與前方同向行駛的自行車相撞,造成雙方受傷及兩車受損,易某負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關于未成年人駕駛機動車,法官有話說

考慮到兩起案件的駕駛人都是未成年人,為了最大可能撫平交通事故帶來的創傷,充分保障各方合法權益,兩位承辦法官多次組織原告、未成年人家屬及保險公司進行協調,最終兩起案子在承辦法官的協調下均調解結案。

法官說法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對申請機動車駕駛執照人作出如下規定:申請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輕便機車準駕車型的,在18周歲以上、70周歲以下。未成年人駕駛機動車都是無證駕駛,未經過正規的機動車駕駛資格教育訓練、考試就駕駛機動車,極易導緻交通事故的發生,危害交通公共安全,害人害己。家長們更要注意,不要為了圖友善而放任未成年人駕駛機動車,在上下學途中發生的交通事故不在少數,孩子的安全始終要放在首位。

對無駕駛執照的人駕駛機動車,行為人要受到《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處罰,造成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還要受到《刑法》的處罰。即便是18周歲以上的學生,學會開車領了駕照,也必須按照交通法規安全行駛,切莫超速飙車以身試法。未成年人駕駛機動車,不要抱着僥幸心理,如若發生交通事故,不論是對孩子本人還是家庭、受害方,都會造成不可磨滅的陰影,我們要從根源上規避這種風險,莫等事故發生後再來後悔。

春節假期結束,正值返程高峰期,路上的人流量和車流量都暴增,在這裡也提醒大家,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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