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11歲小女孩,在父親被捕以後,剪掉長發,穿上男 裝,擔起養家的責任。
帕瓦娜在跟父親外出擺攤時,遇到了士兵。士兵發現了她的女孩身份,還發現父親教她讀書,是以在她們晚上回到家之後,士兵就帶人過來抓走了她的父親。
父親被帶走以後,家裡沒有了成年男子,母親和姐姐都不能走出家門,家裡又沒有了吃的。帕瓦娜思慮再三,決定剪掉長發,穿上去世了的哥哥的衣服,獨自走出家門,購買事物。
很幸運她女扮男 裝沒有被發現,這也給她繼續做下去的勇氣和機會。
從此以後,帕瓦娜不僅要負責一家人的吃喝用度,她還想要去監獄尋找父親。
為了早日見到父親,她想盡一切辦法賺錢。在好朋友特立華的幫助下,帕瓦娜經常去給人做雜工。沒有雜工可做的時候,她就去擺攤。
在擺攤的時候,帕瓦娜認識了一個大個子士兵。她幫大個子士兵讀信,教他認字。大個子士兵待她很友好,還幫她引薦了監獄的士兵,幫她尋找父親。
帕瓦娜一共去了監獄兩次,第 一次她走了很久才找到監獄,但是監獄的看守根本不讓她見父親,還把她打傷了。但是她并沒有因為害怕而放棄,繼續尋找機會。
在她第 二次來到監獄的時候,戰争爆發了,大個子士兵來到了監獄,幫他救出了父親。
在炮火的轟鳴中,她帶着父親踏着夜色,走向回家的路。在路上遇到了迎面走來的姐姐和弟弟,後來又遇到了媽媽。
一家人,機緣巧合下在沙漠中團聚了。
這是《養家的人》的故事。
故事發生在塔 利 班統治下的阿富汗,他們不準女孩上學,不準女人在沒有男人陪同下獨自出門。
主人公帕瓦娜在父親被抓走後,勇敢的承擔起養家的責任。
她勇敢,堅強,永遠心懷希望,也從不放棄努力。